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间外汇市场是指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可以经营外汇业务的境内金融机构(包括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之间通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进行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交易市场。
也是银行间的外汇批发市场,银行由于与客户进行外汇交易,经常会发生买卖不平衡的情况,即外汇持有额超买或者超卖,这都可能遭受汇率变动的风险。因此,银行必须进行“外汇抛补”交易,即平盘,设法维持外汇买卖差额为零的状态。这是外汇交易中最上层的市场,是各家银行间进行外汇交易的市场,形成一个相对集中的外汇市场。在银行间市场,没有保证金交易这一说。据国家外汇管理局2017年1月25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外汇交易量达约112万亿人民币,约是银行对客户市场交易量(23万亿人民币)的5倍。
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于1994年正式建立,早期只能进行即期交易,2005年开始引入各类外汇衍生品交易。至此,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已经形成了现货和包括远期、掉期、货币掉期、期权在内的基础类场外衍生产品体系,与国际场外外汇交易市场结构较为一致,以现货产品和掉期产品为主。现货和掉期交易在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中的合计比重超过90%,国际外汇市场以上两个品种合计比重也达到80%。不过,相对而言,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远期、货币掉期和期权品种的交易份额明显落后于国际外汇市场。
银行间外汇市场提供竞价和询价两种交易方式。竞价交易又称集中撮合交易机制,指会员各自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自己的买入、卖出报价,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逐笔撮合,自动配对成交。询价交易指交易双方协商议定交易的货币、金额、汇率、起息日等要素的交易方式。目前我国银行间外汇即期交易可采用竞价交易和询价交易方式,外汇衍生品交易均采用询价交易方式。
银行间市场外汇交易清算按对手方不同分为集中和双边清算模式,按照交割方式不同分为全额清算和净额清算模式。集中清算指外汇交易完成后,由交易中心介入,担当中间人的角色,作为中央对手方同交易双方进行资金交割。双边清算是在交易双方在交易完成后,按照约定的要素进行资金交割。全额清算是对外汇交易逐笔办理资金交割,净额清算是将清算会员同一清算日的外汇交易按币种进行轧差后办理资金交割。
国际上大部分国家都是取消外汇管理制的,资本可以自由流动,对外汇市场的交易基本没有限制。自金融危机以来,很多国家都加强了外汇市场的监管,但主要集中在提高市场透明度、集中交易平台以及中央对手方清算等,但总体限制较少。而我国对外汇市场的管制相对严格,零售市场交易要符合实需原则,即要有真实的贸易背景,银行间市场机构交易则受到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的限制,这就限制了境内外汇市场的广度。与之相对应的是离岸人民币外汇市场的快速发展,离岸市场因管制较少,近两年发展迅速,已超越境内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