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兄弟大学学费:21375美金
基督兄弟大学官网: 暂无官网
学校性质:私立
创办时间:1871年
世界排名:暂无
学校人数:9874人
79分 托福要求(分)
暂无 雅思要求(分)
暂无 SAT要求(分)
录取率 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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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兄弟大学是美国的一所著名的私立大学,成立于1871年。基督兄弟大学设有艺术学院、商业学院、工程学院和科学学院,此外,基督兄弟大学还开设有教育系和诚信领导中心。
基督兄弟大学开设专业范围广泛,如应用心理学、基础教育、英语、企业通信英语、精美艺术、心理学、历史学、宗教学、天主教研究、会计、人力资源管理、国际商业管理、营销学、体育管理、生物工程、化学工程、土木工程、计算机工程、电子工程、机电工程、生物化学、生物学、生物医学、化学、计算机科学、数学、自然科学、物理学、工商管理、行政管理和工程管理学等专业。热门专业有MBA、宗教学、哲学和应用心理学等。在2009年,普林斯顿评论将基督兄弟大学评为东南部最优秀的大学之一,在2009《美国新闻》的南部硕士大学排名中,基督兄弟大学名列第22位。
请问信基督教的兄弟姐妹
(基督徒的一天)睁开眼说:感谢主,平安睡醒了;早祷时说:求主眷顾这一天;读经时说:求主赐下灵粮;早餐时说:求主给我好胃口。上班时说;求主给我智慧;中餐时说:求主加我体力。下午上班时说:求主给我精力;晩餐时说:求主给我消化好;晩上聚会说:求主开我心窍;晩祷时说:求主给我平安入眠。
祷告是需要学习的,多读圣经,多聚会,就会越来越清楚祷告的。
我们是好兄弟基督教徒
曾在俄罗斯,遇到东正教一家丈夫去世,天下着小雨,棺材就敞着盖儿放在院子里。来了有七八个亲友,围着轮流亲吻告别后,跟在灵车的后面,步行去到墓地。约两个小时后回来了。下午,天晴后,家中又传来钢琴声,人们歌声谈笑如常。亲人说:他去了天堂,上帝那里报到去了,从此不再烦恼...
请问:基督教的兄弟姐妹们:我要成为你们其中的一员,但我家一直拜敬了的神和祖先怎么办?请求帮助谢谢!
如果你想加入基督教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儿子考上好的大学,那你的动机就错了。
信基督的目的就是因为他因着爱你的缘故,为你的罪死在十字架上,所以我们信靠他表明我们对他爱的回应。当然你因着“信”他,也就因此得到永远的生命和今生的祝福。
我认为基督徒的父母亲当面对孩子考大学,父母亲来依靠上帝是对的,理当把这个事情交给上帝,但是考上了,我们为此而感谢上帝。如果没有考上也感谢上帝。当然,不是说考不上就证明上帝是不存在的,上帝不灵验。你要知道,上帝已经赐给人“智慧”,人需要运用。上帝也赐给了人力量,人需要努力。如果平时你的孩子已经努力了,那就把这事交给上帝吧。存着一个自然的心态......即便是靠不上这并不代表不是一件好事,而考上了也未必是一个好事。凡事都应当从另外一个角度去思想
上帝祝福你和你的儿子
两个基督徒可以结拜兄弟吗
楼上说的极是。只要是基督徒,我们都是一家人。在主里面本就应该合而为一。没必要再结拜。
如果结拜,怎么个结拜法儿呢?是否也像电影里,相互跪拜再祭拜天地呢?这明显是有拜偶像嫌疑。
基督教的兄弟请帮助我!
我的弟兄,愿耶稣我们的救主与你同在,直到永远!主耶稣永远不离开你,他的力量、慈爱与温暖永远围绕着你!
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帮的到你,虽然素未谋面,但是基督耶稣的血使我们成为一家人,我的兄弟,坚强起来,有主与我们同在,我们还怕什么呢?死亡不是终结,而是另外一个开始。更何况我们因信这位永生神,相信耶稣,我们的灵魂已经得到拯救,将来必靠主的宝血永远脱离地狱的火!将来我们必承受天国,必将进入神的国度!我们得救的依据就是主耶稣的血与我们的信心。
我能感受到你此刻的心情,因为爱你和你爱的妈妈。。。。。。这种痛苦不是一般人能够忍受的,愿主加添给你们力量!并且你要为你自己和你的母亲祷告,祈求上帝能感动你母亲的心,让她能与你一同接受福音,真正得救。
此外,相信看见你这篇帖子的肢体们也会不断的为你祷告,恳求上帝医治你的疾病。你自己也要不断的祷告、祈求,相信上帝会照他的美意成就的。
最后附上诗篇
耶和华是我的牧者-大卫的诗
耶和华是我的牧者,
我必不至缺乏.
他使我躺卧在青草地上,
领我在可安歇的水边;
他使我的灵魂苏醒,
为自己的名引导我走义路.
我虽然行过死荫的幽谷,
也不怕遭害,
因为你与我同在;
你的杖,你的竿,都安慰我.
在我敌人面前,你为我摆设筵席;
你用油膏了我的头,使我的福杯满溢.
我一生一世必有恩惠慈爱随着我,
我且要住在耶和华的殿中,直到永远.
基督教刊|约瑟与兄弟重逢未相认(创世纪四十二至四十四章)
当约瑟带领埃及进入荒年,以三年半的积蓄去应付荒年所需后,他的机会来了。迦南地也出现饥荒,雅各要遣约瑟的十个哥哥到埃及买粮食。他们见到约瑟都拜他,应验了约瑟童年梦境。约瑟为了与同母弟弟便雅悯相聚,设计囚着西缅,又吩咐其他兄弟将便雅悯带来。雅各虽然不想便雅悯同去,但因饥荒甚厉害,别无他法,只有让他的儿子们都去了。约瑟见他们带来了便雅悯,即放了西缅,又摆设宴席招待他的兄弟。其后又设计在他们取粮离开后,以失窃银杯为理由,将他们全抓回来,迫使他的哥哥流露真情,后悔以前出卖兄弟之罪过。约瑟这回真的吐了一口冤气,又能令那些作恶的哥哥们悔不当初。他也目睹哥哥们有所改变,对父亲有孝心,不想他白发苍苍、悲悲惨惨的下阴间,以致愿替弟弟便雅悯顶罪。这几章经文隐藏着神对人也有同一原则,他求的是我们有认罪悔改的心。只要我们肯认罪,他便不咎既往,将我们的罪孽一笔勾消。正如诗人所说:“东离西有多远,他叫我们的过犯,离我们也有多远。”(诗一零三 12)
默想
面对一些严重伤害过我们的人,当你有机会报复时,你会怎样?世人的做法是“有冤报冤,有仇报仇”,故意眼见他们受审判而不理会他们。另一些人的做法,是“当他们没有做过那些事!”但约瑟清楚表白了神的做法:“去吧,我也不定你的罪,但从今以后不要再犯罪了!”这是什么意思?
与主同行
王尚义曾形容现代人是机械人:每天机械式过活;又如原始人:没有感受、没有感情。在这火箭、电脑、高科技时代,无疑是拉近了世界的距离,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却愈来愈远,原因是什么?急功近利、唯物主义,忽略“情”的建立。约瑟预表着主基督是“完全的王”,却处处表现出他的“情”,他对弟弟之情(四三 30)、对父亲之情(四五2-3)、对兄弟(甚至是出卖他的兄弟)之情(四五15)。神是重情、重关系的主,我们是否也如此?我们将与神的关系放在什么位置?工作又占什么位置?愿诗人在诗篇十七篇十四至十五节的优先序也成为你的优先序!
金句:创世记四十三章九节
43:9我为他作保,你可以从我手中追讨,我若不带他回来交在你面前,我情愿永远担罪。
大卫和约拿单:兄弟情深,心相契合
撒母耳记上18章1节 大卫对扫罗说完了话,约拿单的心与大卫的心深相契合,约拿单爱大卫,如同爱自己的性命。
在大卫的生命中有一些特别重要的人,其中一个是大王子约拿单。因为以一个牧童的出身,大卫断不敢高攀,与王子为友。但是当约拿单听完大卫和扫罗的对话后,他的心与大卫的心深相契合。究竟大卫说的那些话打动了约拿单呢?那时约拿单是扫罗的大儿子,大卫是耶西的么儿,想来约拿单的年记会比大卫要大一些。为何他对大卫的话会产生那样大的感动呢?
我们来看一下约拿单做过的一件事,就明白为何约拿单和大卫的心会深相契合。在〈撒母耳记上〉14章,在大卫尚未击杀歌利亚之前,有一日约拿单对拿他兵器的少年人说:「我们不如过到那边,到非利士人的防营那里去。」他去那里做何事呢?
