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汇保证金开放了

外汇局总会计师孙天琦:正在讨论下一步怎么联合检查、处罚外汇保证金交易

国家外汇管理局总会计师孙天琦9月2日在第三届全球金融科技(北京)峰会上表示,在跨境金融服务的全球治理、促进各国市场开放、防范风险跨境传染方面,应联合监管打击违法金融机构,机构持牌后不能在中国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据他透露,正在讨论下一步如何联合检查以及联合处罚的具体事项,接下来可能移交警方、收紧牌照。

从国家外汇管理局实际经验看,跨境非法金融活动涉及两个方向,一个是从境外到境内,另一个是从境内到境外。

孙天琦具体解释说,从境外到境内,一是境外公司通过互联网平台跨境在我国提供外汇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交易在我国目前是禁止的;二是通过互联网平台在我国进行ICO交易;三是境内公司在境外设立一个公司,披着“洋皮”,通过互联网向国内提供金融服务。从境内到境外,包括一些境内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境外开展现金贷交易。

孙天琦指出,从违法违规角度看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这些机构获得母国金融牌照,但没有获得服务接受国的相关牌照;另一类是,非法交易平台通过互联网提供跨境金融服务的名义集资诈骗。

孙天琦在谈论金融科技跨境金融服务的全球治理时指出,应匹配监管能力,形成数字环境下全球监管标准,IMF、BIS等国际组织有必要主导推动形成全球最佳监管标准。应强调交易留痕。境内、境外穿透监管,加强对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推动监管信息共享、数据共享,推出数据跨境流动规则。

此外,他认为,要强化信息披露,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跨境金融服务的金融消费者、投资者保护体系,开展同行评估,防范国家发展竞赛带来过度创新和监管竞次。

他还指出,应联手出击,使非法金融服务在境内、境外、线上、线下无处遁形。服务接受国初期可以要求,外资向本国提供金融服务的,必须设立事业部存在。长期看,还需要提高跨境交付模式下,非商业存在模式下的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

孙天琦直言,监管当局也要强调我国企业在境外的合规经营。应该提醒东南亚等境外监管当局注意风险隐患。据他介绍,有的在东南亚开展业务的现金贷资金来源于国内非法集资平台。

(来源: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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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总会计师孙天琦:外管局处置非法外汇保证金网站600余家 均为非法

【国家外汇管理局总会计师孙天琦:外管局处置非法外汇保证金网站600余家 均为非法】以“探索金融与科技融合发展之道”为主题的2018第二届中国互联 网金融论坛在北京召开,孙天琦演讲表示,在互联网金 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机制下,外汇局处置了一批非法网络交易平台,其中关闭572家非法外汇交易网站,整改清退18家非法外汇交易网站,并约谈了16家非法外汇交易网站,另外还有3家移交公安机关。“我国目前尚未开放外汇保证金交易,我国境内所有提供外汇保证金交易的均为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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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天琦:外管局处置非法外汇保证金网站600余家

来源:金融界网站

12月8日,以“探索金融与科技融合发展之道”为主题的2018第二届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在北京召开,孙天琦演讲表示,在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机制下,外汇局处置了一批非法网络交易平台,其中关闭572家非法外汇交易网站,整改清退18家非法外汇交易网站,并约谈了16家非法外汇交易网站,另外还有3家移交公安机关。“我国目前尚未开放外汇保证金交易,我国境内所有提供外汇保证金交易的均为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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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管局处置非法外汇保证金网站600余家,均为非法

本报记者 金微 北京报道

今天(12月8日),以“探索金融与科技融合发展之道”为主题的2018第二届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在北京召开,国家外汇管理局总会计师孙天琦演讲表示,在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机制下,外汇局处置了一批非法网络交易平台,其中关闭572家非法外汇交易网站,整改清退18家非法外汇交易网站,并约谈了16家非法外汇交易网站,另外还有3家移交公安机关。“我国目前尚未开放外汇保证金交易,我国境内所有提供外汇保证金交易的均为非法。”

外汇保证金,也称外汇按金,一般指客户投资一定数量的资金作为保证金,按一定杠杆倍数在扩大的投资金额范围内进行外汇交易。

孙天琦介绍,早在1994年国家出台《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规定,未经批准,任何机构擅自开展外汇按金交易,属于违法行为;客户(单位和个人)委托未经批准的机构进行外汇按金交易,也属违法行为,目前我国尚未开放外汇保证金市场。

目前,境外一些国家如澳大利亚、英国、新西兰、美国等国家已开放外汇保证金市场,允许符合条件的机构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但也对此实施较严格的监管。包括须申请牌照方可经营、限定杠杆率、严格机构准入管理、严格客户适当性管理等监管要求。

