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兑换外币

想出国玩,外币该怎么换?

导语:想出国旅游和留学,外币该怎么换?

8月上旬,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在不经意间突破了7,一时间便成了大家热聊的话题之一。其实,就有限的汇率波动而言,对大多数普通人的影响是有限的,甚至可以说是微乎其微的。但是对有计划出国留学或者准备出国旅游的朋友来说,汇率的波动,可能或多或少还是有一些影响的。

首先,我们需要搞清楚一点,外币到底要去哪里兑换。一般情况下,在国内我们可以到五大行,即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按自己的需求兑换外币,其中中国银行所能兑换的外币种类应该是最全的,目前25种外币现钞兑换起来是很方便的。

看到这里可能会有朋友问,各家银行的兑换价格有什么不同吗?对于这一点,在汇率整体变化不大的情况下,各银行之间的牌价即使有一些差别,也是很细微的。

如果我们在出发前忘记兑换外币了该怎么办呢?其实,除了提前到银行兑换外,我们在国内一些设立了外币兑换点的机场,也是可以进行外币兑换的。再退一步讲,即使到了国外也是可以兑换的。但问题是,在机场或国外兑换时,相应的手续费可能会高一些,而且等待的时间可能也会长一些,没有国内银行兑换方便和划算。

接下来需要说的是,我们在兑换外币的时候通常会遇到这样一个问题,即需要选择“现钞卖出价”和“现汇卖出价”。因为后者的主要用途是向已经在国外的亲人或朋友汇款,所以,对于想出国玩的朋友而言,我们需要选择的是“现钞卖出价”。

那么,当我们从国外游玩回来后,有外币花不完怎么办?对于这一点,我们只需要到银行直接将外币兑换成人民币即可。但需要说明的是,为什么“现钞买入价”和“现汇买入价”会有所不同。对于这一点,理论上可能还是银行的运营成本问题。因为对只有一串数字的“现汇”而言,一般不会产生额外的费用。所以,通常情况下,“现汇买入价”会略高于“现钞买入价”。

最后要说的是,我们国家对个人的外币结汇和国内的个人外币兑换,实行的是年度总额管理,即每年度的总额是有上限的,分别为每年每人等值5万美元。所以,对于想出国玩和准备出国留学的朋友,或已经在国外上学的朋友而言,一定要做好相应的额度规划。

另外,由于国外很多地方有给“小费”的习惯,所以入乡随俗的我们,在银行兑换外币的时候也可以适当兑换一些小面值的零钱来备用。

展开
收起

便利个人本外币兑换,外汇局完善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

2月1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并发布《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在保持现有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许可范围与个人结售汇管理原则不变的基础上,完善相关管理政策,便利个人本外币兑换。

所谓兑换特许业务,是指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负责监督管理,境内非金融机构经营的下列业务:

(一)个人兑换业务,指通过固定营业场所柜台、电子渠道和自助兑换机具为境内外个人办理的人民币与外币间的小额兑换业务。

(二)批发调钞业务,指为符合条件的境内机构办理的外币现钞买卖及与此相关的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业务。

不同于传统的在银行兑换外币,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的经营网点多分布于机场和港口等对外交通枢纽,具有营业时间灵活、兑换币种多样、单笔兑换金额小的特点。在2008年率先在北京、上海两地区开展试点后,2012年4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2〕27号),进一步扩大特许业务试点。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在答记者问中介绍称,今后兑换特许机构开办业务将获得三个方面的便利。

一是简化行政审批。《通知》将兑换特许机构的全国经营资格审批权下放至其注册地外汇分局,取消兑换特许机构外汇备付金账户开立审批和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筹备”环节审批。

二是优化办事流程。允许兑换特许机构通过事前报告的方式,开办电子渠道个人兑换业务、电子旅支代售及兑回业务、办理营业场所变更等事项。

三是进一步减证便民。在市场准入环节,不再要求申请机构提供营业执照、无异议函等证明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办法》对个人办理本外币兑换业务没有影响,原个人本外币兑换业务的管理原则保持不变,个人凭真实身份证件,通过兑换特许机构提供的不同业务渠道可以方便地办理本外币兑换业务。