约拿单对拿兵器的少年人说:「我们不如过到未受割礼人的防营那里去,或者耶和华为我们施展能力。因为耶和华使人得胜,不在乎人多人少。」这句话让我们知道约拿单想要偷击非利士人。原来两军正坚持不下,扫罗带了六百人,但是不敢论战。
约拿单说:「我们要过到那些人那里去,使他们看见我们。他们若对我们说『你们站住,等我们到你们那里去』,我们就站住,不上他们那里去。 他们若说『你们上到我们这里来』,这话就是我们的证据,我们便上去,因为耶和华将他们交在我们手里了。」在约拿单行事之前,他先确定一下神是否给他有印证。果然非利士人的防兵看到他们就叫他们上去。他们一上去就开打,一下子就杀了廿几个人;扫罗他们听到动静,也加入战场,那天以色列人得了大胜。其中有些细节改天再说。但是在这个事情里,我们看到约拿单是一个心理尊主为大的人。
他听到大卫和扫罗说什么话呢?那天当歌利亚在向以色列人挑衅时,约拿单也在场。但是他还不够勇气出去面对歌利亚,所以当他听到大卫说:「你仆人为父亲放羊,有时来了狮子,有时来了熊,从群中衔一只羊羔去,我就追赶它,击打它,将羊羔从它口中救出来。它起来要害我,我就揪着它的胡子,将它打死。你仆人曾打死狮子和熊,这未受割礼的非利士人向永生神的军队骂阵,也必像狮子和熊一般。耶和华救我脱离狮子和熊的爪,也必救我脱离这非利士人的手。」约拿单相信:「耶和华使人得胜,不在乎人多人少。」,而大卫对神的信心使约拿单觉得终于找到一个和他心深相契合的人。
不知道你有没有这样的经历,因为找到和你一样对神有信心的朋友,所以你们的友谊比任何情谊都坚强稳固?我每次想到保罗和西拉的一件事就很感动。〈使徒行传〉16章说,保罗和西拉在腓立比传道时,因为赶出了一个附在一位使女身上的巫鬼,因而被使女的主人诬告下监。众人就一同起来攻击他们。官长吩咐剥了他们的衣裳,用棍打。打了许多棍,便将他们下在监里,嘱咐禁卒严紧看守。直到他们要出狱时,保罗才表明他的罗马人身份。凭他的身份没有人敢打他,但是为了西拉,他宁可挨打入监,也不肯自己轻易脱身。这种在主里的情谊何等感人。
著名的葛培理布道团有两位核心人物,就是讲员葛培理和男音独唱的薛伯利(George Beverly Shea)。薛伯利很年轻的时候就以歌声而闻名;1943年,芝加哥韦顿学院的一位寂寂无名的年轻学生葛培理敲他的门,请求他的合作,一起配搭事奉。从此,他们发展了长达70年的深交,他们的布道合作曾祝福2亿人。薛伯利百岁寿庆时,葛培理称呼他为最好的朋友。
约拿单爱大卫,宁可放弃继承王位,也要顺服神的旨意。在一开始,约拿单爱大卫如同爱自己的性命,就与他结盟。约拿单从身上脱下外袍,给了大卫,又将战衣、刀、弓、腰带都给了他。当扫罗开始追杀大卫时,约拿单千方百计地帮助大卫,并与大卫立约。约拿单说:「愿耶和华与你同在,如同从前与我父亲同在一样。你要照耶和华的慈爱恩待我,不但我活着的时候免我死亡,就是我死后,耶和华从地上剪除你仇敌的时候,你也永不可向我家绝了恩惠。」于是约拿单与大卫家结盟,说:「愿耶和华借大卫的仇敌追讨背约的罪!」(撒上20:13 -16)
当大卫在西弗旷野时,约拿单再去探他,对他说:「不要惧怕,我父扫罗的手必不加害于你。你必做以色列的王,我也做你的宰相。这事我父扫罗知道了。(撒上23:17)」约拿单是长子,他明白因为父亲骄傲离开了神,所以神也不要他继续做王,神己经拣选大卫做以色列王。他不但接受这件事,而且愿意作大卫的臣子,辅佐大卫。这样的胸襟实在难得。很多人像扫罗一样,一拿到权力就变了,而约拿单在权力之中(他是大王子),却没有被权力腐蚀,他的心依然那样敬畏神。
大卫也守住他对约拿单的诺言,在他当上以色列王之后,找到了约拿单的儿子米非波设。当扫罗和约拿单死亡的消息从耶斯列传到的时候,他才五岁。他乳母抱着他逃跑,因为跑得太急,孩子掉在地上,腿就瘸了。大卫恩待米非波设(撒下9),在基遍人向扫罗家寻仇时,也保护了米非波设。
大卫和约拿单因为对神的信心,两个人的心深相契合,虽不常在一起,但是彼此顾念,持守契约,造成了一段极美的佳话。我们看到在主里有相同的信心是一种心灵契合的基本信任,不是世界上的交情可以比拟。假如你还没有这样的朋友,也不用难过,因为耶稣愿意做你最好的朋友,祂是永远与你同在的以马内利。
“最帅保镖”入伍 李敏镐背后抱兄弟露真情
(首尔讯)韩星禹棹奂在 《The King:永远的君主》 中饰演平行世界两角曹影和曹訇燮。禹棹奂在剧中饰演男主李敏镐自小一起长大的贴身保镖,属生死之交。两人也将戏内感‘青延续到戏外,成为亲密的"好兄弟"。
禹棹奂今日 (6日) 入伍当兵,5日禹棹奂和李敏镐在个人IG同步贴出新照,禹棹奂已经剃成平头的模样,身高187的李敏镐从背后抱住他,一手抚摸著对方的光头,一手放在对方的胸前,两人露出了灿烂笑容。
不过另外一张就非常激情,禹棹奂往后笑倒在李敏镐怀里,左手往后圈住了李敏镐,但位置就刚好放在了对方的屁屁, "基情"四射的照片也显示了两人的好交情。
李敏镐在IG对剧中的天下第一剑曹影说: "影啊(剧中禹棹奂的名字) ,希望今后成为天下第一枪。 "禹棹奂也在自己的IG搞笑回应:"去去就回,陛下"两人隔空对话令粉丝们感到相当搞笑。”
李敏镐和禹棹奂两人将好感情从戏内延续到戏外。
《飘》的文本细读:一部宏大精致的种族主义南方秽史
序言
前些天在微博上对“乱世佳人”事件讨论正热烈时,笔者写过自己当初阅读此书的体验和受到的影响:
“我所阅读的就是乱世佳人英文原版,好像是大学四年级。那种感受很难形容,大致的说,是一种剧烈迸发的高潮体验。
那一天我正坐夜火车从青岛回北京。本想在卧铺熄灯前看上几页,结果熄灯了没法放下,跑到车厢接头处路灯下看了一整个通宵。下火车再上地铁再倒公交,拿着书一路看到北大。到宿舍行李都没打开就上床接着看,一直到全部看完。
这件事的后果是,之前我还只是个潜意识有种族偏见的普通人,这一晚上看完后就变成了一个全套美国南方白人至上主义武装头脑的狂热种族主义分子。那个在梅兰妮临盆时吹牛夸口但最后啥都不会的黑奴小女孩被斯嘉丽抡圆了抽耳光的情节极其深刻的印在大脑里,成为我对美国黑人“本性”以及他们该被如何对待的基本理解。后面斯嘉丽险些被解放黑人侮辱后,雷特一行人组成的3k党武装为了捍卫白人女性的清白和荣誉星夜出击击毙犯事黑人再远遁得克萨斯的情节,则让我认定3K党代表着战斗到弹尽粮绝仍螳臂当车一般守护家园的南方贵族的悲壮。
真的,那远远不止是一个波澜壮阔的故事,而是依附于这套故事的强烈种族情绪及完整白人至上主义意识形态。故事,情绪,意识形态的交融让我完全没法摆脱。以至于我去了亚特兰大读书后还要去作者旧居朝圣,以至于我在亚特兰大郊区看到汽车上和房子上飘着的邦联旗就想起立敬礼,以至于我和同学谈起南北战争时就能一套套的说出书中教我的那些理论:南方其实不歧视黑人,北方人才歧视黑人!
我真的幸运我最终能从那个坑里爬出来,只是做到这点时已经是阅读的那个通宵的15年后了!人的一生有多少个15年?还是在我最年轻的时候?
所以,我真希望当年就能很容易的拿到此书的注释版。就算我开始看到的版本没有注释,以我当时对此书的狂热还是会找来看的,看了之后就算不完全相信也会知道此事需要三思而多少冷静下来。
要说这书是本优秀的文学作品也未必不行,但你很难把里面那些充斥的仇恨情节剥离开来“去其糟粕”,这些东西就是此书灵魂的一部分,没有这些所制造的情绪,此书的阅读根本不会给我带来那样的爆炸性快感。毕竟是以南北战争为骨架讲述的大时代下的爱情故事,没有这个骨架,以及其上附着的种族情绪加持,整个故事就会变成普通的网络肥皂剧。这就好像你要是剥离了“日瓦格医生”的俄国革命背景及其附加的情绪,那个故事也就剩不下什么。或者说,你在炖汤时放入罂粟,这汤异乎寻常的鲜美和别的辅料也有关系,只是主要是因为什么是毫无疑问的。
所以没错,四处插入注释可能会破坏阅读的快感,但,那正说明了这种快感来自哪里。我们不该仅仅看到此书的技法高超之处,更要明白她对人精神的破坏。”
发出之后,引起了很多网友的兴趣,也收获了若干批评——大意是笔者在对一部讲述爱情和个人奋斗的优秀文学作品进行政治正确的上纲上线。这让笔者感到写一篇对《飘》的文本解析,并厘清这本书在中国和美国政治中的位置及原因,是很有必要的事情。就笔者所见,目前中文世界对《飘》的讨论,仍限于简单的情节介绍。
《飘》与中国
随着黑命攸关运动(Black Lives Matter)的再次兴起,美国HBO公司宣布对自家视频平台HBOMAX上的电影版《飘》(即《乱世佳人》)暂时下架,并在补充了芝加哥大学电影艺术系教授杰奎琳·斯图亚特对该片所涉历史背景与种族问题的解释后,重新上架。此事在美国虽然也引起了一定的讨论,但在万里之外的中国,却形成了一场大得多的舆论风暴。
很多人产生了误解,以为影片《乱世佳人》在整个美国被禁——实际HBOMAX只是美国多家拥有此片的视频平台之一,更别说只是临时下架加个背景介绍罢了。但哪怕对此事了解比较准确的人士,也有很多感觉不适。大伙不约而同的将此事联想到中国的“文化大革命”,以为美国要重蹈中国覆辙,走向“文革”。
《乱世佳人》在大洋彼岸的风吹草动,能够如此拨动中国人的神经,不是偶然事件。可以说,这部赞美美国南方奴隶制度的作品对中国人有特别意义:一方面,她应属于中国正统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下标准的反动毒草;但另一方面,正是因为这一点,她又成了中国“改革开放”的象征。
1949年以来,《飘》的意识形态问题导致此书长期不能出版。改革开放之后,1979年9月浙江人民出版社决定重印《飘》的傅东华译本,立即引起全国轰动,一时间洛阳纸贵。但此事又引发了一场政治事端:1980年1月29日,《解放日报》刊登署名为“林放”的文章《飘到哪里去》对该书进行批判,后来在中国高层领导人会议上,又有人质疑:这本书一出版,社会主义真不知道飘到哪里去了。
尽管有这些政治阻力,《飘》最终还是顺利出版。这也成为了中国改革开放和思想解放的象征性事件。
1990年代初,影片《乱世佳人》作为电视译制片进入中国,一时间万人空巷。当年全国女孩最为熟悉和崇拜的外国女明星有两位,主演《乱世佳人》的费雯丽和主演《罗马假日》的赫本。
从“反动毒草”到新时代政治正确,《飘》成了中国政治光谱中的符号:喜爱《飘》等于思想开放,批评《飘》就成了搞文革。这固然是明摆着的无稽之谈,毕竟真要达到“搞文革”,至少也要将这部作品重新禁止出版。但在对《飘》符号化和二元化的政治语境之下,这些重要的区别被滑坡论一笔勾销:今天批评《飘》,明后天大概就要禁止了,再然后“文革”就要来了。所以连批评都不能批评,谁批评《飘》,谁就将我们推上了通往奴役之路。
《飘》之解析:文学与政治
事情这么严重,当然不会再有空间对这部作品进行诚心诚意的讨论。在中文世界中,对《飘》的论述大多停留在简单的情节介绍和中心思想归纳上:《飘》表现了几位主人公的爱情和悲欢离合,以及斯佳丽的个人奋斗。又顺带着展现了南方的生活。
但这种归纳,甚至无法解释一个最基本的问题:为何这本书的名字要叫“Gone With The Wind”或者“飘逝”?到底什么东西飘逝了?这个名字与斯佳丽/雷特/阿什利的三角恋爱又有何关系?如果这是本爱情小说,书名为何不是“斯佳丽与雷特”之类?
只要读过这本书,就知道这书名很明白的体现了作者意图。作者远不止于要描写几个人的爱情与奋斗而已,她要写的,是一部浸泡着种族主义意识形态的南方英雄史诗。只有“南方史诗”这几个字,才能对得起这本书的宏大精致。抽离了意识形态和辅助的时代背景,爱情和奋斗的故事将异常单薄;如果真是以写爱情和奋斗为目的,这本书又显得莫名其妙的冗长。比如,书中对内战后“重建”时期南方政治的大篇幅描述又是为了什么?
