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和中国有很多共同之处,我们都很珍视家人和朋友带来的快乐,在丹麦语中,这份情感叫做hygge。”
6月20日,拼多多“全球购”联合丹麦驻沪总领事馆开启直播,丹麦驻沪商务领事杰仕伯·海利化身“全球好货推荐官”,携手蓝罐曲奇、潘多拉、RAINS等丹麦知名品牌组成“丹麦直播天团”为拼多多用户带来一次hygge式直播体验。
▲6月20日晚7时,丹麦驻沪总领事馆商务领事杰仕伯·海利(中)进入拼多多“百亿补贴”直播间,并与领事馆同事一道推介了数十款来自丹麦的精选好货,向中国消费者传递丹麦式的快乐。安舜 摄
晚上7时,随着丹麦驻沪商务领事杰仕伯·海利进入直播间,当天“领略丹麦,好物推荐”直播活动也进入高潮。杰仕伯·海利与同事在现场一道推介了数十款来自丹麦的精选好货,在百亿补贴加持下,商品都以最具吸引力的价格呈现给消费者。活动共吸引了超过32万拼多多用户观看,带动平台丹麦商品销量暴涨,仅“百亿补贴”中丹麦蓝罐曲奇的销量就翻了一番。
据悉,此次丹麦驻沪总领事馆直播是拼多多联合全球多个国家驻华大使馆、领事馆共同发起的系列活动之一,此前已有阿根廷、塞尔维亚、拉脱维亚等多国驻华大使、领事和参赞走进平台直播间,分享各自国家的知名产品。拼多多方面表示,平台后续还将不断引入更多国家的大使馆和领事馆合作,为消费者带来优质又实惠的全球好货。
“618期间,拼多多‘全球购’交易额同比增长超470%,平台用户对优质的海外好货需求愈发旺盛。”拼多多全球购负责人说,“未来我们将继续发掘消费者对进口商品的需求,通过与其他国家驻华大使馆及领事馆的合作,提供更多国外一流品牌,让平台6.28亿消费者享受更好的大牌商品和服务。”
丹麦领事馆组直播天团 领事、品牌高管轮番上镜
“丹麦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国家之一,我们希望与拼多多合作带来越来越多好的丹麦产品,向中国消费者传递丹麦式的快乐。”杰仕伯·海利领事在搭建于丹麦驻沪总领事馆内的全球购直播间内,向三十多万拼多多网友发出邀请。
在当天的直播中,拼多多官方小二还受邀探访了位于上海南京东路的潘多拉、RAINS等几大丹麦品牌线下旗舰店。在品牌高管推介下,网友近距离了解到根植于丹麦品牌中hygge文化。
“女孩子都无法抵挡潘多拉的魅力”,在全球三大珠宝品牌之一潘多拉旗舰店内,品牌高管将潘多拉的品牌史娓娓道来,“每一件手链珠宝都是手工完成,初衷是希望女孩们能收集起人生中每一个美好的点滴,同时它也是最具有自由精神的品牌。”
而诞生于丹麦的户外品牌RAINS灵感则来自当地的天气,丹麦一年里有三分之一时间在下雨。“时尚不应该被雨天影响”,RAINS中国区CEO面对直播镜头变身模特,将雨衣穿出了时尚感,他还透露不少中国明星也是RAINS品牌的忠实粉丝。
▲拼多多官方小二探访丹麦户外品牌RAINS上海南京东路店,店长现场印制“PDDXDK”特制外套,寓意拼多多联合丹麦领事馆带来的此次活动。安舜 摄
领事、品牌高管轮番出镜直播,丹麦驻沪总领事馆为推介丹麦好货“拼”劲十足,总领事林朗先生因行程冲突无法出镜,提前两天录好短片盛邀网友观看直播,丹麦驻华大使馆也发文力推。最终,当天直播共吸引超过32万用户观看,带动潘多拉、RAINS、Arla爱氏晨曦、ECCO爱步、蓝罐曲奇、B&O Beoplay等丹麦品牌在拼多多平台实现销量爆发式增长,其中“百亿补贴”上线的丹麦蓝罐曲奇销量当天翻了一番,Arla爱氏晨曦系列奶粉和乳制品销量较前一日上涨约140%。在丹麦领事馆的推动下,AnthonBerg、MOOSE、NovoVita等丹麦知名品牌还实现了在拼多多的首秀登场,借由平台618大促直接面向更广大的中国市场。
外交官频频直播带货,618全球购交易额暴涨近5倍
刚刚过去的618,拼多多“全球购”频道持续创下增速新高。大促期间,“全球购”交易额同比增长超过470%,虽占比不高,但仍能看出进口业务保持着极高增速,部分进口母婴、化妆品类更是实现600%以上的增长。“‘全球购’第二次参加618,我们联合‘百亿补贴’对消费者最关注的海淘商品进行补贴,最高补贴力度达60%,同时通过保税仓发货等模式实现即买即发,消费者第一时间就能享受到海外好货,无等待、无套路。”拼多多全球购负责人表示。
▲直播当天,拼多多“百亿补贴”直播间涌入超32万网友,拼抢丹麦好货。
数据显示,在百亿补贴无套路补贴、保税仓直播、外交官直播加持下,拼多多平台进口母婴、化妆品、数码产品消费呈现井喷式增长。同样以来自丹麦的知名产品为例,618期间,蓝罐曲奇、ECCO爱步、Arla爱氏晨曦等多个品牌以全渠道历史最低价亮相拼多多“百亿补贴”,日均成交订单量近千单。
“此次丹麦领事携手众多品牌高管直播一下刺激了平台用户对进口商品的消费热情,不仅仅是丹麦产品卖爆,其他优质的海外好货也有不同程度的销量提升。”全球购负责人表示,“丹麦豪华直播阵容带给网友极大信心。”
不止是丹麦,此前多个国家外交官也进入拼多多直播间,为本国产品代言。6月8日和9日两天,来自塞尔维亚、拉脱维亚等10个中东欧国家的驻华大使、领事和参赞组成欧洲外交官直播天团,在拼多多直播间推销本国特色商品。
据悉,此次丹麦领事馆直播之后,拼多多全球购还将联合更多其他国家领事馆开启直播带货。“目前我们正在和多个国家的领事馆联系,基于平台6.28亿用户对海外优质好货需求爆发式增长,我们会通过各种形式持续挖掘海外优质优价好货,除了大使直播外,保税仓、免税店直播探访等活动都会不断推出。”全球购负责人表示,“消费者用订单投票选择了我们,要让这份信任延续下去。”
一户不起眼的出租屋里,可能在生产假冒丹麦蓝罐曲奇……有些人为了牟取暴利,以假乱真,制假售假。但是,制假售假的代价,远比想象中的要高!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今日从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获悉,2019年,该院共新收各类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7件,审结6件,生效判决7人,判处罚金合计200000元,主要涉及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罪名,有力地打击了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保护了涉案品牌包括飘柔、海伦仙度丝、潘婷、CALVIN KLEIN、丹麦蓝罐曲奇、何氏狐臭净、中华(香烟品牌)、芙蓉王(香烟品牌)、苏烟(香烟品牌)、云烟(香烟品牌)等知名品牌,挽回了经济损失10,968,227.67元。
这些案件的案情是怎么样的呢?这些被告人都被判处了什么刑罚呢?这些案例又能给大家什么警示呢?