“近年来基于互联网的非法外汇保证金业务趋于活跃。”孙天琦说,境外网站向我国境内非法提供外汇保证金业务,模式主要包括:一种是境内机构“披洋皮”在境外设立网站返程向境内提供跨境金融服务。我国有个别境内企业绕道境外获取牌照,再转以境外的“洋身份”利用互联网“返程”境内开展此业务。

另一种模式是,境外平台通过互联网跨境在我国境内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在我国境内乔装打扮为培训公司、咨询公司等,在我国拓展市场,突破我国关于禁止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的禁止性规定。有些“外汇交易平台”自称持有境外监管部门颁发的牌照(如自称已获得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塞浦路斯等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牌照并受其监管等),杠杆率可达到一比数百甚至上千。

孙天琦举了几起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例是,人行中支和外汇局分局对某支付公司检查,发现其为境外多家非法黄金、炒汇类平台提供支付服务,通过虚构货物贸易,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跨境外汇支付业务,未能发现数家商户私自将支付接口转交给现货交易等非法平台使用。客观上为非法交易、虚假交易提供网络支付服务,对其共处罚款3044.28万元人民币,没收违法所得1107万元人民币。

另一起案例是:E平台宣称获境外监管牌照,在互联网平台上开展外汇保证金、货币指数、P2P等多种交易。平台获取交易点差,代理客户挣取返佣。2018年6月,当地公安以涉嫌诈骗对其立案侦办。

还有一案例是:F平台通过网站、手机APP客户端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外汇保证金交易、外汇理财产品、港美股交易、P2P理财等各类产品。与第三方支付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利用控制的壳商户收取境内个人人民币入金。2018年9月,当地公安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对其立案侦办。

孙天琦介绍,各国在监管中也发现外汇保证金交易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新西兰金融市场监管局(FMA)日前发布风险提示,警告一家来自中国的零售外汇经纪商百华环球,冒用注册号,虚假宣传。

二是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ASIC)监管发现以下问题:

1、套牌经营。有机构“克隆”正规持牌机构官方网站开展业务;短租房屋用于拍照、带客户线下参观,而后通过网上误导提供交易服务。

2、混用业务牌照。部分机构在集团内安排多层级复杂的组织架构,各关联公司部分具有牌照,部分不具牌照,但名称类似,误导投资者。

3、获得本国业务牌照但被外国公司实际控制。难以追查资金链条,无法保护消费者利益。

另外,国家互金专委会发布的关于“互联网外汇理财”平台的巡查公告,发现如下问题:

1、业务牌照涉嫌造假,声称受权威机构监管或宣称拥有授权,实际查询信息不匹配。如亿鼎国际集团声称获得英国FCA认可并受其全面监管。但经查询,FCA的注册号显示的公司与亿鼎的信息不一致。

2、承诺高收益,交易过程不透明。暗箱操作,蚕食客户资金。

3、涉嫌利用“传销模式”发展客户。部分平台按层级返利方式吸引新投资者加入。

4、打着“外汇交易”旗号,持续高额分红。由于盈利的不确定性,很可能是“庞氏骗局”。

孙天琦介绍,实践中还发现其他提供类似非法跨境服务的行为:

1,居民境外购房。属于我国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交易。外汇政策也不支持,如涉及违规操作,将会予以重罚;2,居民境外炒股、期货和贵金属。证监会也提示过风险,目前境内居民境外炒股只有沪(深)港通、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QDII)等合法渠道,其他渠道开展境外炒股,并无任何资金保障和法律保障。3,居民通过互联网、APP等参与境外赌博、赌球。 苹果公司在应用商店中上架赌博应用程序(APP),通过该APP提供跨境赌博服务。据外媒报道,2018年8月苹果公司在其应用商店中删除了25000个赌博应用程序。

孙天琦还提到,FinTech发展,也会助长跨境违法违规金融服务,导致风险跨境传染。近年来,基于互联网的跨境非法金融活动持续活跃。比如:澳大利亚金融监管部门去年以来让苹果公司、Google下架了300多个APP应用软件,主要是涉及有些公司未经过市场准入就向澳大利亚居民提供金融服务。此外,俄罗斯央行关闭了400多家网站,因为这些网站违规向俄罗斯居民提供金融服务。

