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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翻译 “在意大利诸城市共和国中得到推动力的贸易,也波及到德国的沿海城市,货币流通以空前的高速在发展?

    恩格斯指出:“在意大利诸城市共和国中得到推动力的贸易,也波及到德国的沿海城市;货币流通以空前的高速度在发展;最后是,社会借助于无数新思想和新事实在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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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潍坊开车违章了诸城能处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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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宋的经济?

    生产技术的进步 北宋时期,南方农民普遍使用龙骨翻车来灌溉,比龙骨翻车运转力更大的筒车,也用来引水上山,灌溉山田。范仲淹的《水车赋》有“器以象制,水以轮济”之句,就反映了这种有轮轴、利用水力或牛力推动的筒车。北宋政府两次在耕牛缺乏的地区推广“踏犁”。“踏犁”是一种较好的人力翻土工具,四五个劳动力的功效相当牛耕的一半。这对畜力不足地区解决耕田的困难起过一定的作用。
    在北宋的墓葬中,往往发现成组的铁制农具,如犁、耧、耙、锄、镰等,其中耙、锄等中耕农具较多,表明了农民对精耕细作的重视和耕作程序的增多。北宋农民还很注意积肥和施肥。他们在长期生产实践中认识到,土壤的性质不同,应施用不同的粪肥。所谓“用粪如用药”。当时对作物栽种的深浅疏密与产量高低的关系,也有所认识。禾谱、农器谱、农书、蚕书等农业生产知识的专著,纷纷出现,反映了农业生产技术的提高。 水利 宋太宗时,在河北地区修作陂塘,并修筑长六百里的堤堰,设置斗门,引淀泊水灌溉,种植水稻,获得丰收。
    南方地区水利兴修的成绩更为显著,其中规模较大的有江北捍海堰、浙江捍海石塘、钱塘江堤、西湖等处。如钱塘江堤前后修筑多次,以真宗时所修最有成效。这次修筑,吸收五代时的经验,把石块装在竹笼里,堆砌成堤,堤外再打上木桩,增强了阻挡海潮冲刷的能力。西湖原灌溉良田千余顷,年久堙废。
    宋哲宗时,苏轼任杭州知府,主持了西湖的疏浚工程,使附近农田均获其利。此外,福建莆田县的木兰陂,也是当时著名的工程。木兰陂有宽80米,高10余米,长160余米的大坝,可拦洪、蓄水、排灌,使万顷农田旱涝保收。至今仍十分坚固,充分显示了劳动人民的智慧和创造能力。 因地制宜 北宋农民克服了自然条件的限制,因地制宜地在山地、江畔、海边开垦出大片良田。圩田在南方有了进一步发展,规模有所扩大,如著名的芜湖县(今属安徽)万春圩即有田十二万七千亩。此外,农民们还造出许多新型的田地,如山田、淤田、沙田、架田等。太宗时,全国耕地为三百一十二万五千二百余顷。真宗时,增至五百二十四万七千五百余顷。以后也不断增加。 农作物的推广和交流 随着北宋的统一,南北各地的农作物品种得到了交流。北宋初年,政府曾劝谕江南以至福建、广东等地种植原北方主要粮食品种粟、麦、黍、豆等。水稻的优良品种也在各地推广,其中最著名的品种“占城稻”从越南引进福建。后又推广到江淮和北方。甘蔗、棉花、茶叶、桑麻等经济作物的种植范围也较前扩大。 北宋时期,手工业生产有很大进步,汴绣、宋绣尤为著名。当时,各种手工业作坊的规模和内部分工的细密程度,都超越前代。 生产技术发展显著,产品的种类、数量、质量大为增加和改进。