《飘》首先是一部政治作品。意识形态在书中的地位如此重要,以至于它非但不是《罗密欧与朱丽叶》般的单纯爱情作品,甚至也不像同样带有意识形态色彩和历史讲述性质的另外几部作品,如俄国爱情作品《日瓦戈医生》、日本个人奋斗励志作品《阿信的故事》、台湾地区关于家庭离合的作品《悲情城市》等等。真正可以与《飘》比拟的,是格里菲斯的《一个国家的诞生》和雷芬施塔尔的《意志的胜利》。《一个国家的诞生》里也有爱情,《意志的胜利》里也有体育,但它们真正要表达的并不在此。
作为一部政治作品,《飘》的最有力之处正好在于,她又是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当年笔者因先读过《飘》的英文原版,观看《乱世佳人》时马上发现,这部曾令好莱坞倾尽全力,也是誉满天下的电影单薄得有点像原著的过家家版本。读者的确可以把《飘》当作文学阅读——读了之后就会自然接受其中的意识形态。
基于塔拉庄园和亚特兰大两个斯佳丽活动的场所,作者非常成功地再造了当年整体社会环境和时局,为读者构架了通向平行宇宙的时间机器。如果读者不具有对真实历史的充分了解,就会产生亲眼目睹历史的幻觉并无法自拔地陷入作者的意识形态和共情陷阱。很多中国读者和笔者一样,阅读此书时,对美国南方奴隶制度了解多来自教条、枯燥和意识形态化的中学历史教科书,根本无法和《飘》中细致入微的描写抗衡。
《飘》是一本很有说服力的书,她的说服力不是来自于理性的论证,而来自关闭读者的理性。
幸运的是,通过文本分析的手法,我们能够从书中人物、人物关系、社会和历史再造、一步步走出这座华丽的思维和情感迷宫,最终拆解《飘》的魔力。
1、斯佳丽(Scarlet)
《飘》的主线人物。斯佳丽的核心故事正是个人奋斗。作为南方庄园小姐,爱尔兰人的女儿,她具有原始和顽强的生命力以及爱尔兰式的血性和土性。斯佳丽一方面头脑精明,另一方面对以南方“退邦”事业为代表的各种形而上宏大叙事既不理解也无兴趣。正因为如此,她永远积极进取,在和平的顺境中用自己的美貌和魅力轻松游走于南方上层贵族男权社会,毫不留情的获取自己想得到的一切;在战时和南方战败后社会毁灭的逆境下又能顽强求生,保卫自己保卫家人,一有机会,立即不惜代价不计毁誉地奋力争先再起。斯佳丽代表了作者心目中从灰烬中重生的佐治亚。
作者用了不少篇幅构造戏剧化场面刻画斯佳丽的“傻白甜”,一方面为了和她内在的精明与顽强构成对比,另一方面则是有意让斯佳丽讨读者的喜爱。
比如在塔拉庄园,战败后精神受到巨大打击的阿什利向斯佳丽咏叹南方诗情画意的殿堂之飘逝,自己精神上无家可归只能对现实不断逃离,斯佳丽完全不能理解满头问号,唯有听见“逃离”一词才睁大眼睛以为终于明白了阿什利要说什么——阿什利一定是想和她私奔!
可以说,斯佳丽和“阿甘”有很多类似特征。
正因为她的血性和土性(或奋斗精神)有超越时代的普适性,所以她永远不会像阿什利那样被时代所毁灭。无论天灾人祸,斯佳丽在不断地向前走,摔倒又爬起来,永远不停留。这样,作者就很方便地用她串起了一个时代巨变的故事:1861-1873这美国历史上最动荡和关键的12年,从战前到内战到重建。就像不断奔跑的阿甘串起了美国战后30年剧变的历史。
《飘》像一台时光机器,斯佳丽就是时光机的引擎。
2、阿什利(Ashley)
如果说斯佳丽具有超越时代的能量,那阿什利就是旧时代的墓碑和人俑。他正面代表了美国老南方上层贵族文化和田园牧歌生活方式。阿什利本人的话很好的概括了作者对这种文化的理解:生活是一场美好的戏剧,人只是旁观者。
“Gone With The Wind”应该更准确的翻译为《飘逝》。斯佳丽在时代的狂风中不断挺进,阿什利则一点点精神死亡。他也并非没有过再造自我的机会和努力,比如曾经想过离开南方去纽约寻找工作机会,但这一点反叛被斯佳丽(还有梅兰妮)轻而易举的粉碎。
3、雷特(Rhett)
雷特表面上看是个特立独行和非常叛逆的人物。他的叛逆程度似乎还超过斯佳丽。斯佳丽对“退邦”这类意识形态毫不在乎,但明哲保身不主动挑战。雷特则永远本能地出口伤人,靠讥讽“南方事业”在贵族上层不断制造尴尬。
作者的设定是,斯佳丽内心所想与雷特并无不同,但为了维持贵族淑女的人设而装模作样故作矜持;雷特则抓住这点不断调戏斯佳丽,偏要宣布斯佳丽要加以掩饰的想法。这种写法的作用一是增加感情戏的趣味,二是借雷特揭示斯佳丽内心于读者,完成对斯佳丽本人的塑造。
但如果我们结合真实历史,就会发现作者的这些饶有趣味的人物描写存在不少深层次的问题。
4、“个人奋斗”?
就拿斯佳丽“个人奋斗”来说,很容易问出以下问题——她到底面对何种“逆境”,“奋斗”又有多难?
斯佳丽的困境来自南方为蓄奴挑起内战又一败涂地所带来的困苦,以及黑人解放和为黑人谋求平等的短暂“重建”政策给前奴隶主造成的一时狼狈。她的最低点是亚特兰大被联邦攻陷后刚刚逃回塔拉的时刻:奇迹般的,塔拉庄园幸免于难未被焚毁,住房和土地都在。主要困难是:黑奴被解放后几乎跑光,塔拉的小姐们不得不像黑奴一样下地干活了!而且斯佳丽甚至不是手无寸铁:她用亡夫查尔斯留下的手枪击毙一名流窜而至的联邦士兵并获得若干急需供给。
斯佳丽还有强大的人际关系。在塔拉被课以重税面临被没收之际,她去亚特兰大寻求帮助。很快就找到家族老友,靠倒卖战争剩余物资发了小财的弗兰克,拿到急需的300美元。然后又和刚刚出狱的雷特恢复联系。雷特大发战争财,在英国银行存有50万巨款,一跃而成亚特兰大首富,出手极为阔绰,很快帮斯佳丽买下心仪的木材加工厂——作者米歇尔的祖辈正是靠战后在亚特兰大卖木材发家。
所以斯佳丽的个人奋斗更像是南方上层在短暂狼狈后,利用根深蒂固特权迅速实现的卷土重来。作者把斯佳丽的痛苦写的栩栩如生,轻易造成了一个情感陷阱:在读者满含同情和斯佳丽悲欢与共的同时,自然而然达成了对废奴观点在情绪上的否定和仇视。
5、“叛逆”?
再拿斯佳丽/雷特的特立独行和叛逆来说,他们的叛逆具体针对什么,又到了何种程度?
前面说过,斯佳丽/雷特毫不在乎甚至大开嘲讽的,是书中反复提到的的“南方事业”,指不惜以战争为代价退出美利坚联邦这一非常具体的政策。
这或许与作者本人生活经历有关。作者家庭为南方奴隶主贵族后裔,小时候在饭桌上,家中长辈无休止的讲述李将军统帅下南军英勇无敌的故事,以至于直到10岁她才极度震惊的知道,南方和李将军实际是战败方!作者回忆,这对她心灵造成了沉重打击。雷特嘲讽的对象,那些夸夸其谈南方士兵能够以一当十痛击北方扬基佬的颟轩奴隶主贵族,不就是作者小时候饭桌上打肿脸充胖子几十年如一日的长辈们吗?显然,这样的经历让作者对于“退邦”这一南方事业不可能有完全正面的看法,或许多少掺杂了上当受骗的感觉——所以才通过雷特之口说出讥笑“南方事业”的各种金句。比如有人气愤地质问雷特是不是认为无数南方儿女为之流血牺牲的事业不够高贵,雷特脍炙人口的答道:您被火车撞死,就能让铁路公司变得高贵?
非常痛快。但稍微细想就会发现,雷特对南方事业的否定仅仅来自技术层面——他知道,实力上看南方必败、“退邦”事业自不量力、南方士绅不知天高地厚。但是雷特不曾想过的是:“退邦”又为了什么?为了“州权”?“州权”又要用来做什么事?
这一切都是为了保住奴隶制度罢了。雷特/斯佳丽对南方事业的否定不包含任何对奴隶制度本身正义性的怀疑。
但如果奴隶制是正义的,则“退邦”在道德层面也将为正当而不是相反,被嘲弄的南方士绅反而站在正义的一边。所以,尽管南方事业必败,也会是悲壮的失败。而雷特/斯佳丽必将在道义上否定自我。
事实正是如此:亚特兰大城陷之夜,雷特带斯佳丽/梅兰妮突围出城,路遇南军败退的“悲壮场面”,两人均受到“精神洗礼”,都作出了有违其“叛逆”,“超然”人设的惊人举动。
先是雷特一开始还在不知趣的嘲笑败退士兵,据说对政治无感的斯佳丽头一次义愤填膺。
然后斯佳丽故态复萌,没心没肺地感叹幸亏雷特没参军,又引起了雷特极大情绪反弹——居然当场参军,三更半夜抛下了斯佳丽和奄奄一息的梅兰妮孤儿寡母,追赶南军残兵败将心甘情愿做炮灰证明自我去了。
所以绕了一圈,又回到了人形墓碑阿什利早就给出的“标准答案”:佐治亚要战斗,我就跟着去战斗,不过我的希望是,要是北方能让我们和平退出就好了。
这真是何苦!
书中有一处斯佳丽真正有些接近了对奴隶制度本身的否定。战后在亚特兰大,斯佳丽开木材厂为了逐利,使用了监狱犯人进行苦役劳动。这一做法引起了整个贵族社会的反感和疏远。斯佳丽很不服气,冒出了一个惊世骇俗的想法:你们之前不也都在使用奴隶吗?!
但马上,斯佳丽就意识到了自己想法的“错误”:不不,我错了,以前我们的黑奴过得很好,比现在他们被解放后要好得多!
