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章 经常项目个人外汇管理第八条 个人经常项目项下外汇收支分为经营性外汇收支和非经营性外汇收支。第九条 个人经常项目项下经营性外汇收支按以下规定办理:(一)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办理对外贸易购付汇、收结汇应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进行;其外汇收支、进出口核销、国际收支申报按机构管理。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取得个人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执业证明,并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个人。(二)个体工商户委托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办理进口的,本人凭其与代理企业签定的进口代理合同或协议购汇,所购外汇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直接划转至代理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个体工商户委托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办理出口的,可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收汇、结汇。结汇凭与代理企业签订的出口代理合同或协议、代理企业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办理。代理企业将个体工商户名称、账号以及核销规定的其他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备后,可以将个体工商户的收账通知作为核销凭证。(三)境外个人旅游购物贸易方式项下的结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个人旅游购物报关单办理。第十条 境内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结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以下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一)捐赠:经公证的捐赠协议或合同。捐赠须符合国家规定;(二)赡家款: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经公证的赡养关系证明、境外给付人相关收入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个人收入纳税凭证等;(三)遗产继承收入:遗产继承法律文书或公证书;(四)保险外汇收入:保险合同及保险经营机构的付款证明。投保外汇保险须符合国家规定;(五)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收入:付款证明、协议或合同; (六)法律、会计、咨询和公共关系服务收入:付款证明、协议或合同;(七)职工报酬:雇佣合同及收入证明;(八)境外投资收益: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明文件、利润分配决议或红利支付书或其他收益证明;(九)其它:相关证明及支付凭证。第十一条 境外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结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以下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一)房租类支出:房屋管理部门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发票或支付通知;(二)生活消费类支出:合同或发票;(三)就医、学习等支出:境内医院(学校)收费证明;(四)其它:相关证明及支付凭证。上述结汇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应将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直接划转至交易对方的境内人民币账户。第十二条 境内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购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第十三条 境外个人经常项目合法人民币收入购汇及未用完的人民币兑回,按以下规定办理:(一)在境内取得的经常项目合法人民币收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含税务凭证)办理购汇。(二)原兑换未用完的人民币兑回外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原兑换水单办理,原兑换水单的兑回有效期为自兑换日起24个月;对于当日累计兑换不超过等值500美元(含)以及离境前在境内关外场所当日累计不超过等值1000美元(含)的兑换,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第十四条 境内个人外汇汇出境外用于经常项目支出,按以下规定办理:外汇储蓄账户内外汇汇出境外当日累计等值5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办理。手持外币现钞汇出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办理。第十五条 境外个人经常项目外汇汇出境外,按以下规定在银行办理:(一)外汇储蓄账户内外汇汇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二)手持外币现钞汇出,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还应提供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办理。