孙天琦表示,亟需提高跨境金融服务监管能力,具体包括:1,初期可要求外资以设立商业存在方式提供金融服务。作为服务接受国,出于维护本国市场开放程度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需要,初期可要求外资向本国提供金融服务必须设立商业存在、开展金融服务必须经过许可等;2,中长期来看,需逐步提高我国金融服务市场开放水平,同时完善建立一套与开放程度相匹配的监管体系。要强调互联网虽然无国界,但是金融牌照必须有国界,跨境金融服务不可“无照驾驶”。3,加强跨境金融服务的全球治理。要强调交易留痕,境内境外穿透式监管,线上线下穿透式监管。要在双边和多边层面,加强国际监管合作,探索形成全球最佳监管标准,防范监管套利。4,FinTech创新要有底线。

风险提示:

一是1994年,相关法规已明确我国境内禁止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目前境外公司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提供外汇保证金交易,是非法的。

二是2018年9月,人民银行、公安部、外汇局公开发布风险提示,再次强调外汇保证金交易在我国境内为非法,警示公众不要参与此类平台交易,避免财产损失。

三是互金协会也已先后两次发布关于警惕非法外汇保证金交易的风险提示,提示公众避免财产损失。

编辑:金微 主编:冉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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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孙天琦:已处置非法外汇保证金网站600余家

新京报讯(记者 陈鹏)12月8日,在由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举办的第二届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上,国家外汇管理局总会计师孙天琦透露,国家外汇管理局已处置非法外汇保证金网站600余家。他认为,亟须提高跨境金融服务监管能力,初期可要求外资向本国提供金融服务必须设立商业存在、开展金融服务必须经过许可等。

“在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机制下,在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外汇局处置非法网络交易平台取得阶段性成效。”按照孙天琦介绍,包括关闭572家非法外汇交易网站,整改清退18家非法外汇交易网站(删除网站中有关外汇交易内容),约谈16家非法外汇交易网站(承诺整改,删除相关外汇交易内容),把3家移交至公安机关。

据孙天琦介绍,我国目前尚未开放外汇保证金交易,我国境内所有提供外汇保证金交易的均为非法。不过,近年来,基于互联网的非法外汇保证金业务趋于活跃。一种模式是,境内机构“披洋皮”在境外设立网站返程向境内提供跨境金融服务。另一种模式是,境外平台通过互联网跨境在我国境内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在我国境内乔装打扮为培训公司、咨询公司等。

孙天琦认为,亟须提高跨境金融服务监管能力。作为服务接受国,出于维护本国市场开放程度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需要,初期可要求外资向本国提供金融服务必须设立商业存在、开展金融服务必须经过许可等。中长期来看,需逐步提高我国金融服务市场开放水平,同时完善建立一套与开放程度相匹配的监管体系。要强调互联网虽然无国界,但是金融牌照必须有国界,跨境金融服务不可“无照驾驶”。

同时,加强跨境金融服务的全球治理。要强调交易留痕,境内境外穿透式监管,线上线下穿透式监管。要在双边和多边层面,加强国际监管合作,探索形成全球最佳监管标准,防范监管套利。此外,FinTech创新要有底线。

新京报记者 陈鹏 编辑 陈莉 校对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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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天琦:我国境内所有提供外汇保证金交易的均为非法

来源:金融界网站

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总会计师孙天琦2018第二届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上表示,在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机制下,在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外汇局处置非法网络交易平台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关闭572家非法外汇交易网站。二是整改清退18家非法外汇交易网站(删除网站中有关外汇交易内容)。三是约谈16家非法外汇交易网站。四是3家移交公安机关。我国目前尚未开放外汇保证金交易,我国境内所有提供外汇保证金交易的均为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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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孙天琦:开放外汇保证金交易之前需建立有效监管体系

孙天琦

时隔近半年之久,国家外汇局总会计师孙天琦的讲话再次受到业界关注。5月29日,在2019年金融街论坛年会上,孙天琦针对跨境金融服务监管以及外汇保证金等领域做了主旨演讲。与2018年12月8日的演讲相比较,本次仍着重强调了金融开放与有效监管体系之间的关系。

孙天琦表示,在最近工作中,外汇局与其他几个国家监管机构执法部门有了更紧密的工作衔接。其中谈及了“外汇保证金交易”,并用美国零售外汇行业的监管实践做了举例。

他指出,美国金融监管部门针对外汇保证金交易监管非常细致,美国以外的外汇经纪商不在美国注册,不拿美国监管牌照可以,但必须要求境外经纪商在官网位置显著的地方写上“我们不给美国人提供交易服务”。