与其说这是斯佳丽的想法,倒更像是作者自己意识到了漏洞在加以修补。
6、南方淑女梅兰妮(Melanie)
书中另一个重要性与斯佳丽不相上下的人物是梅兰妮。这是一个非常奇特的角色:一方面弱不禁风,腼腆羞怯,各种困境中全靠斯佳丽的保护和照顾;但另一方面,梅兰妮又具有异常强大的精神力量——她才是斯佳丽乃至雷特在南方社会生存的保护伞。
梅兰妮的力量来自于她既头脑聪明,又是一个标准的“南方淑女”——Southern Belle。
“南方淑女”是南方奴隶制度的特有产物。战前南方是一个高度男性父权化的社会,但妇女也能通过蓄奴提升地位。斯佳丽/梅兰妮这样的大庄园主小姐,社会地位远远高于普通白人男性贫民,也高于监工威尔克森代表的中间阶层。作为交换,她们又必须遵守一套管到生活方方面面举手投足的“南方淑女”行为规范:其象征,就是她们要穿的那身标准服饰——维多利亚式的Hoop Skirt。
《乱世佳人》剧照,斯佳丽身着Hoop Skirt
只是这一点,就说明了“南方淑女”和奴隶制度的关系——这套紧身衣裹住的妇女连日常生活都难以自理,必须被众多奴隶照顾。实际上这套衣服连穿上都要费一番功夫。
斯佳丽在妈咪帮助下穿Hoop Skirt
反过来,“南方淑女”又成了为奴隶制度进行道德辩护的武器:据说正是因为蓄奴,才让妇女有可能脱离低下的生产劳动,一心一意去做“淑女”。同时,作为庄园女主人的淑女,能仁慈地对待黑奴,并通过自己的言传身教带领他们脱离野蛮状态,甚至认识上帝和耶稣基督云云。【1】
邦联灭亡之后,“南方淑女”又成了一套文化狗哨。奴隶制度和种族隔离的辩护士们大言不惭的宣称,他们怀念和想要保存的,只是一种南方“文化”罢了。在2015年,佐治亚大学系统和学校各“兄弟会”学生组织达成一致,禁止在各种体育和其他社团活动中展示“南方淑女”的Hoop Skirt“传统服装”,引起了一场争议。【2,3】美国右翼组织Federalist Society发表文章曰:Hoop Skirt的含义是自由而非压迫。让人瞠目结舌。【4】
7、“淑女”镇压下的“叛逆”
再回到梅兰妮和斯佳丽/雷特的关系。斯佳丽因母亲艾伦自幼教导,非常熟悉“南方淑女”一套规则(其实艾伦和梅兰妮实为同一人物的分拆),只不过她内心毫不在乎自己是否淑女,只是出于精明表面服从避免受到指摘,并在规则间游走最大化自己利益。
但梅兰妮则是不折不扣的“南方淑女”的化身。最终,“南方淑女”梅兰妮镇压了“叛逆者”斯佳丽/雷特:斯佳丽/雷特所知道的她都知道,她头脑聪慧、开放和见识程度不在斯佳丽/雷特之下。但同时,她又能做一个真正的淑女,为南方社会奉为道德楷模。全仗她的袒护,斯佳丽/雷特才没有被南方社会驱逐。而梅兰妮做到这一切又貌似十分轻松,总能四两拨千斤的化解矛盾,为斯佳丽/雷特辟出生存空间。
在梅兰妮的羽翼下,斯佳丽/雷特得意地放飞自我,南方社会则敢怒不敢言。
书中多次描写斯佳丽和雷特对梅兰妮的看法。斯佳丽心中对作为情敌的梅兰妮十分不忿,但总是不得不为梅兰妮的勇气所折服,捶胸顿足地后悔为何在回怼执行南方礼法的三姑六姨方面,居然一次次被弱不禁风的小姑子抢了先。至于雷特,平时对其他南方贵族挖空心思讽刺挖苦,但对梅兰妮永远毕恭毕敬。
显然,作者一方面想要描写个性的斯佳丽/雷特,但又不容许他们反叛过度以至于真的否定了南方礼法,所以梅兰妮就恰到好处的出现了。
梅兰妮非但是斯佳丽/雷特的保护伞,她干脆成了整个南方邦联的主心骨,内战后亚特兰大上层社会全靠她一人维持才免于分崩离析。只要淑女梅兰妮还在,南方精神就不灭——南方邦联男性从趾高气昂到一败涂地,再把女性推到前面,自己伪装成被压迫者和受害者。
8、杰拉尔德(Gerald):塔拉的土地神,奴隶制的伪证者。
斯佳丽的父亲杰拉尔德在书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关键地位。
首先,斯佳丽的爱尔兰血性和土性均遗传自父亲。更重要的是,杰拉尔德继承了爱尔兰先辈的土地精神和反抗传统:其家族在爱尔兰代代反抗英国,他本人就是因为要逃脱英国当局的抓捕才独自来到佐治亚开拓,并最终获得塔拉庄园成为大奴隶主。经过这种描写,大奴隶主从压迫者猛然变成了反抗者。而且,他还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所有的爱尔兰先祖的血泪史都成了塔拉庄园的道义砝码。
这种情感还不断被有意无意地从塔拉庄园推广到整个美国南方——尽管爱尔兰人在南方奴隶主阶层中十分罕见。连书中都描述,杰拉尔德的爱尔兰土性是周围庄园主的笑料,只是因为妻子艾伦是个模范淑女他才获得接纳。
在书中,爱尔兰与英国之间的关系被非常露骨的用来比拟南方邦联与美国联邦的关系。17世纪英国对爱尔兰的一系列实力对比众寡悬殊的战争被不断嫁接到南北战争。
例如1690年的博因河之战【5】——杰拉尔德的先祖多人在这场战役中丧生。而杰拉尔德之所以逃到美国,就是因为他在家乡与属于亲英奥兰治会的收租人发生争吵引起。杰拉尔德骂收租人为“奥兰治杂种”后,对方立即哼起赞颂英国胜利的“博因河之歌”反击。这种往家族和民族伤口撒盐的做法突破了杰拉尔德的忍耐极限,他动手打死收租人,被英国当局以100英镑悬赏人头。可以说,这一描写集中了杰拉尔德、其家族、爱尔兰民族、天主教会同英国几百年的国恨家仇。作者让浓缩了宗教、土地、种族多种因素的杰拉尔德来到佐治亚,并几次通过他和斯佳丽的口提到“博因河”,就是为了在情感上把爱尔兰的反压迫史连接到美国南北关系问题。
另外,在亚特兰大陷入谢尔曼部队包围圈之际,作者又借斯佳丽说出了1649年卓盖达之围的历史【6】。当年在卓盖达镇陷入包围的爱尔兰天主教邦联军民(对,也叫邦联“Confederation”)面对五倍兵力的克伦威尔部队,弹尽粮绝却宁死不降,战斗到最后一滴血,共有2800人战死,仅200人被俘。
这种煽情终于在亚特兰大陷落后斯佳丽带着梅兰妮九死一生逃回塔拉时达到了高点。此时整个佐治亚一片狼藉,斯佳丽母亲病死,杰拉尔德精神失常,塔拉的奴隶几乎跑光。但奇迹般的,塔拉庄园幸免于难未被焚毁。半疯的杰拉尔德告诉女儿,当联军要放火烧园时,他站在门前拒绝离开,也拒绝搬走因传染病卧床不起的妻女,发誓全家要和塔拉同归于尽。联军被这种爱尔兰式的气魄震慑,终于悻悻离开。
此情此景,书中描写,斯佳丽看着半疯的父亲,似乎看到了神奇的意象:
“杰拉尔德说话声音越来越小,涣散的目光洒向塔拉的院墙。斯佳丽仿佛看到,无数爱尔兰先祖的鬼魂挤在杰拉尔德肩头嘶吼,他们为守卫几亩贫瘠的土地战斗到最后一滴血,他们绝不离开!绝不放弃他们曾生活过、耕种过、爱过、繁衍过的家园。”
一寸山河一寸血。读者不哭不是人——然后只好五体投地的承认斯佳丽一家对塔拉的产权合法性,以及南方生活方式的正义性。只是,如果读者把被精神原子弹打得粉碎的理智捡回来拼一拼,就会明白爱尔兰的抗英斗争和南方为奴役黑人而发动的叛乱风马牛不相及。在道义层面上岂止不可比,干脆刚好相反。
这实质是在盗用爱尔兰人的苦难为南方奴隶制作伪证,是拿杰拉尔德家族在用爱尔兰被剥夺和压迫的历史为他们在美国奴役他人并参与叛乱最终被镇压的事实增添悲情,是明确无误的历史碰瓷。
更何况,作者之前不久刚让雷特嘲笑过这类观点:您被火车撞死,就能让铁路公司变得高贵?
9、南奸(Scallawag)与白皮垃圾(White Trash)
书中塑造的白人群体中的反面人物,除了来自北方的联军将士与执行接管的工作人员(Carpetbagger)外,在南方本土有两种人,一是在重建时期积极和联邦合作的南奸;二是南方没有奴隶需自己耕种的白人贫民,即所谓白皮垃圾。
二者最典型的代表就是斯佳丽家被开除的监工威尔克森(Jonas Wilkerson)和塔拉的穷人邻居斯莱特瑞(Slattery)一家。书中为丑化他们做了很长的情节铺垫。
书中描述,斯莱特瑞家没有奴隶,要自己耕种,人丁众多却只有三亩薄田。因为棉花收成很差,要靠塔拉和十二橡树两大庄园的施舍方能勉强度日。斯佳丽母亲艾伦对斯莱特瑞一家非常仁慈,帮他们治病接生,照顾无微不至。战时斯雷特瑞家人感染痢疾,艾伦为救助他们自己也染病并传染给了斯佳丽留在塔拉的几位妹妹。最终艾伦不幸病死。
而威尔克森为北方出身,战前为塔拉庄园监工,工作本身还算尽职尽责,但因只是监工并未蓄奴没法进入南方上流社会娶到贵族小姐,于是和斯雷特瑞家女儿艾米私通,造成艾米怀孕难产婴儿夭折,艾米因艾伦尽力救治才保住一命。因为这种伤风败俗的行为,艾伦要求杰拉尔德解雇了威尔克森。
威尔克森由此对斯佳丽一家怀恨在心。南方战败后,他和艾米结婚,并加入来接管的联邦政权,担任“自由黑人事务局”(Freedmen's Bureau)官员。之后公报私仇,对塔拉庄园课以重税,指望借此没收塔拉并廉价卖给斯雷特瑞家。斯佳丽被迫到亚特兰大寻求帮助,嫁给了靠倒卖战争剩余物资发了小财的弗兰克·肯尼迪才拿到三百美元保住塔拉。
这种描述给读者留下的印象是,斯雷特瑞是一户忘恩负义的贱民。但如果仔细想想,这户贱民岂不就是斯佳丽那些爱尔兰蓝血先祖的现实版?他们字面意义上践行着作者对战斗的爱尔兰祖先的描述——“为守卫几亩贫瘠的土地战斗到最后一滴血,绝不放弃生活过、耕种过、爱过、繁衍过的家园”。
斯雷特瑞一家的三亩薄田地夹在塔拉和十二橡树两大种植园之间,但他们坚决不接受杰拉尔德开出的高价,穷兮兮地在那里硬挺。这时就不叫“守卫贫瘠土地绝不离开”了,这是白垃圾脏了贵族们的眼。
守着三亩田的斯雷特瑞一家一堆孩子,女儿艾米和塔拉监工有私情。这也不叫“爱过、繁衍过的家园”,这是乱搞破鞋伤风败俗。塔拉监工因此还要被开除。
同样的事情,既可以描写成英雄先祖为整个南方作证,又可以描述得十足下贱供读者轻蔑。到底如何,全看作者选择。
而个人奋斗,显然斯雷特瑞一家才叫真正的个人奋斗——一无所有、百折不挠、屡败屡战。
但是,这样的贱民讨生活,也配叫“个人奋斗”?
10、让一切人贫穷的奴隶制度
更深层次的,是南方地权和经济结构问题。作为情节重要部分的塔拉庄园争夺战,影射了内战后重建时期的土地改革。联军统帅谢尔曼将军一度许诺,会没收奴隶主土地分给解放的黑奴,实现耕者有其田。每家能够分到四十英亩,再由国家配给一头骡子。这就是所谓“四十亩地一头骡”政策。可惜在林肯遇刺之后,这些经济平等政策完全被搁置。不难理解,这一政策在《飘》中被拎出来反复诅咒,塔拉之争正是要控诉联邦政府(根本未能实施)的土地政策。
在情节进行到斯佳丽面临塔拉被没收风险时,作者写到:斯佳丽还没有意识到,游戏规则已经完全变了。人们不再能够通过诚实劳动获得应得的报偿。
用这样一句话去描写一出生就在奴隶血汗上养尊处优的大庄园小姐,而针对的则是“白垃圾”自耕农和解放黑奴,是字面意义上的颠倒黑白。
而实际上,尽管作者大书特书塔拉庄园对斯雷特瑞一家的大恩大德,斯雷特瑞的贫穷和塔拉却有直接联系。除了土地的过度占有,奴隶制使得除奴隶主之外的一切人贫穷——不仅是黑奴,还包括不蓄奴的自耕农。没有人能和奴隶的无偿劳动竞争。其实,美国内战的最大原因,恐怕还不是北方的废奴理念本身,而是美国在西进过程中前线州是否可以蓄奴的问题。南方奴隶主坚持将奴隶制向西推进,这会导致前去开垦的北方贫民像斯雷特瑞家一般陷入赤贫,这才是北方所真正不可接受的。如果南方愿意妥协将奴隶制控制在已有范围,北方恐怕会睁一眼闭一眼。
而南奸威尔克森,最后也落得了他的“应有下场”。在夺取塔拉庄园失败后,他又进一步作出更多大逆不道的行径:竟敢用种族平等理念煽动黑人!他竟然告诉解放黑奴,他们有权和白人通婚!这导致了斯佳丽朋友托尼(Tony)家的前黑奴劳工对托尼姐姐,庄园主小姐萨莉(Sally)说出了大不敬的言论。最终,已经加入了3K党的托尼和阿什利合作私刑杀死了那名黑人以及挑唆他的威尔克森,并在斯佳丽和弗兰克的帮助下逃往得克萨斯。
11、斯佳丽随身小女奴普莉西(Prissy)
再说《飘》中的黑人群体。这方面着墨最多的就是斯佳丽的贴身小女奴普莉西。书中对普莉西描写非常恶意,甚至专门拿出最高潮的情节对之加以丑化。
亚特兰大城陷之日,偏偏赶上梅兰妮难产。此时普莉西各种搞砸,先声称自己一切都会(其母迪尔西是十二橡树和塔拉的接生婆),在梅兰妮奄奄一息医生又无法到来时终于承认自己撒谎,让斯佳丽和读者都大吃一惊,被斯佳丽一把捉住大扇耳光。这一出其不意的描写完全控制了读者,让读者先咬牙切齿的感到这小女奴真是下贱奸滑,接着又大叫斯佳丽的耳光真是解气,这些黑奴不打行吗?!
