eb一5投资移民美国最新消息

不满排期过长 中国投资者开始撤离EB-5移民申请

移民从旧时王谢堂前燕,正在飞入寻常中产家,越来越多的中产家庭有意愿的也完全可能考虑移民。然而,越来越多的人加入移民大军,却茫然迷失了初心。

王毅(化名)是浙江杭州的“70后”企业家,从事外贸行业。他于2017年年初递交了美国移民EB-5的申请。但他表示,身边的企业家朋友有的和他一样在等候排期,也有的等候不起已经放弃了美国。

据美国国土安全部和移民服务局最近的估计,由于来自中国的申请不断积压,再加上美国对中国内地申请人发放签证的数量设置了上限,这导致中国申请者的签证等待时间超过16年。

过长的排期已经让申请人失去了耐心。

据行业团体Invest In the USA对政府预估数据的分析,2018年新EB-5签证申请数量较上一年锐减了近50%。2018年申请数量只有6424份,而2017年高达12165份。

由于EB-5只需要投资50万美金,对申请人的语言能力教育背景等都非常宽松,甚至没有要求,因此非常受欢迎。有移民中介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介绍,来自越南、印度、俄罗斯等国家的申请人数也在急剧增加中。移民法规定每个国家限额只有7%,这对数量最多的中国申请人更不利。

集体诉讼推动改革

事实上,早在2018年就有逾450位投资人在美对美国国务院发起集体诉讼。原因也是EB-5投资移民排期过长,造成许多人子女会因超龄无法与父母一起获得绿卡。

去年7月25日,美国移民法律界反诉讼专家Ira Kurzban律师代表450多位EB-5投资移民人士向华盛顿特区的美国地方法院提起集体诉讼,对美国现行EB-5投资人的签证政策提出质疑。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这450多位投资人全部来自于中国,他们的诉求是争取更多合情合理的签证名额,从而让已递交I-526绿卡申请的EB-5投资人移民排期能缩短,解决子女超龄问题。当时的排期预计已经最长可达到15年。

自1990年起,美国移民法案中并没有明确规定投资人配偶和子女应该占用EB-5移民签证配额,但在实操过程中,作为附属申请人的EB-5投资人亲属也被算作占用签证名额,这也造成了越来越长的EB-5排期。

EB-5早期申请人并不多,导致当时政策解读为每个家庭成员都算一个配额,而不是一个家庭占一个名额。比如说中东一家十几口人,一家就占了十几个名额。

如果能以家庭为单位计算配额,那么现在长达10余年的EB-5排期有望缩短到3-5年以内。多位EB-5投资人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打官司的目的是撬动政策修订向有利于解决EB-5排期的方向转变,比如在立法和行政两个方面开辟特殊通道,例如移民局的短期法规方案(工作许可、超龄赦免)等,解决排期和超龄问题。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了移民机构的负责人和美国律师,他们表示,源于美国国会最新的改革EB-5投资移民的法案可能将于近期通过,可解决最令中国申请人头痛的排期问题。美国移民律师协会前主席Bernard Wolfsdorf律师此前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未来EB-5可能通过法案方式进行改革,比如说预留名额,贫困地区的快速通道等。

由于近两年美国参议院及移民局一直在就提高50万美元的投资金额展开讨论。涨价预期带来的直接影响就是,中国EB-5投资人的申请数量在近年大幅增长,导致EB-5项目的排期越来越长。

移民纠纷案增多

在这种情况下,附加在海外投资背后的“软性移民”也成为越来越多中国人的首选。软性移民通过投资获取额外海外身份,不用放弃中国国籍,就能享受该国居民在本国所拥有的税收、教育、医疗等方面优惠政策。

比如说希腊等欧盟国家。由于相比欧洲其他国家,希腊移民在门槛和程序上都有优势。希腊移民局数据显示,截至今年4月,希腊移民主申请人已达4154人,比2013年增长19681%,而获得希腊黄金签证的主申请人及家属总人数达11445人,其中又以中国人居多,占比达到47%。其次为俄罗斯,占比14%,土耳其占比10%。

但在这背后,由于在投资移民过程中出现各种情况,引发的法律纠纷也渐渐增多。

一位律师介绍,移民纠纷案件中最常见的就是移民中介机构存在欺诈行为。比如在2018年就出现了一些投资人起诉移民机构等案例,投资人将移民公司诉至法院,认为对方采用误导和欺骗手段,将美国EB-5投资移民的绿卡等待时间从至少10年说成只需3-5年,因此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中介服务费以及三倍赔偿金。

这类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双方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公司是否对EB-5办理成功所需时间做出了虚假承诺而导致客户订立合同。