在防范洗钱等跨境资金流动风险方面,王春英表示,修订后的《办法》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一方面,要求兑换特许机构建立有效的内部核对和纠错机制,加强对累计大额、可疑兑换业务的监测和真实性审核,加强对异常客户的管理,防止个人通过兑换特许业务实施分拆或使用虚假证件规避外汇管理。另一方面,要求各地外汇局加强对辖内兑换特许机构经营活动的非现场和现场核查,明确实施风险提示、责令整改等措施的具体情形。

(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展开
收起

外汇局完善个人本外币兑换 特许业务试点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19日发布消息称,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修订并发布《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提到,在保持现有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许可范围与个人结售汇管理原则不变的基础上,完善相关管理政策,便利个人本外币兑换。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介绍,今后兑换特许机构开办业务将获得三个方面的便利。一是简化行政审批。《通知》将兑换特许机构的全国经营资格审批权下放至其注册地外汇分局,取消兑换特许机构外汇备付金账户开立审批和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筹备”环节审批。二是优化办事流程。允许兑换特许机构通过事前报告的方式,开办电子渠道个人兑换业务、电子旅支代售及兑回业务、办理营业场所变更等事项。三是进一步减证便民。在市场准入环节,不再要求申请机构提供营业执照、无异议函等证明文件。

整体来看,《办法》坚持便捷准入与严格监管相结合,有利于降低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机构(以下简称兑换特许机构)的办事成本,对优化营商环境、防范金融风险、进一步便利个人本外币兑换具有积极意义。

需要注意的是,《办法》对个人办理本外币兑换业务没有影响,原个人本外币兑换业务的管理原则保持不变。

在防范洗钱等跨境资金流动风险方面,王春英表示,修订后的《办法》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一方面,要求兑换特许机构建立有效的内部核对和纠错机制,加强对累计大额、可疑兑换业务的监测和真实性审核,加强对异常客户的管理,防止个人通过兑换特许业务实施分拆或使用虚假证件规避外汇管理。另一方面,要求各地外汇局加强对辖内兑换特许机构经营活动的非现场和现场核查,明确实施风险提示、责令整改等措施的具体情形。

展开
收起

完善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 外汇局说了这些

来源: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2月19日电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19日发布《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提出简化行政审批,取消特许机构外汇备付金账户开立审批和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筹备”环节审批,取消营业执照、无异议函等市场准入相关证明文件。《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据外汇局介绍,《办法》在保持现有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许可范围与个人结售汇管理原则不变的基础上,完善相关管理政策,便利个人本外币兑换。

《办法》提出简化行政审批,将特许机构的全国经营资格审批权下放至其注册地外汇分局,取消特许机构外汇备付金账户开立审批和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筹备”环节审批,取消营业执照、无异议函等市场准入相关证明文件。

同时,优化办事流程。允许特许机构通过事前报告的方式,开办电子渠道个人兑换业务、电子旅支代售及兑回业务、办理营业场所变更等事项。

《办法》还称,推动业务创新。允许特许机构在为境内个人办理外币兑出业务时,接受客户支付的本人名下的非现钞类人民币资金。

此外,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适当优化市场准入的业务量标准、技术条件、企业及管理人员资信状况等要求。

监管方面,《办法》强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求特许机构建立有效风险控制制度,加强真实性、合规性审核。

《办法》对个人办理本外币兑换业务是否有影响?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表示,没有影响。《办法》保持原个人本外币兑换业务的管理原则不变,个人凭真实身份证件,通过兑换特许机构提供的不同业务渠道可以方便地办理本外币兑换业务。

对于如何防范洗钱等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的问题,王春英称,修订后的《办法》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一方面,要求兑换特许机构建立有效的内部核对和纠错机制,加强对累计大额、可疑兑换业务的监测和真实性审核,加强对异常客户的管理,防止个人通过兑换特许业务实施分拆或使用虚假证件规避外汇管理。另一方面,要求各地外汇局加强对辖内兑换特许机构经营活动的非现场和现场核查,明确实施风险提示、责令整改等措施的具体情形。(中新经纬APP)

展开
收起

中国发文便利个人本外币兑换

中新社北京2月19日电 (夏宾)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外汇局”)19日对外称,日前,外汇局修订并发布《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在保持现有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许可范围与个人结售汇管理原则不变的基础上,完善相关管理政策,便利个人本外币兑换。

外汇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对记者表示,《办法》将为兑换特许机构开办业务提供三方面便利。

一是简化行政审批。将兑换特许机构的全国经营资格审批权下放至其注册地外汇分局,取消兑换特许机构外汇备付金账户开立审批和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筹备”环节审批。