斯佳丽好不容易为梅兰妮接生后,险些闯下大祸的普莉西又自吹自擂起来。斯佳丽开始了咏叹:扬基佬居然想解放黑人!就让他们尝尝对付这帮人的滋味吧!
显然是担心对这一经典场面表现不足,对普莉西黑得不够到位,电影编剧还要格外加料。电影中描述普莉西挨打之后,被斯佳丽打发去找雷特帮忙,一见到雷特就摇头晃脑地声称接生是自己的功劳,斯佳丽只是打打下手——这样的段子在书中并不存在。
还有一点,普莉西被表现得毫无勇气,只要听说联军要来就吓得又哭又闹,大叫“扬基佬要来抓我们啦”——这又是段被发明的历史。实际上南方黑奴在听说联军即将到来时非常兴奋,都在暗地偷偷商量憧憬自由之后的时光,有不少人直接逃走主动加入联军。哪怕《飘》中也明白地写道,塔拉被解放后,奴隶全部跑光,仅剩下3人。作者似乎没有意识到,这和她要表现普莉西胆小如鼠时描写黑奴一听见联军就立马吓瘫之间本身就构成矛盾。
12、妈咪(Mammy)/“扑克”(Poke)/迪尔西(Dilcey)
三人均为斯佳丽家忠仆。总体描写相对正面。在书中,黑奴为人好坏完全可以通过对奴隶主的忠诚程度判定。比如,《飘》中不存在这样的黑奴:对主人并不忠诚,但同时勤劳善良。但反过来,就算对主人忠诚的黑奴,作者也照样要进行矮化。
比如妈咪和“扑克”,对主人忠则忠矣,却仍然鼠目寸光。哪怕庄园里已经食不果腹,他们仍不愿意自贬"house nigger"身价,下地干活变成“field hands”。反倒是大小姐斯佳丽身先士卒像“白垃圾”一样摘棉花。所以对这些忠仆,斯佳丽仍然咏叹:黑人真蠢呐!无论什么事情,只要你没告诉他们,他们就想不到!扬基佬竟然想解放这帮人!
迪尔西是“扑克”的妻子,普莉西母亲,原为12橡树庄园女奴头人和接生婆。被斯佳丽父亲杰拉尔德买到塔拉庄园,家庭团聚,因此对斯佳丽一家感恩戴德。
在妈咪/“扑克”/迪尔西三人中,迪尔西地位不如另外两人,但书中对她评价最高。首先她知恩图报,在塔拉被解放后拒绝离开;然后她不像其他黑奴一般溜奸耍滑,而是任劳任怨,摘棉花也不在乎;甚至她还有自己的头脑——她一来塔拉就把女儿普莉西推荐为斯佳丽的贴身女奴来排挤妈咪提高自己地位。在书中,根本没有第二个黑奴能够聪明到主动设法掌控和改进自己社会地位的。
为何作者允许迪尔西如此“出类拔萃”,原因也非常简单——她是黑人和印第安人混血。作者认为,印第安人可以不像黑人那样天性下贱。然后,通过将迪尔西和其他黑人进行血统对比,作者又把黑人作践一遍——书中写道:因为迪尔西有印第安血统,所以她天生具有某种自尊。言下之意,黑人奴隶天生毫无尊严。作者还专门点出,连妈咪这种形同斯佳丽母亲的高层女奴,她的自尊都不过是长期教化的结果罢了。
13、迪尔西与“扑克”的夫妻团聚
《飘》中,迪尔西,“扑克”,普莉西在杰拉尔德帮助下家庭团聚的故事,微妙地反映了更多南方“田园牧歌”的真相。
奴隶制度下,黑奴的家庭和婚姻不受任何法律保护,奴隶主可随意将家庭拆分卖给不同下家。而像老杰拉尔德一样能够仅仅为了让奴隶家庭团聚就去购买其家人,则闻所未闻。实际上,哪怕是这么一个虚构的案例,书中也描写,这是因为杰拉尔德实在抵挡不住自己随身侍从奴隶“扑克”的纠缠才做的。“扑克”是塔拉庄园地位最高的奴隶,多年跟随照顾杰拉尔德并出谋划策,为他打江山立下汗马功劳。按照《飘》的观点,他简直可以被视作杰拉尔德的家人。更何况,十二橡树庄园的阿什利一家和塔拉的斯佳丽一家是莫逆之交,完全愿意将迪尔西和普莉西白送。但杰拉尔德在商言商,花了3000美元巨款买下了这对母女,能买下普莉西是迪尔西反复恳求的结果。
杰拉尔德在做了这样一件好事之后,居然感觉非常害羞——多花一笔把小普莉西专门买下,纯属亏本买卖,简直难以对包括妻子艾伦在内的家人启齿。很显然,他并不觉得他的善心会让身为南方淑女模范代表、据说对庄园黑奴无限体贴照顾的艾伦所理解和乐意,以致于不得不对女儿表态,再也不能允许本庄园黑奴与外庄园黑奴结婚,省得麻烦——奴隶制度下,奴隶要结婚也得奴隶主批准。
无论《飘》把南方奴隶制写得如何温情脉脉,把庄园主对奴隶的照顾写得如何无微不至,仍然没能成功掩盖这个不是秘密的秘密:要是奴隶主不考虑“经济规律”仅仅出于善心就帮助哪怕地位最高的黑奴家庭团聚,则尽管不是违法,也至少有违社会规范。
那么社会规范能够接受的奖励忠诚奴隶的最高标准是什么?在缺衣少食的最困难时期,“扑克”四处为塔拉觅食,连买带偷,差点被别人开枪打死。带伤逃回塔拉之后,斯佳丽感激于他的忠诚,许诺将在杰拉尔德百年之后,把他的怀表奖给“扑克”。仅此而已。
14、大山姆(Big Sam)
大山姆是书中另一个被正面描写的黑奴。他在塔拉是统领下地劳动黑奴的头人。被解放后,他一度在联军忽悠下前往北方。因个性忠厚老实,最终识破北方扬基佬的虚伪,回到亚特兰大。之后杀死了意图对斯佳丽不轨的解放黑奴,在斯佳丽一家帮助下前往塔拉庄园躲藏。
书中描写的大山姆反映了直到今天仍然存在的种族主义化的对黑人的刻板印象:四肢发达、大脑简单。现在仍有人相信,黑人十几岁时,身体和肌肉就像二三十岁的“正常人”一样发达,但他们哪怕到了二三十岁,大脑发育程度仍然只相当于“正常人”十几岁时水平。在这种偏见下,美国警察时常打死未成年黑人,因为据说他们的进攻性和危险程度不亚于成年人。很多普通白人也因这种偏见对被无辜杀死的非裔未成年人没有同情(但同时,他们当然不会因为据说“二三十岁黑人头脑发育相当于未成年正常人”就哪怕一星半点地考虑过黑人成年人犯罪是否该按未成年人处理)。
《飘》有一个显著特点:喜欢通过被解放黑奴之口,为南方的“田园牧歌,主慈奴孝”辩护,反驳北方的废奴观点。这种“反驳”的中心思想是:南方奴隶主真正爱护黑人。北方扬基佬才歧视黑人。
比如,在斯佳丽询问大山姆北方之旅时,大山姆控诉了扬基佬几大罪过,包括:
i)否定南方庄园的田园牧歌,主慈奴孝。竟敢把《汤姆叔叔的小屋》当真,信谣传谣。
ii)对黑人表面上平等相待——但是不理解黑人就是要被管起来。不告诉黑人日常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结果黑人无所适从,日子过不下去。
iii)只会给黑人发工资,但不照顾他们。黑人没白人奴隶主照顾就不行,得了病都不知道怎么办——大山姆深情回忆在塔拉得肺炎后被女主人艾伦照顾的往事,说自己很恐惧如果滞留北方得了肺炎又没人照顾该如何是好,因此迅速返回南方试图重回塔拉。
15、汤姆叔叔的小屋与寻血猎犬
《飘》非常纠结于反驳对废奴运动起到很大作用的《汤姆叔叔的小屋》(出版于1852年)一书。非常有趣的一个细节是,《飘》中两次讲述,每个见到斯佳丽的北方妇女,因为《汤姆叔叔的小屋》的影响,都要询问塔拉庄园有几只追击逃奴专用的寻血大猎犬——即善于嗅出人类气味的bloodhound。而斯佳丽其实一辈子只见过一次该种猎犬,此狗不但不大且性格温和等等。
问题在于,《汤姆叔叔的小屋》一书根本没有提到过寻血大猎犬——书里提到的狗是美国常见的斗牛犬。所谓寻血大猎犬追击逃奴的场面,来自于剧场为吸引观众对该书进行的改编【7】。没有历史证据表明,在《飘》描写的美国内战时期这种改编已经出现。而《飘》中当然也没有对这一点的任何提示。这说明很可能作者本人没有真正看过《汤姆叔叔的小屋》,她对此书的了解恐怕来自于20世纪10-20年代对该书的若干次电影改编而已。
更有趣的一点,《飘》中共5处提到寻血猎犬,其中3处指北方妇女的偏见和斯佳丽的澄清(一生只见过一次寻血猎犬),但至少有一处,很明显和北方妇女的误解完全无关——当时全书尚未提到《汤姆叔叔的小屋》。
全书开头的第二章写道:“妈咪感觉她拥有奥哈拉家族的身体和灵魂,任何家族的秘密都是她的秘密;任何事情,哪怕嗅到一点点蛛丝马迹,她都会像条寻血猎犬般上道追击,毫不罢休。”
还有一处至少附近上下文没有指向《汤姆叔叔的小屋》。第三十二章,斯佳丽从塔拉赴亚特兰大找雷特求助,妈咪一定要随行,斯佳丽哀叹:“这真是一团糟,我身后跟上了一条寻血猎犬”。
所以,没准塔拉真的有追击用的寻血猎犬?否则这样的比喻又从何谈起呢?