但是按照法律规定,主张欺诈的一方应对欺诈事项承担证明责任。而移民中介机构即使有夸大宣传,也多采用口头形式,在书面合同中却往往不涉及,因此投资者向法院主张中介机构存在欺诈行为要求赔偿,常会因证据不足而难以得到法院支持。

因此他建议谨慎选择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虽然我国已在2018年取消移民中介资质审批,但在选择中介机构时,仍要注意选择有海外资质的移民中介。同时自己也要对投资移民目的国的移民政策、审批流程有一定了解,同时务必仔细审阅合同,保留好支付凭证、双方沟通记录的相关证据材料,以防万一出现纠纷更好保护自己的权益。

以希腊买房移民为例,一位去年完成移民目前在希腊当地生活的中国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据其了解,身边通过中介机构买房移民至希腊的人,十之八九付出的购房价款都远高于同等房屋在当地的实际成交价格,“大部分情况都要有2-3倍的差异,部分高出十来倍的也并不罕见”。

(责任编辑:张倩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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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移民局更新EB-5再投资政策指引!看过来

美国时间2020年7月24日,美国移民局更新了政策指引,为2017年颁布的EB-5再投资(redeployment) 政策作出了澄清和指导。

更新的政策指引要点VS旧版:

2020年7月24日更新版再投资政策指引

与2017年旧版政策指引相比较

阐明再投资资金部署的基本要求,包括提供有关通过任何符合要求的金融工具进行再投资的描述,并解释在二级市场购买金融产品作为再投资标的不符合再投资要求

旧版政策允许再投资到市政债券。

明确了资金可以被再投资到任何与NCE(新商业企业)运营初衷相符并且合法的生意中

旧版和新的政策指引要求基本一致

再投资必须通过同一个NCE(新商业企业)

旧版不明确

再投资必须发生在同一个区域中心的物理覆盖范围内,包括同一个区域中心在再投资前增加并获得批准的物理覆盖范围

旧版未做要求

根据分析和审阅eb5的再资金投资架构,移民局通常会认为12个月是合理的再投资决定期,但是如果提供证明的话,也会考虑允许更长的再投资决定期

旧版只要求在合理的商业时间范围内,但并未明确具体时间。新版将时间明确到12个月,但会考虑特例。

适用范围:

移民局指出该新政策指引适用于在颁布时未获得批准的I-526和I-829申请。

生效时间:

新规于2020年7月24日颁布并即日生效,8月6日之前可以通过以下网址向移民局提交意见。

再投资是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2017年移民局发布政策备忘录后产生的全新概念,随着排期的问题已经跃然纸上,成为当前不少EB-5投资人不可避免的亟需解决的问题。

根据美国移民政策指示,再投资的定义为:当EB-5投资人所投资的EB-5项目到达还款期限,或开发商实施提前还款,而此时EB-5投资人持有条件绿卡未满两年,I-829还未递交,为了保证EB-5投资人的资金满足美国移民局的要求(即EB-5资金“始终处于风险之中”要求),需将投资款项进行再次投资的行为。

再投资的产生意味着原EB-5项目运作成功,开发商有绝对实力进行投资人EB-5本金的全额偿还;此外,作为排期时代下的产物,再投资的操作只有一个目的,就是保证投资人I-829可以顺利解除,最后投资人拿到永久绿卡。

因此,针对已完成就业创造进而取得还款的项目,对EB-5资金再投资的行为只有一个最根本的初衷,就是满足美国移民局对EB-5投资人资金必须处于风险之中的要求,保障投资人对最终获取绿卡诉求的利益。这并不是中介或者区域中心强加给投资人的选项和操作,这是投资人保障绿卡获得的必要选择。

移民局更新的EB-5再投资(redeployment)政策指引,虽然澄清了旧政策中不明确的条款和语言,但也使得再投资的限制更多,难度更大。通常情况下,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法律法规不会追溯到生效日之前。

但是,移民局此次指出该新政策指引适用于在颁布时未批准的I-526和I-829申请。新指引发布前,市面已经有不少项目进行了再投资,但其再投资的方案可能与新指引中的要点不相符。

移民局是否真的会追溯并拒绝这些申请我们目前不得而知,但如果拒签,相信必将引发一轮诉讼潮。不排除在实际审理过程中,移民局会有变通的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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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超过16岁,比起美国EB-5投资移民,更适合EB-1A杰出人才移民

美国作为传统的移民大国,每年想要移民美国的人大大超过了移民指标。在移民人群中,有一大批人是为了让孩子去美国接受美国的先进教育。美国EB-5投资移民成为了很多父母的首选,但是因为排期及年龄问题,让很多家庭陷入移民困境。