案例一:制假售假“一条龙” 主犯获刑三年
2014年7月,黄某承租一栋出租屋,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雇请马某等多人(均已判刑)生产标有CALVIN KLEIN、宝格丽、浪凡、阿玛尼、普拉达等商标标识的假冒香水。马某等多人分别负责管理该假冒香水加工点的日常生产工作、接收制作香水的原料及调配香水等工作以及香水包装工作,黄某则负责销售上述假冒香水。
惠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结伙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综合全案事实,惠阳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黄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案例二:生产假冒品牌洗发水的空瓶子 也可能涉嫌犯罪
2015年8月份起,吴某作为出资人,以两处出租屋为生产窝点,专门生产假冒飘柔、海伦仙度丝、潘婷等品牌洗发水的空瓶子并销售给他人牟利,分别由顾某等人(均已判决)负责对窝点进行管理、在假冒的洗发水空瓶子上粘贴伪造的注册商标、打包装、送货到物流公司。
经惠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依法应予惩处。综合全案事实,惠阳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吴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案例三:散装曲奇披上“新马甲” 被告人犯假冒注册商标罪
在未经丹麦蓝罐曲奇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庄某伙同曾某(另案处理)以一居民楼为作坊,将散装的曲奇饼干装入印有丹麦蓝罐曲奇商标字样的铁盒内。庄某和曾某均为该作坊负责人,庄某负责联系车辆拉货,曾某则负责承租场地和安排工人生产。
经惠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庄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结伙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综合全案事实,惠阳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庄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李直建
通讯员:邓丹妮、杨燕珍
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曾焕阳
曲奇饼干是很多人爱吃的一种饼干,而且大家熟知的并且最受欢迎的没过于丹麦蓝罐曲奇,这个牌子的曲奇味道独特,所以深受很多人的喜爱,那么丹麦蓝罐曲奇的价格是多少呢?丹麦蓝罐曲奇好吃吗?
曲奇的价格
丹麦蓝罐曲奇一直沿用优质黄油及各种天然成分烘制。每款曲奇均有独特之配方、烘焙方法、形状及香味,每一片皆甘香松脆,送礼体面过人。在曲奇饼食品中,丹麦蓝罐曲奇可谓大名鼎鼎,每一块曲奇都宛若一件小巧的艺术品,让人爱不释手。那么丹麦蓝罐曲奇的价格是多少?
丹麦蓝罐曲奇多少钱
丹麦铁盒蓝罐曲奇饼干908克的一盒127元,丹麦蓝罐曲奇饼干908g价格99元,丹麦进口蓝罐曲奇饼干908g盒装价格99元,丹麦进口蓝罐曲奇908g+681g盒装价格296元,丹麦进口蓝罐曲奇饼干908g+600g组合装价格227元,丹麦进口蓝罐曲奇饼干908g+90g*2盒装价格169元,丹麦蓝罐曲奇饼干908g铁罐礼盒价格109元。
丹麦蓝罐曲奇好吃吗
丹麦在食品烘焙方面,在世界上名声很高,最著名的就是人们耳熟能详的丹麦曲奇了,而且丹麦蓝罐曲奇是丹麦皇室的御用品牌,这个曲奇饼干老人小孩都爱吃,很酥脆,奶香和麦香交织在一起,很香甜可口,丹麦原装进口,有82年的烘焙工艺,营养美味,回味诱人,非常好吃的一种饼干。
提起最爱吃的曲奇饼干,总归是逃不过近几年比较风靡的丹麦曲奇。但松鼠君今儿看到的一则消息却让人有点懵,原来,我们说的来自丹麦的曲奇竟然不是一回事儿!
左图为丹麦蓝罐曲奇,右图为皇冠曲奇
的确,同样是精致复古的皇冠标识、独特的圆形铁盒包装,又辅以霸气的“丹麦皇家御用”宣传语,你能辨别出哪一款才是经皇家授权的正宗丹麦曲奇嘛?
昨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头条号“京法网事”发布消息称,北京石景山法院近日一审审结了丹麦蓝罐曲奇起诉皇冠曲奇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法院认定皇冠曲奇产地虚假宣传,丹麦奇新蓝罐公司一审胜诉,判决获赔200万元。那么,这曲奇届的“真假美猴王”之争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呢?
丹麦蓝罐曲奇一审胜诉
曲奇饼干发源于欧洲,丹麦的曲奇饼干更是闻名遐迩。资料显示,原告丹麦奇新蓝罐公司生产的蓝罐曲奇产品始于1933年,而在2009年蓝罐曲奇获得丹麦女王玛格丽特二世赐予的“丹麦皇室御用品牌”认证,获准在产品上使用丹麦皇室标志。
原告丹麦奇新蓝罐公司将皇冠曲奇经销商尤益嘉公司、销售方当代商城石景山分公司告到法院,认为皇冠曲奇产品正面图案与蓝罐曲奇产品正面包装、装潢近似。同时,皇冠曲奇对其产地、质量、制作成分进行虚假宣传,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因此,丹麦奇新蓝罐公司要求尤益嘉公司和当代商城石景山分公司立即停止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及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要求判尤益嘉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000万元。
尤益嘉公司辩称,蓝罐曲奇指其不正当竞争行为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而且该案件应比照商标法的赔偿标准上限300万元内予以考虑,且丹麦奇新蓝罐公司没有证据证明经济损失超过该数额,故不同意其全部诉讼请求。目前,尤益嘉公司已提出上诉。
绿松鼠注意到,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有两个,被告是否实施了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以及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争议1:皇冠曲奇擅用蓝罐曲奇包装、装潢?