16、黑奴与宠物
在书中用狗来比喻黑人多次出现。除了上面两处将妈咪比喻成寻血猎犬,在第四十四章,书中如此描写大山姆在亚特兰大重逢斯佳丽时喜极而泣的场面:“山姆飞奔到斯佳丽的小马车前,眼珠兴奋的转来转去,一口白牙闪着光。斯佳丽一伸出手,就被山姆两只大蒲扇般的黑色手掌牢牢握住。他吐出西瓜囊般粉色的舌头,整个身体好笑的扭来扭去,就像一只蹦蹦跳跳的大獒犬。”
令人哭笑不得的是,明明作者几次把黑奴写成宠物,但偏偏要义正词严的通过黑奴之口批判北方扬基佬看不起黑人将他们称为“宠物”的做法。第三十八章,在亚特兰大,佩蒂姑妈家的老黑奴彼得大叔架马车带斯佳丽出门,路遇一位占领当局官员女眷,她很不礼貌的称彼得大叔为斯佳丽家的“老宠物”。彼得大叔气得泣不成声,从此不再带斯佳丽出门,造成斯佳丽不得不自驾马车最后遇险。
17、 英雄儿女3K党?
如果只看《飘》的后半部分斯佳丽在内战后“重建”时期来到亚特兰大后的故事,这本书完全可以命名为《邦联儿女英雄传》,这批在书中被塑造成了英雄群体的邦联儿女,就是史上著名的KKK或3K党。
在3K党的大旗下,无论是雷特,还是之前被他百般嘲弄的南方贵族都团结了起来(虽然雷特本人没有直接加入3K党)。他们做的事情看上去都和在被占领条件下保卫白人贵族妇女荣誉有关:雷特不顾上绞架的风险,谋杀了一名胆敢对白人妇女“不敬”的黑人。托尼因同样原因杀死了自家解放黑奴Eustis以及“教唆”他的南奸威尔克森。最高潮的桥段,斯佳丽在亚特兰大黑人贫民窟附近遇险后,亚特兰大南方贵族遗老们集体出击,要杀死意图侵犯斯佳丽的黑人和“白皮垃圾”并扫平贫民窟,结果中了联军埋伏,只是在雷特的帮助下才幸运脱险,但阿什利受伤,斯佳丽的丈夫弗兰克在交火中丧生。
书中对这一系列“英雄行动”的描写细致入微。但跳出作者思路进行审视,会发现许多(作者)没法解释的问题。
首先,这些私刑针对的大多是解放黑奴对白人妇女的“不敬”,哪怕是斯佳丽的遇险,据作者描写也只是出于经济目的的拦路抢劫,并没有证明对方就是要强暴斯佳丽。这样的罪过,3K党就要将其处死,道理何在呢?尤其是斯佳丽遇险后,3K党不但要将肇事者处死,还要扫平整个黑人贫民窟,这就让人想起了图尔萨大屠杀的历史,仅仅是一位黑人青年和白人女性发生了情况不明的冲突,白人至上主义者就将整个黑人居住区夷为平地,甚至出动了飞机轰炸!
作者并没有哪怕一星半点的感觉到,有为这类行为正义性辩护的必要。
然后,光看斯佳丽遇险的情节,就会觉得这一切愈加荒诞。
按书中所说,斯佳丽遇险是因为她需要独自一人架马车去自己的木工厂照顾生意,不得不经过黑人贫民窟附近的危险路段。既然真的这么危险,南方绅士们又如此在乎白人女性,为何没有一个人陪同保护斯佳丽?总的来说这是个“面子”的问题。弗兰克和阿什利作为贵族不能为女士当马车夫和保镖,能够担任这一职务的是解放黑奴和白人贫民。但先是佩蒂姑妈家的彼得大叔因为被北方白人妇女蔑称为“老宠物”伤了自尊拒绝再为斯佳丽驾车,然后找到的白人贫民阿切又因为斯佳丽的木材厂使用犯人进行奴隶劳动也拒绝参与,终于导致了斯佳丽只能独自外出。
斯佳丽遇险后,她的白人男性3K党亲友们,不惜冒着撇下妻儿老小逃亡得克萨斯,甚至是搭上性命的风险,也要集体出动找回场子,但事先就没有一人愿意保护斯佳丽以避免发生这样的后果。这看起来非常得不偿失,但哪怕是最精明的斯佳丽和雷特,作者也没有让他们算一下这笔帐。
按照书中所言,除了利欲熏心的斯佳丽,其他所有人都早就看到了会有这种事情发生。斯佳丽圈子里的女性,例如英迪亚(India),对斯佳丽的不满就是来自她们知道斯佳丽只顾挣钱不顾自己安危迟早会出事,出事之后自家男人就必须去找场子去挑衅联军保护下的黑人,后果不堪设想。
但作者通过英迪亚之口,也部分讲出了为何平时没人去保护斯佳丽:
“要是我们不抱成一团,把我们每个人微不足道的仇恨聚在一起,我们又怎么能占扬基佬的上风?!但是你——你干了所有你能干的给体面人丢脸的事,你跑出去工作,让你的好丈夫丢脸,你给了扬基佬和其他混账嘲笑我们不体面的机会!”
说白了,3K党的根本不在乎具体女性的安危和“荣誉”,也不像书中多处暗示的那样,是南方州被北方占领者压迫时一种民间自保的组织。3K党就是一个意识形态推动的恐怖组织。这种意识形态不在乎具体人,在乎的是种族秩序的恢复和维持。
在书中,任何能够被正面表现的人物,无论黑白男女,都要服从于这种意识形态。斯佳丽被英迪亚斥责后会痛悔自己的过失,内心承认“都是我的错!英迪亚和阿切说的是真话!梅兰妮说的是真话!”
《飘》和作者米切尔的精神谱系
最后,我们可以借着3K党的历史,讨论一下作者米切尔的精神谱系和她的文学师承。
3K党是南军战败后,南方邦联余孽所成立的维持种族秩序的恐怖组织。包括笔者在内的“80前”一代中国人很多第一次听说3K党倒不是来自《飘》,而是来自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短篇故事《三个桔核》。一直有一种关于南方邦联的神话传说:李将军深明大义,担心南方遭到毁灭性破坏,所以才选择了投降,并劝告邦联儿女不要进行游击战争。但邦联余孽的游击当然在持续,3K党的活动就是典型例子。李将军本人就曾被要求公开表态谴责3K党的暴力行动,但他一直保持沉默。【8】
只是3K党也并非像《三个桔核》故事中描写的那样神秘和令人闻风丧胆。该组织并不敢直接针对联邦政府,而是以针对解放黑奴为主,具体做法是对在被解放后胆敢挺直腰杆做人的黑人进行恐怖主义私刑处罚,让其他黑人不敢冲击种族秩序。《飘》中描写的是第一波3K党,他们的生存期其实非常短暂。1870/1871年,以格兰特总统为首的联邦政府通过了保护黑人权益的“执行法案”(Enforcement Act)并派联邦军队进入南方清剿3K党,该恐怖组织迅速灰飞烟灭。
3K党的真正壮大是在近半个世纪后的第二波。1880年后,随着南方和联邦政府一系列交易的完成,联邦军队退出南方,前邦联各州实现了白人至上主义者的复辟,并通过一系列剥夺黑人权力和种族隔离的“吉姆克劳法案”。在此大背景下,好莱坞于1915年推出了第一部情节电影:表现白人至上主义,美化3K党的电影《一个国家的诞生》。一时间在美国的流行程度堪比20年后的《乱世佳人》。
电影上映后不久,第二3K党就在《飘》作者米切尔的故乡亚特兰大石头山(Stone Mountain)宣誓成立。只不过,这与其说是对第一3K党的继承,倒不如说是对《一个国家的诞生》一片的cosplay。我们所熟知的白色罩袍服装、焚烧十字架仪式,以及群体上街方队游行,在第一3K党时期都不存在,全都来自对《一个国家的诞生》的模仿。这部影片又成为第二波3K党的天然广告,而且这一次,再也没有联邦力量加以干涉。于是一瞬间3K党不但在邦联“故土”疯狂滋长,还迅速扩散至全美国甚至加拿大。【9】
米切尔自幼酷爱读书,对美国南方的故事尤其3K党有强烈兴趣。她最感兴趣的作品,是南方作家托马斯·迪克森的南方伪史,一组包含了3K党英雄形象描写的小说三部曲:《豹纹》,《3K党员》以及《叛徒》。其实,迪克森就是米切尔的精神导师,《飘》中诸多情节和论述,包括对黑人性格的丑化,对《汤姆叔叔的小屋》的纠结,斯佳丽对老南方和新南方的态度,甚至“飘逝”这个主题本身,均能非常明显地看到迪克森作品尤其是《豹纹》的影响。【10,11】
《一个国家的诞生》1915年末在亚特兰大的放映激起了米切尔对种族主义戏剧的强烈兴趣。1916年,她将迪克森小说《叛徒》改编为剧本,并亲自出演主人公、3K党复兴者史蒂文·霍尔。为了这个角色,米切尔甚至亲手将家里的一件绸衫改制成了3K党罩袍!【12】
很自然的,3K党的描写成了《飘》一书中后半部分(“重建”时期)的核心内容。显然,米切尔对3K党的痴迷非同一般。《飘》中的这部分情节并非一位思想存在“时代局限”的作者不经意间写下的一些与全书情节主旨关系不大的枝节内容。正相反,作者是要在她的南方史诗中复现自己从小痴迷的邦联儿女,歌颂他们为恢复和维持南方白人至上的种族秩序所做的可歌可泣的努力。
《飘》的确是一部南方史诗,但却是一部与真实历史无甚关系,甚至目的就是再造历史的种族主义秽史。在这部秽史中,作者对老南方的田园牧歌并不在乎,但她非常在乎南方的种族秩序。最终,在州权的幌子下,南方白人至上的国中之国诞生了,南方意志取得了胜利。几十年后,一位南方的女儿写下了关于她先祖的名著。脍炙人口,洛阳纸贵。有些人说,这是个有关爱情和奋斗的故事。
我们可以承认,《飘》是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所以我们才需要通过更多的劳动,埋葬《飘》的思想,还给被精致文字和电影画面铸造的文化铁蹄所践踏的人们一个公正。
毕竟这一点公正,来得也已经太晚太晚。
【1】http://projects.leadr.msu.edu/uniontodisunion/exhibits/show/the-history-of-the-southern-be
【2】https://www.washingtonpost.com/opinions/removing-the-southern-belle-from-her-inglorious-perch/2015/08/14/ea929b2a-3f96-11e5-9561-4b3dc93e3b9a_story.html
【3】https://www.washingtonpost.com/opinions/the-banning-of-hoop-skirts-is-troubling/2015/08/19/7f0c47c6-444f-11e5-9f53-d1e3ddfd0cda_story.html
【4】https://thefederalist.com/2015/09/10/hoop-skirts-mean-freedom-not-oppression/
【5】The Battle of the Boyne: https://en.wikipedia.org/wiki/Battle_of_the_Boyne
【6】The siege at Drogheda:https://en.wikipedia.org/wiki/Siege_of_Drogheda#:~:text=The%20Siege%20of%20Drogheda%20took,Parliamentarian%20forces%20under%20Oliver%20Cromwell.