孙天琦在演讲中提及国内外汇保证金交易乱象,以及监管主体职责不明确等问题。

他称,“涉及投资者参与跨境交易我们就要关注,但是这个业务不归我们管,我们就问相关部门,相关部门的答复是,我们没有法律明确禁止中国投资者跨境参加这些投资产品、参加交易。”

他称,从多年的实际工作来看,很多跨境金融交易掺杂其中。比如外汇保证金交易有着非常高的杠杆,200倍、300倍的杠杆交易我们国家是禁止的,但是在国外是开放的,这就导致其中存在一些监管问题。

此外,孙天琦还透露,到目前为止,最新的数据显示,将近1000家的交易网站被关闭,其中926家被关闭,清退了29家,移交公安4家。

我国金融服务业开放总要加强金融监管,也要有有效的监管体系,确保金融开放行稳致远。对此,孙天琦强调金融必须持牌经营,金融牌照必须有国界。针对境外公司在国内“持牌运营”如何落地还需要更多的时间和功夫。

孙天琦表示,大家对于跨境交易开放的积极性对非常高,但这一块的明确监管职责分工相对缺失。“我自己的感觉,类似于互联网金融发展初期,各个方面都在喊叫着要发展互联网金融,但是对怎么监管、风险怎么防控谈的人比较少。”

国家如何开放这类跨境交付模式下的金融服务?孙天琦指出,我个人倾向于还是应该要求外资以设立商业存在的方式提供金融服务,说直白一点就是,在近期内先不开放跨境金融服务,必须要求它采取商业存在模式,必须在国内有实体的商业存在。

为什么要这样?一是我们法制尚不健全;第二市场尚不成熟,第三监管能力还较为薄弱,协同机制还不健全。

另外,孙天琦还在演讲中谈及境内居民跨境炒股、炒期货和贵金属;支付机构跨境向企业和居民提供支付服务、跨境的比特币和ICO交易和境内居民通过网络参与境外赌博和赌球等问题。

最后,孙天琦谈到各国监管标准问题,认为需要更加有效地协调,以防止监管套利的出现。他称,开放市场需要全球监管的有效合作。最近外汇局推动了与澳大利亚ASIC的合作,要求澳洲持牌经纪商禁止向中国投资者提供跨境交易服务。

孙天琦去年8月出任国家外汇管理局总会计师,之前任外汇局综合管理司司长。总会计师”头衔地位高于各司司长,低于副局长。鉴于此,孙天琦的观点基本能够代表外汇局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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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到底还能不能做外汇?安普国际告诉你

近来,国内外汇行业相继发生了一些敏感事件,例如:一张来路不明又满载40多家外汇平台的名单,还有一直打不通联系电话的某红头文件,想必大家都已经看过这些了,并且截至目前已经有机构作出了业务调整。

似乎一夜之间外汇圈变得沉静了许多,小编的朋友圈各种鸡血广告变少了,群里的业务也没之前那么活跃的声音了。在喧嚣声中突然的转变,难免让人心生疑虑——行业的未来在哪里?

2017年是中国外汇行业元年,年初看到这句话时,内心激情澎湃!回望这一年的外汇行业发展也是迅猛无比的,平台、展会、资管、EA、教育等等机构拔地而起,直到之前刚结束的金博会更是令全行业进入高潮。

而如今,年尾寒冬将至,再次看到这句话时,心中却出现了一个挥之不去的问题:”然后呢?“

我们知道,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2018汇市路在何方?

在判断行业未来的发展之前,我们不妨先了解一下它的过去。

看看过去几十年间,外汇保证金业务从无到有,从国外到国内的发展究竟经历了哪些阶段?回顾这些之后,再根据当前的形势来审视外汇保证金业务在国内该如何发展?得出最终解决方案!

以下主要分析的内容来自多年前一位业内专家,不是炒外汇的专家,而是科班出生的金融行业专家。本文当年也给了我入行的信心和指引,感觉当下拿出来与大家分享再合适不过了!

文章将部分内容进行了浓缩、整理和删改,原文一些内容目前来看还是有些不适合说的,道理你们懂的!下面将分为三个部分对前面的问题一步一步进行探析!