的确,从正面图案到皇冠标识,两款饼干的外观包装确实非常暧昧,令人傻傻分不清。包装如此相似是否就意味着,皇冠曲奇擅自使用蓝罐曲奇包装、装潢呢?
据“京法网事”消息,丹麦奇新蓝罐公司分别在1994年和2006年获得第822939号和第5322371号注册商标专用权,并将两商标使用在蓝罐曲奇产品的正面包装、装潢中。
而实际上,尤益嘉公司也已注册了一系列相关商标。自2011年2月28日至2016年10月21日期间,被告尤益嘉公司经英国爱利特公司、丹麦丹尼诗公司、印尼迈大公司的授权许可,取得皇冠曲奇产品在中国大陆地区进口经销及使用全部知识产权的权利,并负责在中国大陆地区的产品宣传。下列注册商标均使用在皇冠曲奇产品的正面包装、装潢中(图一至图九)。
图中注册商标均使用在皇冠曲奇产品的正面包装、装潢中
因此,法院认为,蓝罐曲奇及皇冠曲奇产品的正面包装、装潢图案均已注册为合法有效的商标,而尤益嘉公司通过授权许可合法取得注册商标的使用权,并在经销宣传过程中未出现超出核定商品的范围或者以改变显著特征、拆分、组合等方式使用注册商标。
据尤益嘉称,皇冠曲奇产品的包装、装潢均由印尼PT.PEMINDO公司印制,由印尼迈大公司负责生产曲奇产品,由尤益嘉公司原装进口至中国大陆地区销售。皇冠曲奇产品包装、装潢正面及侧面图案中所使用的图案和文字,均系经英国爱利特公司、丹麦丹尼诗公司、印尼迈大公司授权许可,属于已注册商标的一部分。
因此,法院认定,丹麦奇新蓝罐公司主张被告尤益嘉公司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不予支持。
争议2:皇冠曲奇虚假宣传?
丹麦奇新蓝罐公司指出,尤益嘉公司在电商及电视台的广告中使用欧洲宫廷人物聚会风格的图片和画面中配以皇冠曲奇产品图案,并使用“皇家”、“丹麦皇室御用”、“御制配方”、“皇家御制”等宣传语,对皇冠曲奇产品质量的宣传存在虚假成分,构成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
从“京法网事”公布的信息来看,绿松鼠未发现尤益嘉公司对这一争议进行专门辩护说明,只是笼统提到“蓝罐曲奇指其不正当竞争行为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
皇冠丹麦曲奇之前便因其虚假宣传连连遭到质疑。2014年3月14日,有媒体在报道中指出皇冠丹麦曲奇价格高于同类、登陆中国2年才在丹麦注册公司、铁盒包装只需5元一个等问题;2015年3月27日,更是曝出了皇冠曲奇傍“丹麦皇室”大牌,实则产地为印尼的消息。
尤益嘉(上海)食品商贸有限公司官网资料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07年,作为MAYORA集团在中国唯一授权的总经销商,尤益嘉引进了MAYORA旗下全球知名的Danisa皇冠丹麦曲奇等产品。
此次石景山法院认为,据查实,皇冠曲奇产品的“产地”或“原产国或地区”均为印尼,尤益嘉公司在报纸及电商网页的广告中对皇冠曲奇产品产地为丹麦的宣传存在虚假成分。
编辑 / 孙阳
曲奇饼干发源于欧洲,丹麦的曲奇饼干更是闻名遐迩。在丹麦旅游局Visit Denmark 网站上,曲奇(cookie)也和美人鱼、安徒生一道成为丹麦享誉世界的标志之一。
不过在中国市场上,山寨“丹麦曲奇”的产品太多,以至于消费者眼花缭乱真假莫辨。
每经小编(ws)注意到,一款DANISA皇冠丹麦曲奇在百度搜索“丹麦曲奇”时排名相当靠前。据凯度消费指数2014-2015年度饼干销售排行榜,皇冠曲奇以13.2亿元的销售额领先于真正来自丹麦的蓝罐曲奇。
在外观上,原产地为印尼的皇冠丹麦曲奇,也与蓝罐曲奇造型相近,让很多消费者难以分清“李逵”和“李鬼”。
▲Kjeldsens丹麦蓝罐曲奇 图片来源:亚马逊
▲Danisa皇冠曲奇 图片来源:京东
2009年,蓝罐曲奇获得丹麦女王玛格丽特二世赐予的“丹麦皇室御用品牌”认证,获准在产品上使用丹麦皇室标志。然而在中国市场上,很多鱼目混珠的品牌也试图在外形和宣传上“山寨”蓝罐曲奇,甚至将产地并非丹麦的曲奇饼干标作“丹麦曲奇”。
近日,丹麦奇新蓝罐公司就将山寨对手告上了法庭。
根据北京法院网公布的文书,石景山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尤益嘉公司停止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原告丹麦奇新蓝罐有限公司经济损失200万元。
目前,被告已提出上诉。
蓝罐曲奇一审获胜
石景山法院公告文书显示,原告丹麦奇新蓝罐公司认为:
被告尤益嘉公司进口经销的皇冠曲奇产品正面图案使用了与蓝罐曲奇产品正面包装、装潢近似的图案,且就皇冠曲奇的产地、质量、制作成分进行虚假宣传;被告当代商城石景山分公司作为皇冠曲奇产品的销售者,在经营中未尽谨慎注意义务,导致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不良影响扩大。
故原告丹麦奇新蓝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
1. 二被告立即停止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及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2.被告尤益嘉公司在《法制日报》和《光明日报》和该公司网站显著位置刊登道歉声明,消除影响;3.判令被告尤益嘉公司赔偿原告丹麦奇新蓝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000万元。
每经小编(ws)注意到,石景山法院支持了原告的部分请求。
▲图片来源:摄图网 (图文无关)
对于原告主张被告尤益嘉公司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皇冠曲奇产品的正面包装、装潢图案均已注册为合法有效的商标,而被告尤益嘉公司通过授权许可合法取得注册商标的使用权,因而不予支持。
而对于是否涉及虚假宣传的问题,石景山法院认为,皇冠曲奇产品的“产地”或“原产国或地区”均为印尼,被告尤益嘉公司在报纸及电商网页的广告中对皇冠曲奇产品产地为丹麦的宣传存在虚假成分;被告尤益嘉公司在电商及电视台的广告中使用欧洲宫廷人物聚会风格的图片和画面中配以皇冠曲奇产品图案,并使用“皇家”、“丹麦皇室御用”、“御制配方”、“皇家御制”等宣传语,对皇冠曲奇产品质量的宣传存在虚假成分,构成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
▲图片来源:摄图网 (图文无关)
最终石景山法院判决被告尤益嘉公司:
停止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登报消除不良影响;赔偿原告丹麦奇新蓝罐有限公司经济损失200万元及诉讼合理支出4万元。
山寨“丹麦曲奇”危害正版
丹麦蓝罐曲奇和皇冠丹麦曲奇其实积怨已久,甚至更早以前就已起诉并对簿公堂。
2016年1月,北京市高级法院公布,尤益嘉(上海)食品商贸有限公司因与丹麦奇新蓝罐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民事裁定,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中被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蓝罐曲奇当时起诉的内容与此次并无不同,连请求法院判令的要求也和此次一模一样。
▲图片来源:摄图网 (图文无关)
那么为什么产地并不在丹麦的曲奇会自称“丹麦曲奇”?