【7】http://lassiegethelp.blogspot.com/2008/12/genuine-man-eating-siberian-bloodhounds.html
【8】https://www.nytimes.com/2017/08/28/books/review/eric-foner-robert-e-lee.html
【9】https://en.wikipedia.org/wiki/Ku_Klux_Klan
【10】https://www.jstor.org/stable/2710931
【11】https://docsouth.unc.edu/southlit/dixonleopard/leopard.html
【12】https://en.wikipedia.org/wiki/Margaret_Mitch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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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少有人能保持这12个关于中世纪僧侣和修士的启发性事实
当我们读到中世纪历史上的僧侣和修士时,很容易把两者混为一谈。我们认为,也许是那些致力于墙后无聊生活的男人,很少遇到外面的世界。一个人作为僧侣或修道士的身份通常只是一个额外的传记细节,我们不再进一步研究这个问题。对于女性僧侣和修士来说也是一样的,在修女的总称下,她们被轻蔑地混为一谈。但这样做,我们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因为僧侣和修士(以及她们的女性同龄人)是截然不同的命题。
即使我们勇敢地区分僧侣和修士,在这两类人中,也有几个不同的阶层,他们的生活和工作方式迥然不同。有充分的理由可以解释为什么有些人更愿意成为奥古斯丁教徒而不是本笃会教徒,因此我们应该让自己意识到这些差异。此外,我们也应该意识到修女、僧侣和修士在中世纪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那么,它们的意义是什么,它们有什么不同,你为什么要在意呢?请继续阅读您对僧侣、修女和修士的基本参考指南。
1873年,德国,约瑟夫·海尔著
僧侣
所以,首先,让我们来学习修士和和尚的区别。僧侣是与其他僧侣生活在一个隐居社区的人,他们大多与社会其他部分分离。这些被称为寺院的社区旨在满足僧侣的所有需要,这样,除了朝圣、外交需要、寺院管理或危险等非常特殊的例外情况外,个人不必离开大院。因此,它们包括图书馆、学校、教堂、厨房和农场。这个和尚与社会其他人分开生活,因为他们的生活是为了敬拜上帝。
僧侣们发誓要贫穷、贞洁、顺服,在不同类型的僧侣秩序之间有一些变化和补充。修士们的誓言是一样的,或者大体上是相似的,但他们的工作却大不相同。因为当僧侣们远离社会时,修士们也参与其中。修士们到外面去,向普通人传神的道。僧侣和一个修道院联系在一起,而修士是流动的,这意味着他们从一个地方搬到另一个地方做他们的工作。他们去任何他们需要的地方,暂时住在他们的一个秩序的许多宗教房屋。
另一个重要的区别是僧侣和修士的谋生方式。修道院是自给自足的,他们种植自己的庄稼,有些订单是用来交易的,并通过出租修道院土地给租户来维持收入。相比之下,修士是乞丐。也就是说,他们依靠他人的慷慨,会向人们乞求施舍,以维持自己的生活方式。托钵的具体方式因修道士的不同而不同,但我们将在适当的时候讨论这些不同。所以:僧侣们是与世隔绝的,无动于衷,自给自足;修士们是出世的,流动的,乞讨的。
至于修女,这个词可以指女僧侣和修士。僧侣类型被简单地称为修女,和他们的男性同行一样,他们致力于在一个远离更广泛社会的地方献身于上帝。修士被称为修女,依靠他人的施舍,但并不总是周游世界,无论他们需要在哪里,来宣扬上帝的道。有时修女在修道院的传统中分开居住,但与男性一起住在双修道院,或在他们自己的单性住所,称为修道院。我们稍后再看具体类型的修女。
英国约克郡北部CiestCia基金会的Riavaulx修道院宏伟的废墟
最后一个术语要整理一下,我们自己来处理订单。不幸的是,明斯特、修道院和修道院这三个词在现代或多或少是可以互换的,但是让我们来区分一下它们。大教堂是一个大而重要的教堂,通常具有大教堂的地位,起源于修道院教堂(僧侣们礼拜和听弥撒的教堂)。举个例子,想想在约克的巨大的约克大教堂,或者伦敦的威斯敏斯特大教堂,这两座教堂最初都是僧侣的教堂,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具体的用法上发生了变化。
修道院是修道院院长的所在地。修道院院长相当于大教堂中的主教,即对几个不同地点具有管辖权的重要权威地位。正如你所料,修道院内的教堂通常规模庞大、奢华,在英国,在亨利八世关闭教堂、偷走宝藏并将这些石头卖给想要建造大型私人住宅的人之后,教堂往往是整个建筑群中唯一幸存下来的东西。因此,人们很容易忘记,修道院教堂只是一个更大遗址的一部分。
修道院是修道院的附属机构,因为它们是由前修道院管理的修道院。前辈服从于方丈,只对他们的修道院有管辖权。前辈相当于大教堂的牧师,对主教负责,相当于住持。与上述女性宗教秩序的区别相对应的是女修道院院长和女院长。我们的老朋友,修士,住在上面同名的地方,但这些地方有时被称为修士,她们在修道院里的女性对等物-也用于修道院修女。明白了吗?
底比斯的圣保罗,可能是第一个隐士,作者:何塞·德·里贝拉,西班牙,1640年
历史上第一批僧侣是隐士。隐士,也被称为以利米人和隐士,是那些去旷野独居,献身于神的人。他们这样做是模仿耶稣,他在沙漠中度过了40天40夜,还有施洗约翰。独自一人生活在最不愉快的地方,把注意力集中在上帝身上,尽管隐士受到撒旦的诱惑而放弃回家。最早的隐士要么是圣安东尼大帝(251-356),要么是底比斯的保罗(约227-342),这取决于你相信哪个传记作家。
这些人生活在埃及沙漠的洞穴和被毁坏的建筑里,即使自给自足,也确实很可怕,他们受天气的反复无常和自己思想的危险(还有撒旦)的影响。因此,许多人想分享所有的乐趣也就不足为奇了,很快,沙漠里就挤满了独自生活的人,但都在附近。用亚历山大的亚他拿修的话说(约296-373年),“沙漠变成了一座城市”。然而,像这样的生活需要某种类型的狂人,许多隐士发现他们彼此依赖帮助和支持。
很快,隐士们就基本上生活在一起,在不单独祈祷的情况下聚在一起吃饭,互相帮助种庄稼。鉴于这些隐士之间需要统一,帕乔米乌斯(292-348)制定了社区生活的第一条规则。于是第一座修道院诞生了。但有些人还是喜欢模仿安东尼和保罗生活,中世纪有隐士。他们独自生活在极端的条件下,与其他人关系不大,但与一个秩序和相对邻近的机构有联系。
本笃会僧侣来自威斯敏斯特的利特林顿弥撒,1383-1384年
中世纪僧侣中规模最大、影响最大的是圣本笃会或本笃会。本笃会遵循了努尔西亚的意大利僧侣圣本笃(480-547)的教诲,他是一位前隐士,创建了十几座修道院,这些修道院是根据他的法律组织起来的,即本笃会的统治。《律例》规定了在方丈或僧侣的权威下组织起来的僧侣生活的戒律,不仅被本笃会采纳,还被其他一些僧侣所采纳。在西方,《正规军》为僧侣制度定下了基调,至今仍是一部备受尊崇的文献。
该条例规定了由体力劳动和奉献组成的日常工作。本尼迪克特就如何组织和管理修道院提供了指导,并大力强调体力劳动,以确保修道院能够自给自足,从而摆脱外部世界。僧侣们被要求为农业做出贡献,在公共场合和完全沉默的情况下吃饭,在一天的固定时间参加弥撒和祈祷,所有这些都在山谷或围墙内。还有一份对犯下特定罪行的僧侣的惩罚清单,以及对住持和僧侣的建议。
本笃会是中世纪欧洲数量最多的僧尼。除了体力劳动,他们还非常重视学习和阅读,在欧洲各地编写和传播许多重要的文本。社区是本笃会的基本生活方式,因此共同祈祷的处方,只有少数人有足够的精神力量被允许成为隐士。本笃会发誓要留在他们的修道院,服从他们的前任或住持,过一个纯洁的生活奉献给上帝。他们剃光头,穿黑袍,因此被称为黑和尚。
一幅西多会僧侣通过里瓦乌尔克斯修道院南耳堂(见上图)进行加工的现代插图
西多会是本笃会的一个分支,由莫莱西的罗兰于1098年创立。罗兰是一位本笃会修道院院长,他厌倦了克吕尼亚改革后法国社会的富裕和奢侈。他寻求更加严格地遵守本笃会的规定,因此获得了教皇的许可,在第戎附近的Cteaux建立了自己的修道院,而“西多会”的名字就是从这里来的。西多会寻求更贫穷的生活和从世俗世界的流放,因此选择了最不适宜居住的地方,以找到他们的修道院作为运动迅速蔓延到整个欧洲。
与本笃会的秩序相比,一致的遵守是非常重要的,修道院院长每年的访问都确保遵守戒律。他们也(技术上)遵循最著名的西多会教徒,克莱尔沃的伯纳德(1090-1153)关于贫穷和奉献的教导。西多会的僧侣也有面容,但穿着白色长袍,因此被称为白色僧侣。西多会的修女很多,他们住在不同的基础上,以同样的方式组织起来。西多会也希望重新安置体力劳动作为僧侣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把他们被授予农业的未开垦土地。
当然,这是为了使他们能够自给自足,不受世俗世界的干扰,但这是以祈祷和阅读为代价的,并导致了严重的腐败。许多西多会的房屋成为重要的农业企业,当这些关注扩大时,“外行兄弟”(读作:无报酬的农场工人)被允许进入修道院。英国西多会的房屋成为羊毛和谷物贸易的主要参与者,并建造了越来越精致的修道院和修道院。羊毛市场的过度投机和不利的条件意味着许多西多会基金会破产,并被嘲笑和辱骂,因为他们背叛了自己的创立原则。
弗朗西斯科·德·祖伯兰(Francisco de Zurbaran)的《食堂中的圣休》(St Hugh in the Refectory),《对卡图西亚食堂的描绘》,塞维利亚,1651年
迦太基人与西多会和本笃会截然不同,不遵循本笃会的规则。该教团由科隆的布鲁诺(约1030-1101)于1084年创立,布鲁诺是一位牧师,由于教会的腐败而拒绝了成为大主教的机会,并决定以沙漠之父的风格生活。布鲁诺和六个同伴在格兰德查特雷斯定居,这是格勒诺布尔附近一个相当荒凉和多岩石的地方。他们住在一个公共区域周围的小屋里,以便吃饭和参加弥撒。他们光着身子,穿着发痒的衬衫,静静地生活着。
这种生活方式吸引了许多其他人,很快,日益增长的秩序就不得不制定法规,这是一套由教皇于1133年批准的迦太基人生活规则。迦太基人生活的焦点是沉思,因此,一条沉默和孤独的规则被强制执行。迦太基修道院,或称包租屋,是作为一个修道院周围的独立单元建造的,有一些基本的公共建筑,模仿大宪章。为了支持这种生活方式,唱诗班的僧侣们得到了外行兄弟的支持。外行兄弟对体力劳动的责任更大,花在沉思上的时间更少。