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所需资料: 1、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境内企业基本情况、境外特殊目的公司的股权结构以及境外融资安排。 2、填写《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表五)(可到外汇局领取或在外汇局网站下载,一式两份) 3、境内居民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拟境外融资的境内企业的登记注册文件和最近一期会计财务审计报告。 5、境外融资商业计划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①境内企业所属行业、发展历程、近3年财务状况;②实际控制人与管理层的基本情况介绍;③境内企业所在市场前景、市场开发战略、发展规划和财务预测、市场风险分析;④将境内居民的境内资产转移由特殊目的公司控制的过程、控制方式及后续融资的法律安排及可行性分析,境内居民与其控制的境内企业、计划设立或控制的特殊目的公司之间的投资关系说明;⑤各境内居民在特殊目的公司的持股比例,若有员工持股计划和管理层期权激励计划,应予以披露;⑥计划融资方式、融资金额以及境外融资机构基本情况介绍、与境外融资机构达成的融资意向及备忘录情况说明。以过桥贷款方式进行融资的,应说明其融资利率、期限、还贷资金来源;以私募或公募方式(包括可转换债券)进行融资的,应说明特殊目的公司资产或股权的定价方式;计划以上述两种方式分阶段进行融资的,应一并说明有关情况;以所拥有的境外权益注入境外特殊目的公司的,应说明该境外权益合法取得并存续的原因及过程等情况。⑦境外融资资金使用计划说明,包括境外投资计划、调回方式的可行性分析。 6、委托主要控制人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的,应提供相应的授权委托书。 7、其他真实性证明材料(如境外融资协议或融投资备忘录等)。 备注:3-7项验原件留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
可以选择如下银行的营业点开设一个海外银行账户:
1、香港恒生银行、
开设海外银行账户,大部分人想到的都是香港,因为相对其他国家或地区,香港开立账户的周期较快。
由于香港的银行开户政策经常变动,所以每家银行的开户门槛也有所不同。恒生银行的开户门槛在同类银行中较低,只需在境内账户购买10万人民币理财产品或外币定存等值5万美元起(约34万人民币),即可开立香港账户。
开设后的香港账户,资金可自由调拨,可开设多币种国际账户,便于各币种之间的自由兑换,使用也比较便利,柜台、取现、刷卡、网银、电汇均可使用。
2、新加坡花旗银行
新加坡金融体系完善法律健全,个人银行账户具有更高的安全性。无论你是储备外币、对冲汇率风险、还是投资理财,资产保值,都是不错的选择。
只需存入28万新币或等值货币,即可开通新加坡花旗银行贵宾账户;存入1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可开通私人银行。境外账户可自由调拨资金。
3、美国芝加哥国际银行
在美国开设海外账户,是美元资产配置者的首选。开立美国银行账户,可有效进行美元资产配置,降低通货膨胀的风险。
美国芝加哥国际银行开户存款要求低,最低存款只需达到2,500美元即可,达到3万美元后免管理费。另外,通过美国芝加哥国际银行,还可办理美国购房贷款。如果你有投资美国房产的需求,美国芝加哥国际银行将是不错的选择。
开立境外账户,看似简单可行,但出于监管及合规的考虑,银行对申请人会进行深入的背景调查,需要申请人提供全面的个人、金融相关信息证明,自行申请或操作境外账户,容易出现被拒、关户冻结等情况。
此外,为了加强外汇管理,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国家于2012年,颁布了《外币管理法》。根据这一法律的相关规定,在境外银行开设有账号,并且有投资的企业家、银行董事、顾问等人,需要将境外银行账户的相关消息通报央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银行帐户
准备一下相关材料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当地分局办理 行政许可(审批)条件及需提交的材料 1、 书面 申请并填写《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申请表》、《境外投资企业登记信息表》 2、 外汇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材料 3、 境内机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4、 境外投资企业外方股东为境外人的,提供该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外方股东为境外机构的, 提供其机构登记注册证明文件 5、 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对该项投资的核准文件或证书 6、 如果发生前期费用会出的,提供相关文件及会出凭证 7、 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中国大陆对外汇交易是允许的.但是中国政策一直是外汇管制.这里管制有多个层面管制例如中国不允许大额外汇交易主要是担心外汇干扰中国经济发现.对个人关注主要也是出于此目的例如2014年中国支付阻击海外热钱流入中国.每个公民外汇兑换交易额度最高是5万美金每年.注意事项:1.换一个角度,中国由允许个人外汇买卖,尤其是银行,几乎所有银行都有外汇黄金投资交易.所以中国个人外汇交易类似股票和期货,都是慢慢放开门槛的.外汇比股票和期货的好处在于随时买卖 随时平仓2.保证金的交易模式。杠杆比例,可以以小博大。3.双向交易模式,可以买涨也可以卖跌。4.24小时不间断的交易,进场机会多多所以我们选择投资理财最好是选择知名度比较高的品牌一些的平台和代理,去做投资的时候最好先看一些基础的外汇交易知识,看看视频,模拟模拟操作下.真正搞清楚了.再去投资和学习.现在国内投资外汇黄金没有几千万估计也最少几百万,慢慢等中国开放吧.