美国护照

最近一段时间,向上国际移民顾问接到了几列询问EB-5投资移民的,无一例外,孩子的年龄都超过了16周岁,想要做EB-5投资移民的话会比较不适合。美国移民局规定子女随父母移民的年龄限制是21岁,根据目前EB-5的排期,孩子年龄一旦超过16周岁,有很大可能在孩子21岁之前移民是办不下来的。那如果以孩子为主申请人办理EB-5投资移民,父母和兄弟姐妹不能一同移民美国,这样做的性价比不高。

如果孩子超过16周岁,想要移民美国,你可以重点考虑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EB-1A杰出人才移民办理时间快,无排期,1年时间就能有审批结果,父母和孩子都可以获得绿卡,并且向上国际在此承诺:不成功就退款!

移民美国

EB-1A杰出人才移民的优势:

1.办理周期短。

2.一步到位拿永久绿卡:无需经过临时绿卡转正的程序。

3.不需要美国雇主:可以以个人名义递交申请,无需在美国有任何工作或签证。

4.不需要美国学历或工作经验:申请人在本国获得的成就只要满足要求即可获批。

5.费用低:不需要大量美金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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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美国的途径很多,但是我们向上国际出国移民中介会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最佳移民方案。我们向上国际会律师团队会仔细评估每一位申请的情况,给出其最佳移民方案。如果你想要办理EB-1A杰出人才移民,请联系向上国际移民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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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EB-5投资移民大利好:《S.2778 EB-5全面改革提案》

美国时间11月5日,美国司法委员会主席Lindsey Graham联合参议员Mike Rounds,John Cornyn(参议院多数党党鞭兼移民分委主任)正式推出了《 S.2778 EB-5全面改革提案》,这份提案被认为是目前为止美国国会最有可能通过的EB-5提案。

提案内容包含了相当多对广大EB-5投资人十分利好的消息:

1、子女冻龄:I-526获批的情况下,儿童年龄持续锁定至临时绿卡转正式绿卡阶段

解读:目前根据EB-5相关条款规定,投资人在递交I-526申请以后,作为附属申请人的子女的年龄将被冻结,一旦I-526获批,则子女年龄将解冻,继续开始计算年龄。鉴于目前中国EB-5投资人的排期情况,有大量作为附属申请人的子女都面临超龄问题(在排期排到的时候如果子女年龄超过21周岁,则不能作为附属申请人同时拿到有条件绿卡)。

若将子女重新作为主申请人重新递交,则不能保留第一次递交的优先日,需要重新排期,因此,很多子女可能因为排期超龄的家庭都面临一个两难的选择。若该提案通过,虽然还需要等待排期,但已经递交申请的中国投资人便无需担心子女超龄问题。未来,投资人只要递交绿卡申请,子女年龄即刻冻结,同样不存在超龄问题。

2、同时递交: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前递交I-485调整身份的快速通道

解读:该条规定,如果根据第203(b)(5)条批准的分类申请可以使申请人立即获得签证的,则该申请人可以根据本条规定直接提出身份调整申请,应被视为已正确提交、与签证申请同时或之后提交。

3、提前登陆的Parole条款:自优先日满三年且I-526通过即可申请Parole回美证和EAD工卡

解读:该条款将允许优先日(一般为移民局收到申请的当天或第二天)满三年且已经获得I-526批准的EB-5申请人在美国居住并拥有获得临时的工作授权,直到他们排期排到并获得美国临时绿卡。

虽然这种替代性解决方案不会直接对中国EB-5申请人的排期时间长短有影响,但至少可以让他们提前登陆美国,在等待绿卡的同时在美国生活和工作,为子女安排教育,并且可以自由进出美国。

该条与上述第1条结合起来之后,会让大部分为了子女办理EB-5投资移民的中国投资人长舒一口气,这两项条款不仅解决了子女超龄的问题,且即使还没有排期排到,子女(附属申请人)也将可以在美国大学毕业之后直接在美国申请工卡(不需要雇主提名及参加H-1B抽签)和回美证(可以在离开美国较长时间之后再次进入美国)。

但因为即便该提案正式通过形成法律,还是要等到排期到了才能最终获批绿卡,所以想尽早取得绿卡的投资人,还是越早递交EB-5移民申请越好。

4、投资金额上涨:投资额将上涨到100万美元(目标就业区域)及110万美元(非目标就业区域)

解读:一直以来,在国会都有EB-5涨价的呼声,且在移民局11月21日即将生效的改革案上,最低投资额已经被提升到了90万美元,因此,该国会提案将EB-5最低投资额上涨到100万美元并不奇怪。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该提案,TEA(目标就业区)与非TEA之间,投资额差距只有10万美元,比移民局改革案少了很多,较低的数字差距或许是该提案能够得到行业不同利益方代表支持的一个基础。