最杰出的要算是北宋时期的各种瓷器了。 瓷器 北宋的瓷器,不论在产量还是制作技术上,比前代都有很大提高。当时,烧造瓷器的窑户,遍布全国各地,所造瓷器各具特色。 官窑、钧窑、汝窑、定窑和哥窑,是北宋五大名窑。官窑的产品,土脉细润,体薄色青,略带粉红,浓淡不一;钧窑土脉细,釉具五色,有兔丝纹;汝窑则胭脂、朱砂兼备,色釉莹澈;定窑以白瓷著称,并能制红瓷,其产品十分精美;章生一的哥窑及其弟章生二的弟窑盛产青瓷,产品被誉为“千峰翠色”。真宗景德年间,在江西新平设官窑,所造进贡瓷器的器底书“景德年制”四字,这就是后来驰名中外的景德镇瓷器。在瓷器上雕画花纹是北宋时的新创,划花用刀刻,绣花用针刺,印花用板印,还有锥花用锥尖凿成花纹,堆花用笔蘸粉堆成凸形,再施白釉。宋瓷不仅是生活日用品,而且是精美的工艺美术品。北宋瓷器大量运销国外,在亚非各地都有大量出土,证明瓷器是当时的重要输出品。 宋瓷已成为中国古代著名的艺术品,而享誉海内外。 采矿冶炼 北宋时,金、银、铜、铁、铅、煤的开采冶炼规模都相当大。重要冶铁中心徐州东北的利国监,有三十六冶,矿工约四千人。江西信州及其附近盛产铜、铅,“常募集十余万人,昼夜采凿,得铜、铅数千万斤”。安徽繁昌冶铁遗址中,有高约2米,面积达750平方米的废铁堆,反映了当时冶炼的规模。在开采冶炼规模扩大的基础上,产品的数量大有增加。以铜和银为例,宋神宗时岁课铜1400多万斤,银20多万两,照官府征收十分之二税率计算,可推知年产铜7000多万斤,银100多万两,产量都超过唐朝数倍。另外,采矿冶炼技术也有很大进步。 丝质产业 北宋的纺织业主要有丝、麻、毛等部门,其中丝织业仍占主要地位,并以两浙和四川地区最发达。从河北东路到江南东路的整个沿海地区,丝织业也有相当规模。丝织品种类繁多,如绫有二十几种,锦有四、五十种。南北各地均有不少珍品,如蜀锦历久不衰,畅销全国;定州缂(kè课)丝,用各色丝线织出艳丽逼真的花草鸟兽,宛如雕刻而成,堪称一绝;单州(今河南单县)的薄缣(jiān肩),每匹才重四两,望之若雾,等等。在丝织业发达的某些地区已出现了一批独立经营的机户,以家庭手工业作坊的形式,为出卖商品而生产,反映了丝织业生产发展的新的情况。 漕运造船 北宋定都开封,东南漕运十分重要,船只是不可缺少的运输工具,加之海外贸易兴盛,便促进了造船业的进步。官营作坊以造漕船为主,同时造座船、战船、运兵船等,民营作坊则制造商船及游船。以漕船为例,真宗时,年产量达2900多艘。北宋船只的体积和载重量相当大,徽宗时造的出使高丽的大海船,称为“神舟”,据估计可装载20000石以上货物,载重量约为1100吨。海船都是“上平如衡,下侧如刃”的尖底船,具有吃水深、抗风浪强的优势。海船上主桅杆高十丈,头桅高八丈,共装帆110幅。全船分作三舱,中舱又分四堂。这种隔舱防水设备是中国造船工人的首创。
    北宋官府设有很多造船场所,分布在今江西、浙江、湖南、陕西等地,其中虔州(今江西赣州)、吉州(今吉安)、温州(今属浙江)、明州(今宁波)是著名的造船基地。太宗时,全国每年造船已达三千三百余艘,远远超过唐代。北宋的造船业在当时世界上居于领先地位。在对外贸易中,中外商人乘坐使用的大多是中国制造的船只。 工匠地位的变化 北宋时期,在官私手工业作坊中,工匠的身份、地位有了变化。
    私营作坊使用雇佣工匠,他们领取钱米作为雇值,雇值多少因不同时期、不同部门而异。官营作坊役使的工匠,有从军队调来仍隶名军籍的军匠,也有从民间雇募来的和雇匠。此外还有一种当行差充的工匠,称“当行”或“鳞差”,这种当行工匠在北宋只作为辅助之用,他们和唐朝的番匠已有不同,不是无偿服役,而是付给一定的“雇值”。有的生产部门如铸钱作坊,还出现了类似计件给雇值的方式。这些情况都表明北宋工匠所受的封建人身束缚已经有所松弛。 白银和交子 世界上最早的纸币出现于北宋前期四川地区。北宋的纸币有交子、钱引和小钞三种。