二是优化办事流程。允许兑换特许机构通过事前报告的方式,开办电子渠道个人兑换业务、电子旅支代售及兑回业务、办理营业场所变更等事项。

三是进一步减证便民。在市场准入环节,不再要求申请机构提供营业执照、无异议函等证明文件。

王春英强调,修订后的《办法》坚持放管结合,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一方面,要求兑换特许机构建立有效的内部核对和纠错机制,加强对累计大额、可疑兑换业务的监测和真实性审核,加强对异常客户的管理,防止个人通过兑换特许业务实施分拆或使用虚假证件规避外汇管理。

另一方面,要求各地外汇局加强对辖内兑换特许机构经营活动的非现场和现场核查,明确实施风险提示、责令整改等措施的具体情形。(完)

展开
收起

国家外汇局完善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

央广网北京2月19日消息 为促进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合规、有序发展,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并发布《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保持现有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许可范围与个人结售汇管理原则不变的基础上,完善相关管理政策,便利个人本外币兑换。

《办法》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五方面:一是简化行政审批。将特许机构的全国经营资格审批权下放至其注册地外汇分局,取消特许机构外汇备付金账户开立审批和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筹备”环节审批,取消营业执照、无异议函等市场准入相关证明文件;二是优化办事流程。允许特许机构通过事前报告的方式,开办电子渠道个人兑换业务、电子旅支代售及兑回业务、办理营业场所变更等事项;三是推动业务创新。允许特许机构在为境内个人办理外币兑出业务时,接受客户支付的本人名下的非现钞类人民币资金;四是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适当优化市场准入的业务量标准、技术条件、企业及管理人员资信状况等要求;五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求特许机构建立有效风险控制制度,加强真实性、合规性审核。

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介绍,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以下简称“兑换特许业务”)于2008年率先在北京、上海两地区开展试点。2012年4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2〕27号),进一步扩大特许业务试点。

“经过多年发展,兑换特许业务覆盖地区范围不断扩大,发展较为平稳。”王春英指出,该业务具有营业时间灵活、兑换币种多样、单笔兑换金额小、经营网点多分布于机场和港口等对外交通枢纽的特点,对银行兑换渠道形成有益补充,较好地满足了个人本外币兑换需求。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完善兑换特许业务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在保持现有业务许可范围与个人结售汇管理原则不变的基础上,对《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办法》坚持便捷准入与严格监管相结合,有利于降低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机构(以下简称“兑换特许机构”)的办事成本,对优化营商环境、防范金融风险、进一步便利个人本外币兑换具有积极意义。

王春英强调,《办法》对个人办理本外币兑换业务没有影响。《办法》保持原个人本外币兑换业务的管理原则不变,个人凭真实身份证件,通过兑换特许机构提供的不同业务渠道可以方便地办理本外币兑换业务。

展开
收起

网上预约机场取现,出国玩兑换外币新方式来了

过去出游前,通过银行软件线上预约兑换外币,然后到银行门店领取,是较多人选择的方式。不过,这种方式需要提早预约,对于临时出境或者追求效率的人来说,并不十分方便。在机场或者口岸的现场即时兑换点,汇率买卖价格则相对较高。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走访看到,如今有线上旅行社开设了外币网上兑换、线下领取的业务,并且将领取点设在了机场和出入境口岸,更加方便市民和游客,汇率价格也比现场即时兑换要低。

市民出境游只要通过该旅行社APP上的外币兑换页面,选择需要的币种,预约且支付成功后,就可以选择市内门店或者白云机场的网点,挑选当天或其他方便的时间取钞,最快3分钟完成取钞流程。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对比看到,与传统的外币兑换方式相比,互联网外币兑换具有四大优势。一是便捷,线上订、线下取;二是省时,不排队,说换就换;三是多样,币种多、面额多。

记者看到,目前互联网外币兑换平台开放的外币兑换多达30余种,一些国家外币如土耳其里拉、印度卢比、菲律宾比索等,个人都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兑换。

小面额外币、小众国家外币不好换,是此前很多市民出境游的难题,“到美国等国外旅游,其实最需要的是小面额币,因为不时需要给小费,因此需要准备多一点小面额币,不过在银行兑换外币,小面额币有时候未必一定能兑换到。”吴女士说。记者看到,互联网外币兑换也提供了部分国家小票面“零钱包”,小费国家小票面“小费包”等多种特色产品可以选择,方便了市民。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全杰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吴一钒