此外,该提案还同时包含了预留签证(2026财年之前每年EB-5总签证配额的30%预留给目标就业区、其中一半分给农村地区)、区域中心法案延期到2025年等其他EB-5项目相关问题。

如若法案通过,所有在投中国投资人都将从中受益。后续如何,我们能将拭目以待,及时为大家带来第一手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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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拿永居的EB-5投资人又要多些耐心 美国移民局延迟I-829递件通知

移民申请流程往往复杂而繁琐,移民局们也在努力提高申请体验,不过这往往会付出一些小代价。比如,最近美国移民局(USCIS)宣布要更换系统,而这个过程需要花费时间精力,将导致美国投资移民EB-5申请者I-829递交成功的通知延迟90天。

对EB-5申请者而言,I-829签证申请意味着万里长征就快要熬到头了。如果I-829签证申请成功,拿到无条件绿卡的投资人就能和本地公民一样,在美国畅通无阻,每隔10年办理下更换手续即可。但在此之前,申请者需要向移民局提交更换I-829签证的申请。

移民局的通知延迟90天,意味着EB-5投资者及家庭附属申请人又要多些耐心等待流程审批。它可能还将影响一些投资者在美国的居住许可。

稍稍复杂的是,移民局规定I-829的申请只能在投资者的有条件永久居民(CPR)身份到期前的90天内提出。当移民局收到申请后,会给EB-5投资人发送申请递交成功的通知。凭该通知,投资人的CPR身份才能再延长12个月,以等待I-829申请的最终审理结果。

一般情况下,I-829申请递交后的一个月内,申请者就可以拿到全家的收件通知。不过,外联出国美国项目中心高级文案经理房真旭告诉界面新闻,今年年初递交的申请,收件通知普遍都被延迟签发。“官方回复称,迟发是因为系统转换的原因。不过,申请者也不用过分担心,我们可以看到官方公布的I-829审核时间并没有因此而变化。”

其实,这也不是第一次移民局说要修正或更换系统。在房真旭看来,每次移民局的网站更新后,投资人的申请体验也的确提升了。“我们也看到确实在2018年3月中旬,移民局网站首页布局做了更新,变得更合理高效。”

对于可能造成的影响,美国移民局也提供了过渡方案。如果申请人处于紧急需要,或者90天之后没有收到收件通知(意味着申请人CPR身份到期),可以预约移民局地方办公室的infopass服务。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为申请者加盖I-551章,作为原绿卡延期的有效证明。

“没有I-829收件通知,并不是失去合法身份,而只是手上没有一份证明自己身份的文件而已。就好像身份证遗失了,但绿卡身份还是受保护的。”

当然,最理想的情况是提前做好准备。房真旭建议,EB-5投资人可以尽早提交I-829申请,同时给办理律师留出准备时间。另外,提前做好出入境计划也很重要。避免在绿卡到期后I-829收件通知签发前,这一尴尬期进行国际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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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EB-5投资移民政策“或将调整”?

近日有美国中文网络媒体援引CNN等的报道称,美国“或将”调整深受中国富人青睐的EB-5投资移民政策,据称这些调整包括四项主要内容(提高资金标准;要求提供更多财务信息证明;引导投资向冷门地区、项目集中;以及“调整即时生效”等)。

报道存在误差和误解

事实上这些由美国中文网络辗转传回国内的二手报道,存在一定的误差和误解。

CNN的确在北美当地时间10月12日刊出了一篇和EB-5有关的报道,但这份实际上系全文转引《财经时报》(MoneyTimes)的报道所谈的并非“或将”,更远非定案,而仅仅是罗列了美国国会和某些地方政府、智库对EB-5政策的一些意见,以及对如何改革EB-5投资移民政策的一些建议和讨论。

之所以会在此时展开这样的相关讨论,原因在于EB-5投资移民政策所依据的联邦法律已于2015年9月30日到期,目前正根据美国国会今年早些时候通过的一项建议,暂时延长效期至12月初,以便国会有时间充分论证这一项目的存废,以及如果保留,是否需要作修改、怎样修改,等等。美国联邦政府目前已暂停根据EB-5投资移民政策标准向外国投资移民申请者发放美国永久居留权(即“绿卡”),但这只是一种司空见惯的例行做法,目的是静待国会的讨论结果。