国外资金可通过跨境汇款的方式进行入境。
一、跨境付款方式:
1、现金
2、电汇
3、外汇支票
4、旅行支票
5、信用卡
二、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入境:
1、利用外商直接投资
2、利用短期外债
3、利用预收、延付货款
4、利用非贸易渠道
5、利用地下钱庄
6、银行离岸业务头寸与在岸业务头寸混用
7、利用关联交易进入
跨境汇款是指个人网上银行客户在规定的限额之内,向大陆以外地区银行开户的收款人进行外汇汇款的业务。跨境汇款既有电讯费,又有手续费,操作比较费时。
由于跨境汇款手续费一般都有最高限额,建议在最高限额内尽量增加单次汇款金额,以减少汇款笔数,省去每笔汇款的电报费。
通常被禁的都是好东西,哈哈
新办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填写《境外投资基本情况登记表》;(2)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核准的批复(法规规定免除该项审查的除外);(3)(非金融类的境外投资)应提供商务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投资批准证书》;(4)中方投资额3000万美元以上的资源开发类境外投资和中方外汇投资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非金融、非资源开发类境外投资,应提供国家发改委对该项投资的批复;(5)金融类的境外投资应提供相关金融主管部门对该项投资的批准文件;(6)援外项目不需办理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直接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办理时另需提供:商务部下达的援外任务书;使用援外合资合作基金的项目应提供外经贸部授权部门的借款批复;使用援外优惠外汇贷款的项目应提供中国进出口银行与借款人签订的借贷协议;涉及购汇的,提供项目的用汇清单。注:2.3.4.5.6验原件留复印件。境内投资者投资的境外企业的名称、经营期限、合资合作伙伴、合资合作方式发生变更,或者注册资本、投资总额、股权比例变更及发生其他资本变更,或者通过上市、收购、参股、换股等方式进行资本运作的,境内投资者应在变更发生后60天内,持如下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变更手续:(1)书面申请;(2)《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登记变更事项后将变更页复印,原件返还);(3)投资主管部门对变更事项的批准或者备案文件;(4)相关变更事项的真实性证明材料,其中:境内投资者使用其境外投资利润对其相关境外机构增资或在境外进行再投资的,应提交利润分配决议、增资或再投资的相关协议。注:3.4验原件留复印件。境内投资者投资的境外机构因破产、解散、清算、经营期满等原因注销或已停止实质性经营性活动的,其境内投资者须持以下材料到外汇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缴回《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1)书面申请(境外企业基本情况、注销或停止经营的原因、目前资产状况、应调回境内资产金额等);(2)《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1996第193号令)《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89]汇管条字第118号)及《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90]汇管投字第381号)《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简化境外加工贸易项目审批程序和下放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商合发[2003]126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简化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43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120号)《关于援外项目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1999)251号)《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章 经常项目个人外汇管理第八条 个人经常项目项下外汇收支分为经营性外汇收支和非经营性外汇收支。第九条 个人经常项目项下经营性外汇收支按以下规定办理:(一)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办理对外贸易购付汇、收结汇应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进行;其外汇收支、进出口核销、国际收支申报按机构管理。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取得个人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执业证明,并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个人。(二)个体工商户委托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办理进口的,本人凭其与代理企业签定的进口代理合同或协议购汇,所购外汇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直接划转至代理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个体工商户委托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办理出口的,可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收汇、结汇。结汇凭与代理企业签订的出口代理合同或协议、代理企业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办理。代理企业将个体工商户名称、账号以及核销规定的其他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备后,可以将个体工商户的收账通知作为核销凭证。(三)境外个人旅游购物贸易方式项下的结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个人旅游购物报关单办理。第十条 境内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结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以下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一)捐赠:经公证的捐赠协议或合同。捐赠须符合国家规定;(二)赡家款: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经公证的赡养关系证明、境外给付人相关收入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个人收入纳税凭证等;(三)遗产继承收入:遗产继承法律文书或公证书;(四)保险外汇收入:保险合同及保险经营机构的付款证明。投保外汇保险须符合国家规定;(五)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收入:付款证明、协议或合同; (六)法律、会计、咨询和公共关系服务收入:付款证明、协议或合同;(七)职工报酬:雇佣合同及收入证明;(八)境外投资收益: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明文件、利润分配决议或红利支付书或其他收益证明;(九)其它:相关证明及支付凭证。第十一条 境外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结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以下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一)房租类支出:房屋管理部门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发票或支付通知;(二)生活消费类支出:合同或发票;(三)就医、学习等支出:境内医院(学校)收费证明;(四)其它:相关证明及支付凭证。上述结汇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应将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直接划转至交易对方的境内人民币账户。第十二条 境内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购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第十三条 境外个人经常项目合法人民币收入购汇及未用完的人民币兑回,按以下规定办理:(一)在境内取得的经常项目合法人民币收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含税务凭证)办理购汇。(二)原兑换未用完的人民币兑回外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原兑换水单办理,原兑换水单的兑回有效期为自兑换日起24个月;对于当日累计兑换不超过等值500美元(含)以及离境前在境内关外场所当日累计不超过等值1000美元(含)的兑换,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第十四条 境内个人外汇汇出境外用于经常项目支出,按以下规定办理:外汇储蓄账户内外汇汇出境外当日累计等值5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办理。手持外币现钞汇出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办理。第十五条 境外个人经常项目外汇汇出境外,按以下规定在银行办理:(一)外汇储蓄账户内外汇汇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二)手持外币现钞汇出,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还应提供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