因为迦太基教派中没有修道院院长,所以也没有修道院。一致遵守是一个重要的原则,一个年度章会议的前辈,以确保法规是遵守所有租船公司。迦太基人没有牧业的责任,只住在他们的包租屋里,与外界没有联系。还有1145年以后的迦太基修女,她们的生活方式大同小异,但更注重社区。迦太基人的生活实际上是模仿沙漠中的父亲,而唱诗班的僧侣也通常被称为隐士。
多明尼加圣人,归于弗拉·安吉利科,菲索莱,托斯卡纳,1423-1244
所以我们来到四大修士团体中的第一个,多米尼加人。该教团于1216年由西班牙教规(一个教士团体的成员)多米尼克·德古兹曼(Dominic de Guzman)创立,他将自己的名字命名为修士。作为一名牧师,多米尼克对普通民众对天主教的无知感到震惊,当他在1205年遇到顽固和异端的Cathar教派时,他的感情更加强烈。他认识到需要能够解释和捍卫天主教教义的传教士,并开始前往法国寻找需要拯救的人。
1216年,多米尼克获得教皇的许可,成立了传教士团。多米尼加人,从这个时候起,采取通常的僧侣誓言时,被接纳为秩序,但也有一个任务,向公众传教。在远离人口稠密地区建立修道院的地方,多米尼加人在城市中心建立自己的房屋,在那里传教的需求更大。多米尼加基金会同时允许修士在不讲道的时候在他们的墙壁内祈祷和沉思。许多13世纪的异端教派使他们忙于传教工作。这种对异端邪说和说教的关注使得多米尼加修士经营着可怕的宗教裁判所。
修女实际上早于多米尼加教团的修士,因为多米尼克第一次统治修女之家。多米尼加人遵循圣奥古斯丁(圣奥古斯丁的统治),圣奥古斯丁比本笃会更强调贫穷,这与多米尼克关于乞讨的信仰相符。慈善对秩序非常重要,修士们毫不顾忌地帮助那些无家可归和生病的人,而这些人大多被教会其他人忽视了。鉴于布道的重要性,多米尼加人被指控以高标准教育自己,以打击异端。他们穿着黑色长袍,因此被称为黑色修士。
已知最早的阿西西圣弗朗西斯画像,方济会秩序的创始人,苏比亚科,意大利,1228-1229年
多米尼克创立多米尼加教团时,阿西西的圣弗朗西斯正在组织另一个托钵僧团,即方济各会。弗朗西斯生活在布道、极端贫困和忏悔之中,模仿基督的生活。他的方济会秩序遵循着他留给他们的一套简单的规则:不拥有财产,甚至是公共财产;向穷人和穷人布道;不接受金钱作为施舍或工作。随着法令的扩大,禁止拥有财产的规定变得有问题,因为修士们需要居住的地方,因此在13世纪末制定了一项不那么严格的规定。
然而,方济各会仍然是一个极端贫穷的秩序,而修士是迄今为止所有中世纪僧侣和修士中最邋遢的。他们的习惯是棕色或灰色的(因此英国的索布里凯,灰色修士),腰间缠着一根绳子,有些甚至拒绝穿鞋。方济各修道士也允许正常人参加他们的教堂,作为对方济各最初禁止财产的一种认可。方济各会也有一个积极的非中世纪的观点,认为自然世界是上帝创造的美丽部分,他们的贫穷和谦卑应该确保他们对其他贫穷的人的同情。
正如多米尼加修女们从一开始就出现在那里,自圣母院成立以来,弗朗西斯坎修女们就一直在这里。方济各修女被称为可怜的克莱尔修女,这是继阿西西的圣克莱尔修女之后,他是弗朗西斯童年的朋友,在他的指导下建立了女性秩序,并制定了一套规则。然而,与他们的男性同行不同,可怜的克莱尔是一个沉思的秩序,这意味着他们过着一种与世隔绝的僧侣生活,致力于祈祷和沉思,而不是向全世界传教。然而,贫穷仍然是一种重要的美德,我们应该请求施舍。
奥古斯丁僧侣皮耶罗·德拉·弗朗西斯卡,佛罗伦萨,1454-169
奥古斯丁人,正如你可能猜到的,跟随着圣徒奥古斯丁。这一秩序起源于托斯卡纳附近的隐士社区,他们希望在教皇1244年给他们的一个统治下团结起来。圣奥古斯丁隐士勋章,通常简称为奥斯汀。尽管有这个名字,奥古斯丁人是修士,而不是埃雷米特人。这是一个托钵僧团,奥古斯丁修士宣誓贫穷,拒绝财产,并旅行到任何地方,他们需要宣扬上帝的话,留在该团的许多房子。
像多米尼加人一样,奥古斯丁人也强调学习以捍卫天主教信仰,以此来支持他们的传教工作。正如圣奥古斯丁本人在公元423年的《雷格拉》中所说,“除了真理,没有什么可以征服,真理的胜利就是爱。”。这并不总是有利于天主教,然而,作为伟大的新教改革者,马丁路德,是一个奥古斯丁。奥古斯丁人穿着黑色的长袍,像多米尼加人和本笃会教徒,但却从未被称为黑色修士或僧侣!因此,他们的生活被分为学习、祈祷和沉思,以及在需要帮助的人中传教。
奥古斯丁修女和可怜的克莱尔修女一样,都是一个沉思的修士,与奥古斯丁修士分开居住,不承担任何牧师工作。像僧侣一样,他们被束缚在一个单一的修道院里,在那里他们实际上与世俗世界隔绝。奥古斯丁修道院彼此独立,因此在着装和具体观察方面表现出差异,但都致力于奥古斯丁通过学习追求真理的理念。不过,他们仍然是乞丐,会向修道院外的人乞讨。一些奥古斯丁修道院从住在宾馆的妇女那里接受施舍。
《我们的卡米尔山圣母》,彼得罗·诺韦利著,巴勒莫,1641年
我们需要知道的四个伟大的乞讨者的最后一个命令,迦密人的名字来自以色列西北部的迦密山。在那里,大约1155年的某个时候,一群前朝圣者和十字军骑士聚集在一起过着隐士的生活。他们之所以选择卡梅尔山,是因为以利亚的井就在那里,以利亚是一位受人尊敬的旧约先知,被视为历史上第一位僧侣。通常情况下,隐士决定遵守一个单一的生活规则,所以耶路撒冷的圣阿尔伯特在1206年至1214年间给他们写了一条。
1240年左右,当潮流转向反对欧洲十字军的时候,圣地的情况变得太危险了,甚至对隐士来说也是如此,于是这个组织就搬到了欧洲。在多米尼加人的监督下,他们修改了自己的规则以适应西方的生活,成为了乞讨修士。新规则忠实于隐士最初的愿景,使冥想成为卡梅利特生活的中心信条,但冥想的定义从单纯的思考上帝转变为在非宗教社区帮助他人和乞求施舍。原来的贫穷誓言也因此得以保留。
卡梅利特家族积极的牧歌工作使他们吸引了虔诚的年轻人,到1362年,欧洲卡梅利特家族有12000名成员。圣母玛利亚圣会的另一个显著特点是对圣母玛利亚的虔诚,这体现在圣母玛利亚全名中,即受祝福的卡梅尔山圣母玛利亚兄弟会。这种虔诚的区别在中世纪是很重要的。中世纪的卡梅利特人穿着棕色的束腰外衣和白色的斗篷。阿维拉的圣特雷莎在1452年为妇女建立了第一个卡梅利特修道院,尽管在此之前,妇女在修道院中扮演着次要的角色。
西多会僧侣在工作中,老约尔格布鲁,奥地利,1500年
考虑到僧侣、修士和隐士之间的差异,了解到他们的日常生活方式差异很大并不奇怪。隐士大多隶属于一个特定的寺院,记住,他们会单独进行祈祷,很少与其他人接触,但可能在特殊场合参加弥撒。修道士的工作方式会根据他们被派往的具体地点而有所不同。修道士一天中的一部分时间主要是帮助他人或布道,根据他们的命令,有一定的时间阅读和祈祷,所有人都会在规定的时间听弥撒。
僧侣的生活结构要严格得多。圣本笃会的统治,其次是本笃会和尚和西多会僧侣,规定了一个共同的日常惯例混合奉献和体力劳动。僧侣日的组织大约有八个时期的公共圣歌吟诵和祈祷,称为守夜、颂歌、圣歌、圣歌、圣歌、圣歌、圣歌、圣歌、圣歌、无圣歌、晚祷和圣歌。在此期间,僧侣们会阅读、祈祷,并执行诸如修缮寺院花园、修缮建筑物或照料动物等任务。大多数人晚上7点睡觉。尽管在一年中的重要日子里有一些变化,但本尼迪克特对这些日子的日常生活也有专门的处方。
迦太基人遵循与本笃会和西多会教徒一样的八天祈祷/诵经(办公室)的时间表,但除了星期天外,他们的牢房里只有守夜和晚祷。除了在星期天、特殊场合和葬礼上,他们还单独吃饭,同修的兄弟们像现代狱警一样,把食物从牢房门旁的一个舱口递给他们。然而,他们的细胞却适当地奢侈以维持这样的存在。迦太基的一个牢房里有几个房间,供人睡觉、学习、祈祷、沉思和吃饭,并被安排在两层楼上。他们甚至有私人花园。
15世纪英国坎特伯雷故事集《杰弗里·乔叟的埃尔斯米尔手稿》中的僧侣
僧侣和修士在中世纪文化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虽然修士是生活在城市中最显眼的,他们积极参与正常人的精神和身体健康,但大多数修道院都是地主,人们从他们那里租借土地。他们庞大而神秘的群体和着装方式也使僧侣和修士在视觉上与众不同。因此,他们在中世纪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他们严格的誓言却使他们显得圣洁,僧侣和修士在达不到他们所宣称的标准时常常成为笑柄。
例如,僧侣经常被指责为美食家。他们自己酿啤酒,自己做食物,据传他们在这方面过度放纵。乔叟在《坎特伯雷故事集》(Canterbury Tales)的一般序言中对他的僧侣(见上图)的描述体现了这一传统,他将僧侣称为“富勒姆勋爵(lord ful fat)和善良的波因特(good poynt)”。对僧侣的另一个常见指控是,他们痴迷于狩猎,许多寺院拥有狩猎场或享有毗邻土地的特权。乔叟的和尚是这样说的:“为了野兔,为了春天和亨廷人,这是他的全部欲望,因为他不惜一切代价。”
虽然修士应该在城镇里四处乞讨和寻找穷人,但他们常常被指控只与富人来往,因为他们可以从富人那里获得更多的钱或更好的食物作为施舍。例如,乔叟的修士说:“他/和弗兰克琳在一起,而不是阿尔,他/和图恩有价值的女人在一起。”。一些修士被任命,因此能够听到忏悔,并规定忏悔,这往往采取的形式慷慨的礼物修士:“在斯泰德韦宾格和preyeres/男子摩尔耶夫银波弗雷尔”。
一些修士在外行中逍遥法外,被指控利用他们的命令保护自己,纵容罪恶或犯罪行为,主要是性行为。在《巴斯的妻子》一书中,乔叟对此作了讽刺性的描述。“女人们可以在每一辆公共汽车上或每一棵树下飞来飞去,但是他(一个乞讨的修士)是正午的,而且他是个卑鄙的人。”当然,她们与她们没有结婚的女人接触的不寻常程度给了修士们处理事情的机会,或者至少有足够的机会被别人怀疑!
我们在哪里找到这些东西的?以下是我们的消息来源:
努尔西亚的本笃,圣本笃的统治,trans。Leonard J.Doyle,网址:http://www.osb.org/rb/text/toc.html#t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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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恩,玛丽莲。僧侣主义的兴起:从沙漠之父到中世纪早期。牛津:布莱克威尔,2000年。
诺尔斯,多姆。大卫。英国的修道院秩序:从圣邓斯坦时代到第四届拉特兰议会的发展史,943-1216。剑桥:剑桥大学出版社,1940年。
曼恩,吉尔。乔叟和中世纪庄园讽刺:社会阶级的文学和坎特伯雷故事的一般序幕。剑桥:剑桥大学出版社,1973年。
默顿,托马斯。西多会生活。马萨诸塞州斯宾塞:西多会图书服务,1974年。
罗兰兹,肯尼斯。修士:英国中世纪修士的历史。刘易斯:图书公会,199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