美国中文网络媒体在报道中将国会议员们就EB-5投资移民政策调整的各种不同意见(这在美国国会讨论任何问题是都必定会有)描述为“国会议员的修改建议”,原则上并没有错,但表述有欠清晰,至少在客观上偏重强调“必须改”、“必须收紧和抬高门槛”的这一部分意见,而并未同时述及其它意见(原报道中是清楚阐明不同意见,且表示目前尚看不出哪种意见占上风的),且并不存在所谓“调整即时生效”的、类似贸易领域TPA“快速通道”的“调整内容”——事实上稍稍熟悉美国政治体系者就明白,移民政策这种涉及联邦立法程序的问题,行政机关是绝对无权绕过国会审议、表决体系去“即时生效”什么重大调整的,如果这样做便涉嫌违宪,问题的严重性远超过EB-5政策可能的副作用本身。而国内转载媒体的“再加工”和“标题党”,让“进口二手报道”中原本就存在的误差、误解,无形中又放大了一回。

EB-5和“EB-5投资区域中心”不应混淆

很多时候中国媒体和关注者混淆了EB-5和“EB-5投资区域中心”两个概念。

EB-5投资移民项目始于1990年10月1日,其内容为如果外国投资者在指定项目上投资100万美元,或在美国创造(保留)经认证认可的10个就业机会,正常运作2年以上,这位投资者及其家人就有资格获得美国永久居留权(绿卡)。

“EB-5投资区域中心”则始于2009年9月,系现任奥巴马总统签署后生效的补充性法案,这项法案规定设立了这类专门向EB-5投资移民申请者开放的“投资区域中心”,中心内的项目都是由美国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联合选择的,申请者只要投资于这样的项目达到EB-5规定的标准,就可获得EB-5投资移民身份,且在“区域中心”指定项目投资,门槛可下降至50万美元(前提是“投资区域中心”所处地区的失业率达到全国平均失业率的150%)。“EB-5投资区域中心”的设立避免了此前频繁发生的、投资移民申请者的投资或职位创立不被移民部门承认有效,或申请者苦于到处寻找合适的、容易被审批通过的投资项目的尴尬,且申请者可以“入伙”、共同投资官方指定的大型投资项目,这样可以避免EB-5申请者的投资被分散在效率低下的小项目上,可以有效提高所吸引投资的使用效率。

奥巴马当初力推的这项“EB-5投资区域中心”措施客观上让外国EB-5投资移民申请者、尤其对美国不熟悉、不了解的那部分申请者提高申请通过率、加快申请审批速度,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CIS)公布的数据显示,自“EB-5投资区域中心”设立以来,近95%的EB-5投资移民申请者的投资项目,集中在这些指定的“投资区域中心”上。

对EB-5的争议和对投资区域中心的争议

事实上这两种争议是有差异的。

按照《西雅图时报》等媒体10月13日前后的报道,对EB-5的争议主要集中在“是否对美国有利”上。

支持保留并延续EB-5投资移民项目的人士和议员认为,这一项目为美国带来了外国投资,创造了更多就业机会,是值得鼓励的,如果将之取消,这部分资金和就业机会就会流失,这并不是什么好消息。

但反对者指出,根据CIS的非正式数据,截止2014年9月30日,EB-5投资移民项目在近25年的漫长实施过程中,仅仅为美国创造了73000个就业机会,吸引投资总计110亿美元,而美国每年吸引的外资总额高达2000亿美元以上,EB-5项目25年所引进的外国投资,还不到美国年外资引进额的一个零头,如此效率低下的项目不要也罢。

对此持支持立场者不以为然,他们指出这个项目创立之初并不受外国申请者欢迎,直到2008年金融危机、尤其2009年奥巴马政府设立“EB-5投资区域中心”后,才因亚裔尤其华裔申请者的青睐而成为热门,反对者的理由和批评是片面和不公平的。

相对而言,对“EB-5投资区域中心”的非议要集中得多。

一些批评者指出,“EB-5投资区域中心”实行“项目准入制”,即由需要资金的美国项目、企业向联邦政府申请,获批后就可成为“区域中心”的投资选项,EB-5投资移民申请者只要向这些“准入”项目投资,就自动被算作“间接创造了就业机会”,这样一来到底有没有真正创造就业机会只有天知道。

另一些批评者则认为,“EB-5投资区域中心”对外国投资的来源缺乏把关,很多 资金来路可疑,这给一些本不该被放进美国的钱和人,提供了方便之门。

还有批评者指出,“区域中心”对项目审批操切随意,一些项目投资效率低下,有些甚至有“钓鱼项目”之嫌,而不少申请者意在“花钱买绿卡”,也根本不在乎自己这区区50万美元“投资”是否真能创造效益,结果引发了各地许多“不当敛财”或“项目欺诈”指控,如西雅图第四大道2116号的“布达拉宫大厦”商住酒店项目,投资总额高达1.9亿美元,如今已因被控涉嫌欺诈而遭联邦机构勒令暂时停工,这样的事件近年来在各“区域中心”屡有发生。

至于有人指责“区域中心”将大量外来资金引入繁华大都市,而忽略了农村和经济困难地区,并建议“引导投资向冷门地区”(即文章开头所谓“四项调整”中第三项),则并未引起广泛共鸣,许多评论者都指出,“区域中心”当初本就刻意选择失业率畸高、投资引进困难的地区和项目,许多申请者甚至发出“这些项目从赚钱角度考量没一个不是垃圾项目”的抱怨,如果再“引向冷门”,那简直和圈钱无异了。

国会急不急?