---------Begin---------

一、近五十年间国外与国内FX Margin的发展历史和现状

二、当前发展FX Margin的有利条件及实际意义

三、我国发展FX Margin模式分析及开放建议

本论文通过回顾了外汇保证金业务在国外、国内的发展历史和现状,分析我国银行发展外汇保证金业务的有利条件和意义,说明发展外汇保证金业务“宜疏不宜堵”和必要性,分析了业务模式,并对放开我国的外汇保证金业务提出了建议。

近五十年间国外与国内FX Margin的发展历史和现状

半个世纪以前——起源

外汇保证金业务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伦敦。最初外汇交易由于需要大量的本金资金,所以这个领域的主要参与者是银行、金融机构及政府等大型机构。

直到1974年英国金融市场开始提供现金清算黄金OTC交易(柜台市场,也就是在交易所场外交易)后,全球交易结构就改变了,个人外汇交易市场开始出现。个人外汇交易市场开始出现后,外汇保证业务开始发展。后来外汇保证金被引入中国香港、美国和日本等地区。

二十年前——发展

在1996年,出现实时个人外汇交易平台,标志着网络在线交易时代的来临。尤其是从2001年开始,伴随着在线交易的广泛引入,市场规模开始高速膨胀。

据统计,外汇市场50%的交易都是保证金交易。外汇保证金交易已经成为全球中小投资者的最爱,年增长速度高达25%-30%,外汇保证金逐渐取代股票和期货成为世界金融的主流金融产品。

外汇保证金交易业务进入中国

外汇保证金交易在我国的发展20 世纪80 年代至90 年代初香港人带着外汇保证金交易登陆我国大陆市场。不过,当时国内的外汇保证金交易缺乏监管,市场十分混乱。因此,1994 年8 月中央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证监会、公安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出《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

此后,国家管理部门对外汇保证金业务及外汇期货交易一直持否定和严厉打击的态度,导致在长达12 年的时间里,商业银行的外汇保证金业务一直处于沉寂状态,而通过境外经纪公司进行的“地下交易”活动却异常猖獗。

十年前——国内首次建立正规渠道

2006 年,为引导外汇保证金交易向正规渠道发展,以此来抑制地下非法交易活动,交通银行率先获得了发展“满金宝”业务的试行权,并于2006 年9 月在少数城市推出。其后,中国银行、民生银行也跟进推出“外汇保”、“易富通”等外汇保证金交易产品。外汇保证金交易因其以小博大、双向交易的特性对投资者形成了巨大的诱惑,使国内外汇保证金交易一直比较受追捧。然而这样一种新型的外汇投资产品刚刚起步两年,2008年银监会一纸通告,就暂停了我国银行的外汇保证金业务。(具体原因后面会有详细分析)

不过监管的禁止并不能阻止市场需求的发展,反而为境外经纪商在中国掘金提供了可能。银行机构全面叫停后,曾经也形成了外资保证金交易机构进入国内市场的一段高潮。

一位银行人士估算,目前国内保证金业务的市场份额有4/5被境外的经纪商占有,而中资行仅占市场份额的1/5左右。

外资机构中,有些是受ASIC(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和FCA(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等监管的正规机构,在国内只是没有得到银监会的批准,投资者的资金安全还可以得到保证。而不少地下保证金公司则干脆和客户做对赌交易,交易的风险就很大。

监管机构标志

在境外机构在国内大肆收敛客户的同时,国内银行也在采取措施争取客户。进入2009年以来,国内银行在不断试探监管红线。

中信银行也已悄然开展了“汇金宝”外汇买卖业务,此业务仍属实盘交易,不过与以往实盘只能买涨不同,该交易平台与保证金交易类似可以卖空。国内其他银行也相继展开了此类业务。

但是国内银行的外汇买卖业务同国外的交易商相比,在竞争实力上还是略逊一筹。我们可以通过下面两段内容来进行对比!

国外的交易商可以提供杠杆交易,可以以小博大,而国内的银行只能提供1:1的实盘交易,盈利效果大大折扣;有的国外的交易商只在交易者做空时收取单边很少的点差,而有的国内的银行要双向收取10个甚至更高的点差,交易成本相差较大,也会令投资者对国内银行的外汇买卖望而却步。在岸经营的国内商业银行由于开展外汇业务时间较短,监管层叫停等原因而不能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再加上服务专业化程度不高,只能开展吸引小规模客户开展外汇实盘买卖业务,缺乏规模经济,造成了运营成本居高不下,与境外交易商的竞争形成鲜明的对比。

可见,开放国内外汇保证金交易的市场,进行合理的监管,形成有序的市场竞争,是目前最为需要解决的问题。

根据目前市场来看:首先由国内商业银行率先开展外汇保证金业务,建立市场准入机制,再引进外资机构,一方面对其合理监管,另一个方面可以通过合作学习外资的相关经验,以此建立良性金融市场。