据国际金融报,品牌营销专家路胜贞表示:
“丹麦是曲奇的故乡之一,乳酪和黄油都是有名和正宗的,加上丹麦这个国家精巧细腻、富足的国家形象都会带动其产品的品牌力,其实这就是国家品牌力的一种体现。就是因为这种背景,使得丹麦的曲奇产品很容易被消费者认可,这也是很多曲奇产品搭上顺风车的一个重要依托。”
食品产业研究员朱丹蓬则表示,丹麦蓝罐曲奇是进入中国最早的丹麦品牌,有原产地优势、品牌优势及消费者认知优势。而很多其他牌子的曲奇都在鱼目混珠,而这对蓝罐曲奇的危害其实是比较大的。
还有业内人士指出,此次对皇冠丹麦曲奇在华的经销商尤益嘉(上海)食品商贸有限公司的判决,从法律法规的角度、产业规范性的角度、企业保护的角度和消费者保护的角度来看,都是有进步意义的。
每经编辑 郑直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
国际金融报、北京法院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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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奇,来源于英语COOKIES的香港音译,意为“细小的蛋糕”,曲奇发源于欧洲,丹麦更是传统曲奇的的故乡之一。在欧美,过节时,为了向爱人和朋友表示心意和尊敬,女孩子会前往曲奇作坊,在导师的督导下,亲自烘焙味道诱人的曲奇送给他们。
上世纪80年代,曲奇由欧美传入中国,并在21世纪初在香港、澳门、台湾等地掀起热潮,随之不断流行开来。吃曲奇,喝咖啡和茶饮也成为一种标准搭配。
目前市面上比较热销的预包装曲奇饼干,大约就是丹麦蓝罐曲奇和皇冠丹麦曲奇了。同样是曲奇,在国内,人们对它们的评价却有些争议,有人说蓝罐是正宗的;有人说皇冠是正宗的;有人觉得蓝罐口感更醇厚;有人觉得皇冠口感更细腻。那么它们到底有什么区别呢,让斐一来扒一扒比较显著的几点:
1.产地、背景:
丹麦蓝罐曲奇:
原产国:丹麦
皇冠丹麦曲奇:
原产国:印度尼西亚
2.背景:
丹麦蓝罐曲奇:制造商是丹麦奇新蓝罐有限公司(这是丹麦最大的牛油曲奇和烘焙食品制造商。) 诞生于1933年,2009年获得丹麦女王玛格丽特二世赐予的“丹麦皇室御用品牌”认证,获准在产品上使用丹麦皇室标志。
皇冠丹麦曲奇:是泰国迈大集团(MAYORA)旗下的品牌,2007年由食品贸易公司尤益嘉引入中国市场。但Danisa皇冠曲奇产品的“产地”或“原产国或地区”均为印度尼西亚。
3.口感:
丹麦蓝罐曲奇:入口比较脆,有些小粗糙,细细品尝就会有一种绵延悠长的奶香,这也是欧洲那边人普遍喜欢的口味;
皇冠丹麦曲奇口感:比起蓝罐更加细腻,一入口就是浓烈的黄油和奶香,但回味就没有蓝罐那么悠长。
4.价格:
丹麦蓝罐曲奇:一般情况下,在重庆市场上,908g礼盒装的超市定价为148元,有时活动价可能会低至99元;
皇冠丹麦曲奇:一般比丹麦蓝罐曲奇价格略低一些(价格战嘛,理解的理解的)
前段时间,北京市石景山区法院审理了丹麦蓝罐曲奇起诉皇冠丹麦曲奇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一审判决被告尤益嘉公司(皇冠丹麦曲奇在华的总经销商)停止虚假宣传、登报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丹麦奇新蓝罐公司经济损失200万元及诉讼合理支出4万元。目前被告已提起上诉。
实际上,丹麦奇新蓝罐公司才是Kjeldsens丹麦蓝罐曲奇的品牌唯一所有者。但从2014年起,在山寨品牌众多的中国市场上,这家公司就陷入了维权官司。而面对各种自称“丹麦曲奇”的商家,消费者也很困惑,究竟谁才是真的丹麦蓝罐曲奇?