鉴于EB-5法案已到期,年底前国会必须表决是否延长、修改或取消,这三种可能性理论上都存在,从这个角度讲美国中文传媒所言的“或将调整”也的确不能算错。

但综合近日美国媒体对此讨论的热度(议论寥寥且集中在12/13两日)和口径看,EB-5至少不是大选投票年前夕美国国会的优先项目,几家媒体都提到有议员论及EB-5、尤其“EB-5投资区域中心”的三项“值得探讨的改革方向”,也即文章开头所提“四项调整”中的前三项,但同时指出,参众两院的领导者一直质疑“是否需要这么郑重其事”。

《西雅图时报》10月13日在社论里认为,国会当前应把重点放在“更紧迫的问题”伤上,如起草全面移民改革法案,或讨论如何加强对进出口银行规管等,而不应在诸如EB-5投资移民项目这种“需要花大力气,但改不改都无关紧要”的枝节问题上浪费过多时间和精力。

《财经时报》则指出,2014年的EB-5名额(1万名)早早满额,今年的情况也大同小异,50万美元的投资线即便如某些建议者所言,提高到80万或120万,对比其它国家的类似项目也还是便宜的,当然,鉴于中国正加强对外汇流出的控制,投资线提高对热衷EB-5的中国申请者会有影响。

一些知情人士则希望国内媒体、关注者对美国国会、媒体的这类讨论客观对待,不要“过度想象”和反应过头,更不要以讹传讹(如任何英文正规口径都没有所谓“调整即时生效”这种在美国有违宪之嫌的说法)。须知在美国,任何涉及立法的调整都需“走程序”,国会中的相关讨论在未表决定案前都“不作数”——2011年国内部分媒体曾热炒“EP-5门槛降至25万美元”,实则不过当年底美国民主党参议员查尔斯.舒曼和共和党参议员迈克.李联合提出一项提案,建议给予投资50万美元在美国购买房产者每3年更新一次的居留签证,申请者可以用全部资金购买一套房,也可以花25万美元购买一处住宅,把剩下的资金投资其他房产,这项提案本身和“25万美元门槛”就有很大出入(实际上还是50万),且最终连提交参众两院正式表决的机会都没获得就胎死腹中,如今所谓的“四项调整”(或“或将”)中“有来源”的三项,也仅仅限于国会议员中的非正式讨论范畴,甚至都还没达到前述舒曼-李建议的提案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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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最低额度拟增至180万美元

来源:中国侨网

中国侨网7月24日电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美国联邦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23日宣布,投资移民的EB-5投资移民项目规定将修改,包括将最低投资额从100万美元提升至180万美元,并为已获批准的投资移民申请人保留优先权日期,给他们提供更大的灵活性;最终法令将于24日公布,并于今年11月21日生效;移民律师表示,投资额增加可能将减少未来的申请数量,从而缩短排期,因此并非坏事。

联邦公民及移民服务局23日表示,这是EB-5自1993年以来的首次修改,主要内容包括将最低投资额标准调涨至180万美元,并将保持目标就业区(TEA)和非目标就业区之间50%的最小投资差额,因此将目标就业区的投资额从50万美元增加到90万美元;这是投资额自1990年以来的首次增长,未来将每五年自动调整一次,以应对通货膨胀。

该修订的最终法令将于24日公布,并于今年11月21日生效,对此移民律师孙文杰表示,投资额大幅度增加不会影响到已进入排期的申请者,而是控制法令生效后的申请者数量。

她说,由于最低投资额调高,申请者的数量会相应减少,因此新进的申请者排期将会缩短,因此涨价不一定是坏事。

孙文杰说,从排期出现开始,中国人投资移民的数量已有所减少,但由于越南等地区的投资移民数量增加,甚至也出现排期,因此能够提供给中国的多余名额也减少,导致中国投资移民的排期也不会变快,“由于每个国家都只有7%的配额,别国用不完的名额本可以提供中国,但现在别国自己也出现排期,没有多余名额,意味中国收获的名额也减少”,因此若EB-5规定修改将带来排期缩短,对中国投资移民也有益处。