当前发展FX Margin的有利条件及实际意义

从国外的发展历史和国内的发展现状来看,外汇保证金业务交易史的发展趋势,银行开办此业务也确实具备一些有利条件。

一、2001年我国进入WTO以后,我国国民经济迅速发展

2016年,GDP接近75万亿人民币,人均收入达3万人民币,外汇储备达3万亿美元,居民储蓄达60万亿人民币,人均国民收入步入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日益增长的居民收入、高额的外汇储备、居民储蓄,为我国开展外汇保证金业务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一个市场的兴起需要一个契机

中国目前面临着通货膨胀,而且这种通货膨胀和国际通胀相连,在短时间内无法减轻,因此股票市场在短时间内不会有大的改观,投资者盈利有限,中国股市的运行也存在着种种限制和弊端,如T+1交易、10%涨跌幅限制、单向盈利、信息不对称、庄家操控市场等,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投资者投资;国内楼市一直处于政策的调控期,楼市风险逐步加大,而且楼市不是普通投资者所能够投资的。国内的投资途径有限且带有种种限制正好可以在外汇保证金业务中得到弥补,这为银行的外汇保证金业务的发展提供了机遇。

三、投资者所面临的风险减少

世界经济已经步入复苏通道,不确定性开始减少,汇市的波动性减缓,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投资者所面临的风险。经过经济危机的洗礼,银行抗风险能力得到加强,开展外汇保证金业务也有了较高的安全保障。

四、银行的服务能力得到了提升

经过2006-2008年外汇保证金业务开展以及目前部分银行开展的实盘交易,国内银行积累了相关经验,交易系统的稳定性得到了加强,信息服务能力也得到了提高,综合能力提升。

国内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业务的实际意义

开放我国银行的外汇保证金业务,加强监管,能有效提高投资者的资金安全。还可以借机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引进先进的境外交易商,监管境外交易商的经纪和咨询业务,规范国内市场,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投资者参与外汇保证金交易的安全程度。国内银行发展还不成熟,通过发展外汇保证金业务,并引进了境外交易商参与竞争,有利于银行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准、服务能力和人员素质。而且此类业务在国际上还比较年轻,我国银行可以借机提升自己业务能力,缩小与国际银行的差距,实现赶超策略。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居民收入的提高,多样化的理财需求增多,在国内期货、期权等市场不完善的情况下,完全可以利用世界上成熟的外汇市场来满足我国居民的理财需求。发展银行的外汇保证金业务可以优化国内的证券市场。开放了银行的外汇保证金业务,就相当于“炒汇”合法化,就会有更多的投资者进入这一市场。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外汇保证金市场、股票市场是两个资金争夺的市场,竞争的结果取决于各自市场的完善。这样中国的证券市场微就会在竞争中求完善、求发展,少一些ST股票、少一些内幕交易,国内证券市场可能成为一个“阳光化”的市场,迎来证券市场的第二个春天。

允许银行开展外汇保证金业务,也契合了国家“藏汇于民”的方针政策。

目前我国的外汇储备额度较高,一方面有利于我国推动人民币国际化,但另一方面也给我国带来了流动性泛滥的隐患,加剧了国内的通胀。因此,国家推出了“藏汇于民”的政策。当前人民币处于升值轨道中,“藏汇于民”得到落实需要开拓外汇投资途径,让居民手中的外汇能够增值保值,银行开展外汇保证金业务就为居民开辟了一条外汇投资途径,有助于落实“藏汇于民”的政策。

我国发展FX Margin模式分析及开放建议

从国外发展模式来看,早期的OTC 交易主要通过电传、电报和电话等通讯方式来实现。

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电子交易开始兴起,并引发了外汇交易机制和外汇交易技术的变革电子外汇交易主要有两种模式:

一种是服务于机构客户的电子通讯网络(Electronic Communications Network,简称 ECN)模式;另一种是服务于零售客户的询价(Dealer)和单一做市商(Market Maker)模式我们平常接触到的外汇保证金经纪商通常采用后一种交易方式。

由于国内实盘有点差高单向交易无资金杠杆等缺点,有经验的外汇投资者通常会选择外汇保证金交易。虽然ECN模式较为公平透明,但是这些真正的外汇市场门槛较高,通常只向大交易量和高资产净值的金融机构开放。

随着技术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目前,在国内已经有例如凯石在内的一批外资平台,为普通投资者提供了低门槛的ECN交易模式账户,低成本和低门槛迎合了当前大部分普通投资者的需求,未来也或将成为市场的主流产品模式。

开放国内外汇保证金业务的建议

2008年银监会叫停商业银行的外汇保证金业务,相关人士表示叫停原因在银行,此前开展的业务出现了不少问题:

一、银行在外汇保证金业务中承担做市商的职责,做市商会有存货风险

此前银行提供的杠杆放大倍数可达30倍,如此高的杠杆倍数明显超过了国际上银行普遍能接受的杠杆倍数,也超过了银行自身的风险管控能力,同时商业银行的经营成果最后必须以人民币反映,存货的折算风险也不可避免;

二、外汇保证金交易要求严格止损,这就对银行的外汇交易系统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自动平仓、24小时交易等,但从前期业务开展来看,有的交易系统不是十分稳定,达不到应有的要求,有可能会对投资者的资金安全造成威胁;而且银行提供的有关风险预测、汇市走势等方面的信息量和技术指标较少,在分析预测市场走势和评估风险水平等方面的准确性和能力也与国外的经纪商有较大的差距,机构对客户的服务能力不能适应外汇保证金交易的要求;

三、部分银行涉嫌违规经营

允许自己的外汇交易员参与交易,产生了道德风险;

四、外汇保证金交易的高杠杆性,也使其具有高风险性

大量投资者对外汇、汇率方面的基本知识、复杂的交易规则和手段了解有限风险防范意识和承受能力也较弱,结果往往造成巨额亏损,甚至由于浮亏过大,被强行平仓。此前 80%甚至 90%的投资者都处于亏损状态。

这些是国内银行实实在在存在的问题,但这些问题不应该成为叫停银行外汇保证金业务的原因。

虽然监管层叫停了国内银行的外汇保证金交易,但是依靠境外的交易商,国内依然存在着大范围的外汇保证金交易,而且据新浪网的一项调查显示,逾七成参与调查的投资者反对监管层的叫停。

“一切存在都是合理的”!

监管层的叫停并没有阻止国内投资者进行外汇保证金交易,这说明外汇保证金交易在国内是有需求的,出现问题时,监管层不应该“堵”,而应该“疏”,加强监管、促进发展,而不是叫停,叫停业务不能解决银行存在的问题。对于银行存在的问题,关键在于监管,我们可以采取监管手段一一解决。

银行存货风险可以通过建立包括其他交易商在内的内部市场,采取对冲策略,用制度去强制银行减少风险暴露的头寸;

银行还可以在相关市场上进行套利交易,进行风险管理;杠杆较高的问题可以通过监管机构的强制性要求和监管降低杠杆比例,可以统一规定最高杆杠比例,这一点监管机构是能够做到的。交易系统不稳定的问题,监管机构可以建立国家标准,通过测评、达到标准的银行才可以开展外汇保证金业务,这样可以倒逼银行投入研发费用,提高系统的稳定性,通过检验的银行可以开展业务,而不是“一刀切”地被暂停;信息服务能力可以通过彼此的竞争来提高,参与此业务的银行会受利润的驱动,主动建立专业的服务团队提高服务能力,而被叫停是永远不能提高银行的服务质量。外汇交易员参与交易,就如国内的证券从业人员参与证券买卖,可以通过监管机构的法律和技术手段禁止。

投资者亏损问题并不会因为叫停银行的外汇保证金业务而消失,相反银监会叫停银行业务后,投资者转向境外交易平台,亏损依然存在,而且还产生了资金渠道不安全的隐患给投资者带来更大的问题。

投资者的亏损这个问题,更不应该成为禁止银行开展此类业务的理由,在我国证券市场上,也有很多投资者亏损,难道我们就应该禁止国内的股票交易吗?

答案是否定的,同样银行的外汇保证金业务也不能因为投资者亏损而叫停,国内监管机构应该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学习国际先进经验,完善国内相关法规,开放银行的外汇保证金业务,并允许部分资质雄厚、技术先进、成熟稳定的境外交易商进入我国市场进行试点,加强市场竞争,促进国内银行的外汇保证金业务发展;

同时将境外机构在国内的业务一并纳入监管范畴,打击国内的不合规交易商,保护投资者资金安全。初期可以规定最高杠杆倍数(如1:100);账户最高金额(如5000美元);建立风险警示制度(如当保证金剩余70%时要求追加保证金,剩余40%时强制进行平仓);建立托管制度(如只能在境内银行进行托管)和保险基金(如根据客户保证金金额要求交易商每年缴纳一定的费用建立风险保障资金);降低投资者的风险,减少亏损,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提高投资者的投资能力。

随着投资者和银行逐渐成熟,可以逐渐放开限制,让外汇保证金交易成为可供我国民众选择的重要理财产品,提高我国金融实力。

结束语

纵观当今金融业的发展,创新是一种必然。如果监管层仅仅因为银行的服务达不到所谓的“要求”,就全盘否定外汇保证金业务对金融发展的推动作用,就有“一叶障目”的嫌疑。

外汇保证金发展无论是从满足客户投资理财的需要,还是用于商业银行增加中间业务收入来源,探索多种盈利模式的努力,都需要监管的支持与配合,宜疏不宜堵!