傻傻分不清楚在天猫平台上输入丹麦曲奇,呈现出来的有数十个丹麦曲奇品牌,像丹麦蓝罐曲奇、皇冠丹麦曲奇、大润谷丹麦曲奇、深港丹麦式曲奇、达顿庄园丹麦风味曲奇、优尚优品丹麦曲奇、百草味丹麦风味曲奇等。
除了丹麦蓝罐曲奇等极少数品牌产地为丹麦,其他的产地均不在丹麦,而是在中国或其他国家和地区。在中国有很多类似的案例,国内本土的经销商拥有很大的渠道优势,用相似的包装、相似的定位,加上邀请明星代言,很容易与其所模仿的品牌取得同样的销量,甚至是赶超。
我们作为消费者来说呢,购买食品一般关注的点除了生产日期保质期之外,无非就是口感和价格了,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性价比。
如果是送礼呢,当然品质是很重要哒,礼品送得好不好关乎面子问题嘛,两款曲奇相比之下我更加推荐丹麦蓝罐曲奇908g礼盒装,毕竟是丹麦原产,品质肯定是不用说的了。
如果是自己食用的话,两款曲奇都有小包装,价格差不多,先买一点试试口感,丹麦蓝罐曲奇口感更酥脆,香味醇厚,我特别喜欢加仑子味的,酥脆的曲奇中夹带一颗颗完整的加仑子果干,酸酸甜甜很加分!皇冠丹麦曲奇外观和蓝罐差不多,不过针对蓝罐曲奇的口感做了一些改良,入口更细腻顺滑,奶香味更浓重一些。
除此之外,日本的布尔本曲奇也还不错,主要是颜值高哈哈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就像王老吉和加多宝、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不管厂商之家怎么竞争,我们作为消费者更加关注的是产品本身,用心做好物,就能赢得消费者支持。
——END——
5月13日,海淀法院网发布消息称,因认为“丹麦蓝罐曲奇”的生产商、进口商及经销商实施了虚假宣传、混淆、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皇冠丹麦曲奇”的出品方丹麦丹尼诗特色食品有限公司、经销商尤益嘉(上海)食品商贸有限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上述相关公司诉至法院,索赔3000万元。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并已在审理中。
事实上,“皇冠”与“蓝罐”两个“丹麦曲奇”品牌的纠葛至少已有9年,近年来双方交锋升级,互有诉讼。去年年初,“蓝罐”提起的不正当竞争诉讼,并在一审中胜诉,“皇冠”被判赔200万元。随着诉讼的进行,“皇冠”“蓝罐”为完全不同的品牌,“皇冠”主要由印尼进口的情况也为大众所知。
“皇冠”起诉“蓝罐”索赔3000万元
此次“皇冠”对“蓝罐”等产品的生产商、进口商及经销商公司共6家公司提起诉讼,分别是丹麦奇新蓝罐有限公司、丹麦蓝罐曲奇有限公司、蓝罐金宝(上海)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荔之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兆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北京翠微家园超市连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索赔3000万元。
“皇冠”出品方丹麦丹尼诗特色食品有限公司、经销商尤益嘉(上海)食品商贸有限公司诉称,“蓝罐”在历史、质量、产地、称号方面存在虚假宣传的问题,认为“蓝罐”在产品包装及网页多处宣传其产品“源自1933年”,具有“百年历史”,会让消费者误认为该产品有100多年的历史;使用“皇室经典”宣传词,并且宣传“丹麦蓝罐自诞生以来,陪伴几代丹麦皇室成长”,会让消费者误认为“蓝罐”百年来都属于皇室御用品牌,而事实上其于2009年才获得丹麦皇室御用认证。
“皇冠”还认为“蓝罐”对于丹麦皇室御用称号存在虚假宣传,指出其在视频广告和官方微博多次宣传市面上只有“蓝罐”唯一获得丹麦皇室御用的称号,让消费者误认为曲奇类产品只有“蓝罐”获得了丹麦皇室的认可,品质优于其他品牌曲奇,但实际上,丹麦曲奇品牌BISCA同样获得过丹麦皇室御用认证,并且时间早于“丹麦蓝罐曲奇”。
在包装上,“皇冠”称“蓝罐”实施了混淆行为,“蓝罐”的产品包装及赠品存在与“皇冠”产品包装中皇冠相似的皇冠形状,属于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相似的标识。被告散布“皇冠”侵犯了其蓝罐曲奇的知名商品包装装潢专用权等不实之词,贬低“皇冠”的商品声誉,损害其商业信用等。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蓝罐”去年胜诉获赔200万元
事实上,这不是“皇冠”“蓝罐”第一次打官司, 4年前,“蓝罐”率先对“皇冠”提起了诉讼。
裁判文书网和相关司法判决信息显示,2015年,“蓝罐”生产商丹麦奇新蓝罐有限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皇冠”经销商尤益嘉公司、销售方当代商城石景山分公司,认为“皇冠”产品正面图案与“蓝罐”产品正面包装、装潢近似。同时,“皇冠”对其产地、质量、制作成分进行虚假宣传,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要求两被告立即停止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及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要求判尤益嘉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000万元等。
此案的审理也经历了一些曲折,最初,案件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对此案无管辖权,裁定移送至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但尤益嘉公司不服裁定,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这起诉讼前后历时3年之久。2017年5月31日,石景山区法院公告称,定于同年6月19日上午开庭审理此案。到2018年1月,石景山区法院才审结“蓝罐”起诉“皇冠”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
石景山法院认为,据查实,“皇冠”产品包装、装潢均由印尼PT.PEMINDO公司印制,曲奇产品由印尼迈大公司负责生产,“产地”或“原产国或地区”均为印尼,尤益嘉公司在报纸及电商网页的广告中对皇冠曲奇产品产地为丹麦的宣传存在虚假成分等。法院判决丹麦奇新蓝罐公司一审胜诉,被告尤益嘉公司停止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0万元。
双方纠葛至少已有9年