她表示,此次改革已酝酿很久,属于顺应潮流的改动,其落地也在预期中;由于人们收入水平提高,通过EB-5投资移民的人数近几年不断增加,其中在2012-2014年达到高峰,“目标就业区的投资额50万美元是90年代确认的数字,这对当时的民众是天文数字,但现在越来越多中国人能满足此条件”,导致人数越来越多,排期越来越长。

根据联邦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新规定还将为已获批准的EB-5申请人保留优先权日期,若提交新申请,已获批准的申请人仍享有原先获批的优先权日期。

新规定也将改革目标就业区的划分,取消各州划分高失业率地区的权力,而由联邦国土安全部(DHS)根据人口普查区域直接画分目标就业区,其中包括新商业区,若该区平均失业率达到全国平均失业率的1.5倍,将被归为目标就业区,因此人口超过2万的城市将可能成为目标就业区,以确保目标就业区公平一致,并将资金引导到最需要的地区。(张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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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美国EB-5投资移民的两则好消息

近期美国移民资讯频出,有人欢喜有人忧。对于已经在办理美国移民申请的EB-5投资移民老客户来说,兆龙小编总结了两点利好,一起来看下。

1.美国EB-5移民签证不会暂缓

就在两天前,4月22日,川普签署的行政令“虑及袭击源自隐形之敌寇,兼保护我伟大美国公民工作之需要,朕拟签署行政令,已暂停向美国移民!”4月22日川普签署了该行政令,美东时间4月24日晚11时59分生效。

时过不久,川总终于签署并在白宫网站公布了暂缓令全文。在其中我们可以发现EB-5投资移民并不在受限范围之内。而其他类别签证暂缓,反而为未来EB-5审批办理实现了加速。

川普行政命令只是限制在4月24日起之60天内,外国人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就不能以移民身份入境美国:

(1)命令生效后人在美国境外(的移民申请人);

(2)命令生效时还没有获得合法的移民签证(的移民申请人);

(3)(移民申请人)除了持有签证外,没有官方旅行文件(如旅行信件、登记卡、或者回美证)可允许该外国人在生效日或之后进入美国。

不受影响的人员包括:

1.美国永久居民(即绿卡持有者)

2.以医疗专业人士移民进入美国的人(护士、医生、医疗研究人员-包括新冠肺炎研究来对抗COVID-19病毒)其配偶和未满21岁未婚子女

3.美国EB-5投资移民签证申请人

4.美国公民的配偶及子女

5.美国公民未满21岁非美国籍之女,及美国公民收养子女持IR-4或IH-4签证持有人

6.经过特别授权利于执法进入美国的外籍人士

7.美军人士及其配偶和子女

8.经国务卿酌情批准的特殊移民SI或SQ移民签证申请人及其配偶或之女

9.美国政府决定属于美国利益需要的人,特殊EB-4申请个人

10.H1B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的人

11.寻求庇护的人,难民或其他受保护身份的人。

如果申请人是在美国以外申请绿卡,刚收到NVC缴费通知,和还没有面试,以及面试了但还没有获得移民签证批准件的人,有可能被排除在外。主要是领馆暂时关闭的原因导致。

美国EB-5投资移民2020年5月份排期大幅前进!

4月24日美国国务院签证办公室公布了2020年5月的签证公告牌,EB-5排期(表A)前进到了2014年12月1日,表B仍然保持在2015年5月15日。

虽然经历了一次全球疫情,但是对于美国EB-5申请人来说可能是一次天时。受到疫情影响及暂时关闭入境通道无疑会带来不小的经济损失,那么美国EB-5投资移民带动投资创造就业的优势将会得到重视,从这次豁免EB-5限制入境其实就能看出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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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EB-5美国投资移民数据汇总

根据美国移民局官网公布的最新信息,2017年财政年度(2016年10月1日-2017年9月30日)投资移民(EB-5)数据如下:

● 移民申请(I-526表格)递交数量为12,165户家庭(2016财年为14,147):递交数量减少。

● 共审批12,243份申请(2016财年为9,367),其中通过11,321份申请(2016财年为7,632),通过率为92.5%(2016财年为81.5%):审批量、通过率提高。

● 共有24,992份申请积压在案等待审批(2016财年为20,804),积压量比2016财年增长17.7%(2016财年为20%):积压比例减少。

表格中2017财年积压量总数94,976这个数字有误,因为第四季度的积压量就是截至财年底的积压量,前三季度的积压量不应重复计算。

按季度分析(I-526):

● 第一季度通过率最高(93.4%),最低为第三季度(89.6%);

● 递交量最高为第三季度,其次为第一季度,2017年4月和2016年12月的EB-5政策截点触发了高递交量;