同时,需要监管机构加强金融创新产品的立法规范工作,积极营造透明、公平的竞争环境,支持银行金融产品创新,尽快使保证金业务步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良性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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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已处置非法外汇保证金网站600余家

12月8日,在2018第二届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上,国家外汇管理局总会计师孙天琦表示,外汇局已处置非法外汇保证金网站600余家。

孙天琦介绍,在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机制下,在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外汇局处置非法网络交易平台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关闭572家非法外汇交易网站。二是整改清退18家非法外汇交易网站(删除网站中有关外汇交易内容)。三是约谈16家非法外汇交易网站(承诺整改,删除相关外汇交易内容)。四是3家移交公安机关。

孙天琦强调,我国目前尚未开放外汇保证金交易,我国境内所有提供外汇保证金交易的均为非法。

外汇保证金,也称外汇按金,一般指客户投资一定数量的资金作为保证金,按一定杠杆倍数在扩大的投资金额范围内进行外汇交易。

根据1994年《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165号)规定,未经批准,任何机构擅自开展外汇按金交易,属于违法行为;客户(单位和个人)委托未经批准的机构进行外汇按金交易,也属违法行为。

孙天琦介绍,境外一些国家,如澳大利亚、英国、新西兰、美国等国家已开放外汇保证金市场,允许符合条件的机构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但也对此实施较严格的监管。包括须申请牌照方可经营、限定杠杆率、严格机构准入管理、严格客户适当性管理等监管要求。

近年来基于互联网的非法外汇保证金业务趋于活跃,境外网站向我国境内非法提供外汇保证金业务。孙天琦说,一种模式是,境内机构“披洋皮”在境外设立网站返程向境内提供跨境金融服务。我国有个别境内企业绕道境外获取牌照,再转以境外的“洋身份”利用互联网“返程”境内开展此业务。

另一种模式是,境外平台通过互联网跨境在我国境内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在我国境内乔装打扮为培训公司、咨询公司等,在我国拓展市场,突破我国关于禁止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的禁止性规定。有些“外汇交易平台”自称持有境外监管部门颁发的牌照(如自称已获得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塞浦路斯等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牌照并受其监管等),杠杆率可达到一比数百甚至上千。

孙天琦还介绍了近期发现的典型案例,如人民银行中支和外汇局分局对某支付公司检查,发现其为境外多家非法黄金、炒汇类平台提供支付服务,通过虚构货物贸易,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跨境外汇支付业务,未能发现数家商户私自将支付接口转交给现货交易等非法平台使用。客观上为非法交易、虚假交易提供网络支付服务,对其共处罚款3044.28万元人民币,没收违法所得1107万元人民币。

“非法外汇保证金交易严重损害消费者、投资者利益。” 孙天琦强调。

(经济日报 记者:陈果静 责编:李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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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保证金交易是否合法?

来源:金投网

外汇保证金交易又叫炒外汇,是指通过与(指定投资)银行签约,开立信托投资帐户,存入一笔资金(保证金)做为担保,由(投资)银行(或经纪行)设定信用操作额度(即20-400倍的杠杆效应,超过400倍就违法了)。今天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外汇保证金交易是否合法?

投资者可在额度内自由买卖同等价值的即期外汇,操作所造成之损益,自动从上述投资账户内扣除或存入。让小额投资者可以利用较小的资金,获得较大的交易额度,和全球资本一样享有运用外汇交易作为规避风险之用,并在汇率变动中创造利润机会。综合的说,炒外汇就是一个投资行为。

要知道外汇保证金交易目前已经成为继股票交易之后的第二大投资产品,目前在国内进行外汇保证金交易的投资人数以百万,交易量更是庞大无比。关于外汇保证金交易合法与否这个问题,我想这根本就不是投资人所需要担心的问题。

诚然目前国家还没有完全的开放外汇保证金交易,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外汇交易这方面起步比较的晚,对于外汇交易,特别是杠杆形式的外汇交易的各项监管都不是特别的严谨,因此目前来说国家对于外汇保证金交易这一方面还没有放开。

不过我们进行外汇保证金交易的话,基本上都是国外的平台,资金都是汇到国外,然后在进行外汇交易的。就好像我们拿着资金出国旅游然后在国外进行交易一样,是完全没有任何的问题的。因此关于外汇保证金合法与否,投资人根本就不需要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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