“皇冠”与“蓝罐”之间的纠葛,至少已有9年。“蓝罐”一直宣称其为丹麦出产的“正宗”丹麦曲奇,早从2011年起,“蓝罐”官方微博就针对消费者的困惑,澄清其与“皇冠”无关,称后者是印尼产曲奇,“请认准Kjeldsens商标,Danisa是丹尼诗,不是丹麦”,“他们根本不在丹麦生产”等。但“皇冠”官微也曾发布信息,佐证其“真的来自丹麦”。
2015年,双方的较量,还导致了丹麦国家羽毛球队球员除名事件。自2015年起,“皇冠”成为丹麦国家羽毛球队的官方赞助商,但此前,“蓝罐”以个人赞助方式赞助了丹麦男双选手鲍伊、摩根森等5名队员,这5名队员拒绝解约,因此被国家队除名。
除了赞助丹麦国家羽毛球队及相关赛事之外,丹麦官方机构如驻华大使馆对两个品牌的态度也逐渐暧昧。丹麦大使馆在前些年的活动中,选择的曲奇品牌是“蓝罐”,但近两年来,其活动中也提供“皇冠”品牌,使馆官员还多次为“皇冠”相关活动站台。比如2017年10月,“皇冠”国内工厂举行开业仪式,丹麦驻华大使馆公使海乐(Helle Meinertz)便代表大使馆出席。
在目前的国内曲奇市场上,“皇冠”与“蓝罐”均销量不俗。新京报记者查阅消费者留言发现,消费者中不清楚这两款产品是完全不同品牌的人不在少数,有人甚至以为一个是另一个的升级款。而且,从外包装的正面图案到皇冠标识,两个品牌也确实有一些相似之处。“蓝罐”的包装为圆形深蓝色边框,中间为暗黄色,装饰以曲奇饼干为主,商标外文名为Kjeldsens。“皇冠”包装同为深蓝色边框,中间为奶白色,也以曲奇饼干图案为主,商标外文名为Danisa。
不过,“皇冠”与“蓝罐”的相关商标都不存在问题。据了解,“蓝罐”生产商丹麦奇新蓝罐公司分别在1994年和2006年获得第822939号和第5322371号注册商标专用权,并将两商标使用在“蓝罐”产品的正面包装、装潢中。
“皇冠”同样拥有一系列相关商标的授权。其经销商尤益嘉公司自2011年2月28日至2016年10月21日期间,经英国爱利特公司、丹麦丹尼诗公司、印尼迈大公司的授权许可,取得皇冠曲奇产品在中国内地地区进口经销及使用全部知识产权的权利,并负责在中国内地地区的产品宣传。
也正是这个原因,去年的诉讼中,石景山法院裁定,“皇冠”产品包装、装潢正面及侧面图案中所使用的“DANISH SPECIALITY FOODS APS”、“COPENHAGEN DENMARK”、“丹麦曲奇”、“由丹麦丹尼诗特色食品有限公司授权生产和包装”等文字内容,属于已注册商标的一部分。不构成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
“蓝罐”是丹麦进口主供中国
在一些上年纪的消费者的认知中,“蓝罐”与“皇冠”的混淆应该还不存在,他们最早接触到的“丹麦曲奇”,即是中国香港TVB广告中的“蓝罐”。按照“蓝罐”方面的介绍,其产品在上世纪80年代经由中国香港进入华南地区。
从产品背后的公司来看,“蓝罐”的生产商丹麦奇新蓝罐公司外名应为Kelsen Group(凯尔森集团),该公司已于2013年6月被美国食品巨头金汤宝(Campbell Soup Company)收购,并作为旗下独立运营子公司。金汤宝官方信息显示,Kelsen的“蓝罐”(Kjeldsens)产品主要面向中国内地和香港市场。而在欧美市场,Kelsen也生产同类曲奇产品,但其名称为“Royal Dansk”,可翻译成中文“皇家丹麦”,被称作美国的丹麦黄油曲奇大品牌之一。
关于这两种丹麦曲奇品牌,都曾有“丹麦人都不知道”的说法流传。对此,“蓝罐”官微还曾给出这样的解释,“丹麦买不到‘丹麦蓝罐曲奇Kjeldsens’是真的……不是因为丹麦本地人不爱吃,而是丹麦曲奇工厂将最高品次的曲奇饼‘Kjeldsens’出口到了中国。所以在丹麦买到的,是工厂其他品次的曲奇。”
新京报记者在其京东官方旗舰店看到,“蓝罐”产品均在名称上标明了“丹麦进口”,外包装上也有“原产国丹麦”等字样。
“皇冠”多数是印尼进口
相比“蓝罐”而言,“皇冠”品牌的“丹麦”身份,显得有些复杂。在其京东官方旗舰店中,“皇冠”产品分别标注了“印尼进口”和“丹麦进口”,其中“印尼进口”占绝大多数,几款“丹麦进口”还都是新年礼盒装。值得注意的是,礼盒装的赠品却是印尼迈大集团旗下的产品,产地则显示为山东省济南市。
“皇冠”旗舰店在产品介绍中已将“丹麦曲奇”作为一种工艺,“无论丹麦产地还是印尼产地,Danisa丹麦曲奇都秉承传统丹麦配方”,“始终如一地向消费者提供同样品质的传统丹麦曲奇”。
公开报道显示,2014年尤益嘉公司曾发布一份对“皇冠”相关报道的声明,称“皇冠”由丹麦丹尼诗特色食品有限公司提供配方与工艺,授权印尼的迈大(MAYORA)集团生产后出口到中国。而丹麦丹尼诗是一家注册在哥本哈根,目前合法有效存续的丹麦公司。
丹麦丹尼诗官网介绍,该公司于1988年注册,在全球范围拥有Danisa(“皇冠”)品牌权利,并在丹麦北部城市奥尔堡(Alborg)的小镇Stvring有一家丹麦曲奇工厂,由其子公司Tylstrup Kager负责,这家工厂集中生产供应中国内地、中国香港和美国的曲奇。这也是其全球3个生产中心之一,第二个生产中心在印尼,由其授权印尼迈大集团生产。而第3个生产中心在现在的中国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定位是中国市场。
印尼迈大集团成立于1977年,总部位于印尼首都雅加达,是印尼食品龙头企业之一。尤益嘉公司则成立于2008年,其官网信息称自己是印尼迈大集团在中国唯一授权的总经销商,引进了迈大旗下“Danisa皇冠丹麦曲奇”等产品。
2015年发布的一篇《N个市场1个配方 Danisa皇冠曲奇坚守品质布局全球》公开报道,曾引述“皇冠”市场部负责人的说法,“目前中国市面上的Danisa皇冠曲奇主要是印度尼西亚生产”,并称由于地理位置的关系,不同市场上的该款产品都是由附近的工厂输送。
“皇冠”的中国工厂规划于2014年,同年10月,丹麦丹尼诗公司联合迈大集团与济阳当地政府签订投资协议,计划在济阳设立公司生产丹麦曲奇。而在前述文章中,丹尼诗全球CEO Erik Bresling表示,选择在中国设厂,未来中国消费者就可以吃到在中国生产的Danisa皇冠丹麦曲奇。
公开报道显示,济阳工厂暨丹尼诗特色食品(山东)有限公司2015年10月奠基,被称为继丹麦工厂、印尼工厂之后,“皇冠”在全球的第三家大型工厂。2017年10月,该工厂正式开业。工商资料显示,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既包括饼干等生产、加工,也包括批发、进出口业务。2016年10月,有网友发布在超市售卖“皇冠”商品图片中,丹尼诗特色食品(山东)有限公司就已出现在“进口商”名单,而尤益嘉为“进口商及经销者”。
新京报记者尝试联系上述公司,其中,丹麦奇新蓝罐有限公司电话未能接通,尤益嘉公司的工作人员则表示,已记录下记者的电话号码,会后续联系。但截至发稿,尚未得到回复。
业内人士称,曲奇在饼干中属于高端品类,虽然两大品牌在目前的曲奇饼干市场仍占据绝对优势,但长久的纠纷可能会使得双方品牌力变弱,消费者辨别难度加大。双方的纠纷正在白热化中,想要意欲从其中分得一杯羹的新品牌也越来越多,一味的纠纷不是长久之计。
新京报记者 王子扬 李严 图片来源 公司官网、电商网站、商标信息截图 编辑 李严 校对 何燕
在春节销售旺季来临前,两家定位高度一致的曲奇饼干生产商正在“干架”——这次不在商场,而在法庭。