● 积压在案的数量基本维持在2.4万份申请,虽然移民局有在I-526审批环节增聘人手(目前I-526审批时间约26个月),但积压情况仍颇为严重。

*橙色线为积压案件量,黄色为收件数,绿色为批准数,蓝色为拒绝数

条件解除(I-829表格)数据分析

● 2017财年平均通过率为97.91%,第四季度,I-829的批准率高达99.41%(2016财年为95.34%,自2011财年以来平均通过率维持在95%左右):I-829通过率为近年最高。

● 2017财年移民局共收到2625份申请(递交量比2016财年减少了24%),其中审批了2589份申请(2016财年为1,844),通过了2644份申请(2016财年为1,758):审批数及通过数都大幅增加。

● 目前积压在案(Pending待审批)的数量为6,735户(2016财年为6,309),积压情况仍然颇为严峻(I-829审批平均时间已经超过27个月)

*橙色线为积压案件量,黄色为收件数,绿色为批准数,蓝色为拒绝数

近日,美国白宫下属信息与规章事务办公室 (Office of Information and Regulatory Affairs, OIRA),在官网www.reginfo.go更新了美国移民局EB-5改革方案实施时间日期,从今年9月1日时计划的2018年4月提前到了2018年2月。

移民局改革方案一旦实施,将对投资者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首当其冲,就是大幅增加最低投资额,投资人移民将要花3倍的钱、解释3倍的资金来源:

1. 目标就业区 (TEA) 项目的投资额,从100万涨到180万;

2. 非目标就业区 (non-TEA) 项目的投资额,从50万涨到135万;

法案变革随时会发生,平价移民美国的机会正在流逝……

其他内容还包括:

1. 变更TEA(目标就业区)定义;

2. 区域中心的认定、维持以及关停。

看来涨价的步伐,越来越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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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5涨价将尘埃落定,美国移民局提案接近出台

当地时间2月22日, 信息和监管事务办公室 (OIRA) 在其官网上公布。备受瞩目的移民局版本的EB-5改革法规已经递交至美国行政管理和预算局 (OMB) 进行最后审议,也标志着该法规离开出台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OIRA官网截图EB-5改革法规的具体内容:

1.目标就业区 (TEA) 项目的投资额,从100万涨到180万;2.非目标就业区 (non-TEA) 项目的投资额,从50万涨到135万;

解读:

EB-5投资额的大幅增加则意味着投资人移民将要花3倍的钱、解释3倍的资金来源。对于EB-5投资人来说,不但是资金上的巨大压力,也是在申请文案上的难度陡增,对于申请人将会是重大打击,甚至有可能直接逼停EB-5投资。

EB-5改革法规多久才能正式发布?

OMB的审议流程并没有确定时间,据业内人士观察,快则一个月,慢则大半年。根据移民局法规制定的计划表(上图),EB-5改革法规已经在第8步Final Stage阶段。

与之前相比,通过前期介绍:EB-5涨价之说,终于到了水落石出的时候了。我们也了解到,EB-5改革法规经过了向公众收集反馈意见并进行修订,递交至白宫预算办公室走审批发布流程,已经无限接近于颁布落实了。

按照惯例,法规发布之后最短生效时间为30天,重大法规的生效时间不得短于60天。

行业态度

1.对于EB-5法案改革的此项动态, 美国EB-5区域中心行业协会-IIUSA,只是发布了该则消息,但是未做任何表态。

IIUSA发布消息2. 纽约大都市为首的城市派游说机构-EB-5IC,第一时间表示反对:

外联总结

如果最终移民局版本的行政法规最终可以通过,对于中国投资人来说有以下影响:

已经投资递交的投资人排期有望缩短:随着投资移民的门槛大大提高,对于当前的排期形势,是会有缓解外国投资人插队的作用的。2015-2017上半年期间的递交高峰期的投资人,可以更快获得绿卡登陆美国,减少随行申请子女超龄的可能性,50万投资款也可在符合移民局政策和项目文件要求的情况下缩短投资期。

对于尚未投资和正在观望的投资人来说: 将会错过这最后的平价投资移民美国的机会。无论是提到的H.R. 1044 - 高技术移民公平提案取消国别,还是其他排期的解决方案的福利都无法享受到。

作为老牌“美国绿卡”大户的EB-5投资移民,一直以来,以其要求低条件简单等优势,备受中国家庭的青睐。对于提前规划的家庭来说,EB-5是较为合适的选择:办理成本只需8万美金,年满14周岁即可做主申请人,一人申请全家拿绿卡。而除此外,其实还有“一步到位”的方法:EB-1杰出人才移民。无需投资,没有居住要求,最快2天获批,直接获得永久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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