展开
收起

外汇局王春英:《办法》可进一步便利个人本外币兑换

来源:金融界网站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并发布《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汇发〔2020〕6号文印发,以下简称《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办法》出台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答:2008年,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以下简称兑换特许业务)率先在北京、上海两地区开展试点。2012年4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2〕27号),进一步扩大特许业务试点。经过多年发展,兑换特许业务覆盖地区范围不断扩大,发展较为平稳。该业务具有营业时间灵活、兑换币种多样、单笔兑换金额小、经营网点多分布于机场和港口等对外交通枢纽的特点,对银行兑换渠道形成有益补充,较好地满足了个人本外币兑换需求。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完善兑换特许业务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在保持现有业务许可范围与个人结售汇管理原则不变的基础上,对《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办法》坚持便捷准入与严格监管相结合,有利于降低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机构(以下简称兑换特许机构)的办事成本,对优化营商环境、防范金融风险、进一步便利个人本外币兑换具有积极意义。

二、《办法》将为兑换特许机构开办业务提供哪些便利?

答:一是简化行政审批。将兑换特许机构的全国经营资格审批权下放至其注册地外汇分局,取消兑换特许机构外汇备付金账户开立审批和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筹备”环节审批。二是优化办事流程。允许兑换特许机构通过事前报告的方式,开办电子渠道个人兑换业务、电子旅支代售及兑回业务、办理营业场所变更等事项。三是进一步减证便民。在市场准入环节,不再要求申请机构提供营业执照、无异议函等证明文件。

三、《办法》对个人办理本外币兑换业务是否有影响?

答:没有影响。《办法》保持原个人本外币兑换业务的管理原则不变,个人凭真实身份证件,通过兑换特许机构提供的不同业务渠道可以方便地办理本外币兑换业务。

四、《办法》如何防范洗钱等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答:修订后的《办法》积极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坚持放管结合,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一方面,要求兑换特许机构建立有效的内部核对和纠错机制,加强对累计大额、可疑兑换业务的监测和真实性审核,加强对异常客户的管理,防止个人通过兑换特许业务实施分拆或使用虚假证件规避外汇管理。另一方面,要求各地外汇局加强对辖内兑换特许机构经营活动的非现场和现场核查,明确实施风险提示、责令整改等措施的具体情形。

展开
收起

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升级 未来兑外币更便利

来源:新京报网

原标题: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升级 未来兑换外币更加便利

2月19日,国家外汇局修订并发布《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办法》在保持现有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许可范围与个人结售汇管理原则不变的基础上,完善相关管理政策,便利个人本外币兑换。

2月19日,国家外汇局修订并发布《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办法》在保持现有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许可范围与个人结售汇管理原则不变的基础上,完善相关管理政策,便利个人本外币兑换。

全国经营资格审批权下放至外汇分局 简化审批流程

公众最为熟知的兑换外币方式是去银行兑换,对于“特许业务”可能较为陌生。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指通过固定营业场所柜台、电子渠道和自助兑换机具为境内外个人办理的人民币与外币间的小额兑换业务。简单来说,可以将“特许业务”理解为在银行以外的特许机构进行外汇兑换业务,这类机构一般为非金融公司,类似于香港的“找换店”。

2008年,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率先在北京、上海两地区开展试点。2012年4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下称“2012年《办法》”),进一步扩大特许业务试点。2015年外汇局又发文,允许兑换特许机构通过互联网办理兑换业务。

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机构需取得《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许可证》。根据外汇局公布的最新名单,截至2020年1月10日,全国共有70家兑换特许机构,分布在17个地方外汇分局。

个人兑换业务有范围限制,分为在注册地外汇分局辖内经营或在全国范围内经营。在目前的70家特许机构中,共有10家已取得在全国范围内经营特许业务资格,其中即包括携程旗下的上海携程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本次《办法》的修改,涉及到兑换特许机构的行政审批方面,此前特许机构申请在全国范围内经营特许业务,需先向所在地外汇分局提交申请,外汇分局初审同意后报国家外汇局批准。本次修改将特许机构的全国经营资格审批权下放至其注册地外汇分局,机构向注册地外汇分局申请,外汇分局现场验收后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本次修改还取消了特许机构外汇备付金账户开立审批和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筹备”环节审批,取消营业执照、无异议函等市场准入相关证明文件。另外,《办法》允许兑换特许机构通过事前报告的方式,开办电子渠道个人兑换业务、电子旅支代售及兑回业务、办理营业场所变更等事项;在市场准入环节,不再要求申请机构提供营业执照、无异议函等证明文件。