因认为丹麦奇新蓝罐有限公司、丹麦蓝罐曲奇有限公司、蓝罐金宝(上海)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荔之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兆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北京翠微家园超市连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丹麦蓝罐曲奇”等产品的生产商、进口商及经销商,实施了虚假宣传、混淆、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皇冠丹麦曲奇”的出品方丹麦丹尼诗特色食品有限公司、经销商尤益嘉(上海)食品商贸有限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上述六公司诉至法院,索赔3000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丹麦蓝罐曲奇DANISA皇冠丹麦曲奇原告“皇冠丹麦曲奇”的出品方及经销商诉称,“皇冠丹麦曲奇”已经连续多年在中国大陆市场同类产品中销量领先,属于知名商品。而“丹麦蓝罐曲奇”则实施了以下虚假宣传行为:
“丹麦蓝罐曲奇”对其质量存在虚假宣传。在产品包装及网页宣称“丹麦蓝罐曲奇”使用“1933年的原创配方”、“百年配方”。事实上某些配方成分在1993年时并不存在或并未被使用于曲奇产品,且1993年至今也未满100年。此外,其关于保质期和净含量的宣传与产品参数存在不一致。
“丹麦蓝罐曲奇”对曲奇产地存在虚假宣传。在其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多次宣传市面上只有“丹麦蓝罐曲奇”每一块饼干都在丹麦生产,让消费者误以为其它品牌都不在丹麦生产或部分在丹麦生产,只有其生产的曲奇才是最正宗的丹麦曲奇。“丹麦蓝罐曲奇”的蓝罐礼盒装(赠送咖啡)产品正面包装上印有“原产国 丹麦”,但咖啡产地却为越南,“原产国 丹麦”字样让消费者误以为咖啡也是产自丹麦。
原告“皇冠丹麦曲奇”的出品方及经销商认为,“丹麦蓝罐曲奇”实施了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丹麦蓝罐曲奇”与“皇冠丹麦曲奇”存在特定关系。“丹麦蓝罐曲奇”的产品包装及赠品存在与“皇冠丹麦曲奇”产品包装中皇冠相似的皇冠形状,属于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相似的标识。此外,被告在新闻发布会上散布“皇冠丹麦曲奇”侵犯了对其蓝罐曲奇的知名商品包装装潢专用权等不实之词,并在多家媒体进行宣传,从而贬低“皇冠丹麦曲奇”的商品声誉,损害其商业信用。被告违反了《反不竞争法》的规定,扰乱了曲奇市场的竞争秩序,故原告起诉至法院。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0801曲奇饼干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饼干产品包括以小麦粉、糖、油脂等为主要原料,加入疏松剂和其他辅料,按照一定工艺加工制成的各种饼干,如:酥性饼干、韧性饼干、发酵饼干、薄脆饼干、曲奇饼干、夹心饼干、威化饼干、蛋圆饼干、蛋卷、粘花饼干、水泡饼干。饼干的申证单元为1个。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饼干。饼干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801。
一、曲奇饼干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006年2月22日关于加强对食品中铝残留量检验的通知(国质检食监函〔2006〕108号)
2005年9月26日关于发布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改单的通知(国质检监函〔2005〕776号)之《饼干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改单(第1号)
2005年1月17日关于印发小麦粉等15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订)的通知(国质检监〔2005〕15号)
二、产品相关检测标准
GB7100-2003《饼干卫生标准》;QB/T1253-2005《饼干通用技术条件》;QB/T1254-2005《饼干试验方法》;QB/T1433.1-2005《饼干酥性饼干》;QB/T1433.2-2005《饼干韧性饼干》;QB/T1433.3-2005《饼干发酵饼干》;QB/T1433.4-2005《饼干压缩饼干》;QB/T1433.5-2005《饼干曲奇饼干》;QB/T1433.6-2005《饼干夹心饼干》;QB/T1433.7-2005《饼干威化饼干》;QB/T1433.8-2005《饼干蛋圆饼干》;
QB/T1433.9-2005《饼干蛋卷和煎饼》;QB/T1433.10-2005《饼干装饰饼干》;QB/T1433.11-2005《饼干水泡饼干》;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三、曲奇饼干质量检验项目表
注:1.夹心饼干的检验项目按照饼干单片相应品种的要求检验;
2.装饰饼干的检验项目按照饼干单片相应品种的要求检验。
结语:两家曲奇生产商对名誉之争掐架已久,谁是“李逵”谁是“李鬼”,现在还不得而知,需要等待法律的裁判定夺。那么曲奇饼干的质量由谁来衡量呢?这就需要专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食品进行科学的成分分析、质量检测、材料鉴定,出具国家认可资质报告,保持一颗诚信、厚道的真心比什么都重要。
“皇冠丹麦曲奇”
据北京海淀法院5月13日消息,因认为丹麦奇新蓝罐有限公司、丹麦蓝罐曲奇有限公司、蓝罐金宝(上海)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荔之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兆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北京翠微家园超市连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丹麦蓝罐曲奇”产品的生产商、进口商及经销商,实施了虚假宣传、混淆、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皇冠丹麦曲奇”的出品方丹麦丹尼诗特色食品有限公司、经销商尤益嘉(上海)食品商贸有限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上述六公司诉至法院,索赔3000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皇冠丹麦曲奇”的出品方及经销商诉称,“皇冠丹麦曲奇”已经连续多年在中国大陆市场同类产品中销量领先,属于知名商品。而“丹麦蓝罐曲奇”则实施了以下虚假宣传行为:
“丹麦蓝罐曲奇”对其历史进行虚假宣传。在产品包装及网页多处宣传“丹麦蓝罐曲奇”“源自1933年”,具有“百年历史”,让消费者误认为该产品有100多年的历史;使用“皇室经典”宣传词,并且宣传“丹麦蓝罐自诞生以来,陪伴几代丹麦皇室成长”,让消费者误认为“丹麦蓝罐曲奇”百年来都属于皇室御用品牌,而事实上其于2009年才获得丹麦皇室御用认证。
“丹麦蓝罐曲奇”
“丹麦蓝罐曲奇”对其质量存在虚假宣传。在产品包装及网页宣称“丹麦蓝罐曲奇”使用“1933年的原创配方”、“百年配方”。事实上某些配方成分在1993年时并不存在或并未被使用于曲奇产品,且1993年至今也未满100年。此外,其关于保质期和净含量的宣传与产品参数存在不一致。
“丹麦蓝罐曲奇”在宣传中使用极限用词。其在官方网站上使用“全球最大之现代化曲奇生产线”、“我们以最先进的设备,制作最优质的产品,面对来自市场上的挑战”宣传用语让相关公众以为“丹麦蓝罐曲奇”是品质最高的丹麦曲奇。在宣传中使用“顶级曲奇大师”、“送礼首选”、“聚会最佳拍档”等极限用语,让相关公众误以为其品质优于其它品牌。
“丹麦蓝罐曲奇”对曲奇产地存在虚假宣传。在其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多次宣传市面上只有“丹麦蓝罐曲奇”每一块饼干都在丹麦生产,让消费者误以为其他品牌都不在丹麦生产或部分在丹麦生产,只有其生产的曲奇才是最正宗的丹麦曲奇。“丹麦蓝罐曲奇”的蓝罐礼盒装(赠送咖啡)产品正面包装上印有“原产国丹麦”,但咖啡产地却为越南,“原产国 丹麦”字样让消费者误以为咖啡也是产自丹麦。
“丹麦蓝罐曲奇”对于丹麦皇室御用称号存在虚假宣传。其在视频广告和官方微博多次宣传市面上只有“丹麦蓝罐曲奇”唯一获得丹麦皇室御用的称号,让消费者误认为曲奇类产品只有“丹麦蓝罐曲奇”获得了丹麦皇室的认可,品质优于其他品牌曲奇,但实际上丹麦曲奇品牌BISCA同样也获得过丹麦皇室御用认证,并且时间早于“丹麦蓝罐曲奇”。
原告“皇冠丹麦曲奇”的出品方及经销商认为,“丹麦蓝罐曲奇”实施了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丹麦蓝罐曲奇”与“皇冠丹麦曲奇”存在特定关系。“丹麦蓝罐曲奇”的产品包装及赠品存在与“皇冠丹麦曲奇”产品包装中皇冠相似的皇冠形状,属于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相似的标识。此外,被告在新闻发布会上散布“皇冠丹麦曲奇”侵犯了对其蓝罐曲奇的知名商品包装装潢专用权等不实之词,并在多家媒体进行宣传,从而贬低“皇冠丹麦曲奇”的商品声誉,损害其商业信用。被告违反了《反不竞争法》的规定,扰乱了曲奇市场的竞争秩序,故原告起诉至法院。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中新经纬客户端5月13日电 据北京海淀法院网13日消息,“皇冠丹麦曲奇”的出品方丹麦丹尼诗特色食品有限公司、经销商尤益嘉(上海)食品商贸有限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丹麦奇新蓝罐有限公司等六公司诉至法院,索赔3000万元。
“皇冠丹麦曲奇”的出品方认为,丹麦奇新蓝罐有限公司、丹麦蓝罐曲奇有限公司、蓝罐金宝(上海)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荔之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兆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北京翠微家园超市连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丹麦蓝罐曲奇”等产品的生产商、进口商及经销商,实施了虚假宣传、混淆、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海淀法院网公布的信息显示,原告“皇冠丹麦曲奇”的出品方及经销商诉称,“皇冠丹麦曲奇”已经连续多年在中国大陆市场同类产品中销量领先,属于知名商品。而“丹麦蓝罐曲奇”则实施了以下虚假宣传行为:
“丹麦蓝罐曲奇”对其历史进行虚假宣传。在产品包装及网页多处宣传“丹麦蓝罐曲奇”“源自1933年”,具有“百年历史”,让消费者误认为该产品有100多年的历史;使用“皇室经典”宣传词,并且宣传“丹麦蓝罐自诞生以来,陪伴几代丹麦皇室成长”,让消费者误认为“丹麦蓝罐曲奇”百年来都属于皇室御用品牌,而事实上其于2009年才获得丹麦皇室御用认证。
“丹麦蓝罐曲奇”对其质量存在虚假宣传。在产品包装及网页宣称“丹麦蓝罐曲奇”使用“1933年的原创配方”、“百年配方”。事实上某些配方成分在1993年时并不存在或并未被使用于曲奇产品,且1993年至今也未满100年。此外,其关于保质期和净含量的宣传与产品参数存在不一致。
“丹麦蓝罐曲奇”在宣传中使用极限用词。其在官方网站上使用“全球最大之现代化曲奇生产线”、“我们以最先进的设备,制作最优质的产品,面对来自市场上的挑战”宣传用语让相关公众以为“丹麦蓝罐曲奇”是品质最高的丹麦曲奇。在宣传中使用“顶级曲奇大师”、“送礼首选”、“聚会最佳拍档”等极限用语,让相关公众误以为其品质优于其它品牌。
“丹麦蓝罐曲奇”对曲奇产地存在虚假宣传。在其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多次宣传市面上只有“丹麦蓝罐曲奇”每一块饼干都在丹麦生产,让消费者误以为其它品牌都不在丹麦生产或部分在丹麦生产,只有其生产的曲奇才是最正宗的丹麦曲奇。“丹麦蓝罐曲奇”的蓝罐礼盒装(赠送咖啡)产品正面包装上印有“原产国 丹麦”,但咖啡产地却为越南,“原产国 丹麦”字样让消费者误以为咖啡也是产自丹麦。
“丹麦蓝罐曲奇”对于丹麦皇室御用称号存在虚假宣传。其在视频广告和官方微博多次宣传市面上只有“丹麦蓝罐曲奇”唯一获得丹麦皇室御用的称号,让消费者误认为曲奇类产品只有“丹麦蓝罐曲奇”获得了丹麦皇室的认可,品质优于其他品牌曲奇,但实际上丹麦曲奇品牌BISCA同样也获得过丹麦皇室御用认证,并且时间早于“丹麦蓝罐曲奇”。
原告“皇冠丹麦曲奇”的出品方及经销商认为,“丹麦蓝罐曲奇”实施了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丹麦蓝罐曲奇”与“皇冠丹麦曲奇”存在特定关系。“丹麦蓝罐曲奇”的产品包装及赠品存在与“皇冠丹麦曲奇”产品包装中皇冠相似的皇冠形状,属于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相似的标识。此外,被告在新闻发布会上散布“皇冠丹麦曲奇”侵犯了对其蓝罐曲奇的知名商品包装装潢专用权等不实之词,并在多家媒体进行宣传,从而贬低“皇冠丹麦曲奇”的商品声誉,损害其商业信用。被告违反了《反不竞争法》的规定,扰乱了曲奇市场的竞争秩序,故原告起诉至法院。
据了解,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