可接受非现钞类人民币资金 纳入年度便利化额度管理

《办法》还允许特许机构在为境内个人办理外币兑出业务时,接受客户支付的本人名下的非现钞类人民币资金。

2012年《办法》规定,特许机构可受理客户支付的资金包括现钞和旅行支票,向客户交付的资金应为现钞。修改后的《办法》,在特许机构可受理个人客户支付的资金类型上新增了客户本人名下的非现钞类人民币资金(不得使用银行贷记卡及任何其他机构提供的信用);可向个人客户交付的资金新增了电子旅行支票和非现钞类人民币资金。资金类型的增加,将进一步提升个人兑换外币的便利化程度。

事实上,目前一些互联网外币兑换平台已经较为普遍,其外汇兑换步骤也很方便。以携程外币兑换平台为例,只需三步,第一步填写订单,包括兑换币种及金额、取钞地点时间等,并需要填报个人购汇申请书,包括身份信息、购汇用途、预计用汇时间、预计境外停留期限等;第二步进行网上支付,支付方式可选择储蓄卡、微信支付或者支付宝,但不支持信用卡;第三步至约定网点取钞即可。

值得注意的是,在兑换特许机构兑换本外币,仍需遵循个人外汇相关管理办法,纳入个人结售汇年度便利化额度(即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管理。《办法》规定,特许机构办理个人兑换业务,应实时核对境内外个人客户结售汇限额的情况,不得为超过年度便利化额度的个人客户办理个人兑换业务。

兑换特许机构办理的个人兑换业务,兑入与兑出上限均为每人每天等值5000美元。为境外个人办理未用完人民币兑回时,当日累计金额在等值1000(含)美元以下,可审核身份证件后直接办理;金额在等值1000至5000(含)美元时,还应审核本机构或同一法人其他兑换特许机构为其出具的兑换水单原件,并在水单上注明兑回金额,纸质水单留存复印件。

新京报记者 顾志娟

展开
收起

怎样把人民币兑换成美元或外币?

由于中国有着非常严格的外汇监管制度,个人每年只有5万美元的换汇额度,且不能随意兑换。

2018年7月,史上最严外汇规定施行,换汇过程变得稍微复杂了一些。

正规换购渠道

直接用人民币兑换美元或者其他外币,称之为购汇,一年内,你能到各个银行兑换的总额限制为5万美元。

然而,当你去到银行,你会发现,自己并不一定能够直接兑换到5万美元的外币。

如果你换购的目的并不是直接的出境行为,你去银行每次换汇的额度为3000美元额度;

如果你需要出境,但签证上的出境时间在半年以内,每人每次可以兑换3000美元额度;

如果出境时间在半年或者以上的,你每次可以兑换5000美元额度的外币;正规渠道换汇需要先去银行填写《个人购汇申请书》,切记,需要带上个人身份证,不然银行是不予以办理的。

现钞和非现钞购汇

如果是汇款,或者非现钞购汇,绝大部分的银行网点或者手机银行都可以完成。

如果是现金购汇,换的是美元,一般银行支行都可以兑换到;如果是欧元、日元等货币,最好去四大行换购,因为这些货币银行储备一般较少,所以选择大银行换非美元外币可行性更高。

注意

个人5万美元的换汇额度,并不是单边换汇,比如:上个月我用人民币换了1万美元,这个月我又把这一万美元换成了人民币,实际上我就已经使用了2万美元的换汇额度。

如果你一年需要换汇的总额超过了5万美元怎么办?

比如留学生群体,一年需要的外币可能不止5万美元。

国家规定,在国外刷卡和直接境外取现不受个人换汇额度5w美元的限制,

也就是说,个人出境旅游、商务、留学所涉食、宿、行、购等经常项下交易,均可以使用银行卡支付,且不占用个人便利化年度5万美元购汇额度。

黑市

黑市换汇,属于违法交易,特别指出的是,黑市换汇给贪污犯罪、贩毒提供了便利的资金通道,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展开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