    随着北宋商品交换的发达,货币流通量也明显增加。唐玄宗天宝年间每年铸币32万贯,北宋从太宗时起每年就达到80万贯。以后逐渐增加,到神宗熙宁六年(1073年),达六百余万贯。除铜、铁钱外,金银也作为半流通性货币使用。租税的征收、官俸的发给和对外贸易都使用银两。大城市有金银铺和兑房,专门买卖金银和兑换货币。国家税收中白银所占的比重逐渐增加,1021年(天禧五年)为883900多两,到1120年(宣和二年)为1860万两。黄金虽在流通,但不占重要地位。
    北宋时期还产生了中国也是世界上最早的纸币──“交子”。北宋建立后,四川地区长期使用铁钱,因铁钱重,携带不方便,公元10世纪末叶,成都市场上遂出现所谓“交子铺”,发行纸币“交子”,代替铁钱流通。仁宗天圣元年(1023年)冬,政府看到发行交子有利可图,即借口商人争讼不息,正式创立“交子务”,改交子为官办,以36万贯铁钱为准备金,定期发行,流通区域仍限于四川。徽宗时,改交子为“钱引”,扩大流通区域。但钱引不备本钱,大量印发,于是成为人民的一大祸害。 商税专卖 由于商业发达,北宋政府对商税特别重视。在全国各地设置场、务等机构,专门征税。
    宋朝商税分为两种:过税,每关值百抽二,是对行商抽的;住税,值百抽三,是对坐贾抽的。正税之外,还有杂税。随着商业的繁荣,商税日益成为政府重要财源之一。真宗景德年间,商税只有450万贯,到仁宗时,即增加到2200万贯。
    北宋政府为了搜刮更多钱财,对盐、茶、酒、矾等实行专卖,即由官府控制这些物品的生产并垄断销售。北宋专卖制度的实行,使得封建政府大获其利,但影响了私营工商业的正常发展。 城市经济 唐代开始出现的在大城市周围的定期集市——草市和墟市,到宋代已经普遍存在于各大、中、小城市周围,北方叫“集”,南方叫“墟”。农村中也出现定期举行的小市。
    唐代十万户以上的城市只有十多个,北宋则增加到四十多个。其中开封、洛阳、杭州、扬州、大名、应天(今河南商丘)、苏州、荆州、广州、成都、福州、潭州(长沙)、泉州等都是著名的繁华都市。开封作为全国的政治、经济中心,最为典型。全市人口不下百万,城中店铺林立,计有六千四百余家,街上熙熙攘攘,车水马龙。市场上的商品从日常用品到奇珍异宝,无所不有。北宋以前的城市,一般是“坊”(居民区)、“市”(商业区)分区,交易只能在市里进行,而且只能在白天进行,入夜即止。北宋时,开始打破了“坊”、“市”和昼夜的界限。开封市内,商店可以随处开设,而且有了夜市和晓市。当时开封市内还出现了“瓦子”(或叫“瓦舍”、“瓦肆”),里面有“勾栏”(歌舞场所)、酒肆、茶楼和说书、唱戏的,热闹非常。 海外贸易 唐代仅在广州一地设市舶司,负责外贸事务。北宋除广州外,又在杭州、明州、泉州、密州(今山东诸城)、秀州(今浙江嘉兴)五地设市舶司,使外贸规模成倍扩大。北宋中期,每年的市舶收入达六十三万贯,成为政府的一项重要财政收入。北宋出口的商品主要是丝织品、瓷器、金属等,进口的商品主要是香料、药材、象牙、珠宝等。 太平兴国五年(980年)全国有6418500户、约达3210万人 ,若加上未列入主客户统计范围的户数则该年有687万户、近3710万人;至宋徽宗大观四年(1110年)全国有20882258户、46734784口 ,学者考虑到宋代户口只统计承担赋役的成年男丁,故认为当时实际人口达11275万,并提出北宋人口峰值出现在靖康之乱前夕的宣和六年(1124年),全国约有2340万户、1260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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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方亚历山大和马其顿王国?

    马其顿王国
    马其顿王国(前5世纪~前2世纪)
    Macedonian,Kingdom of
    【注音】mǎ qí/jī dùn/dú wáng guó
    马其顿位于希腊北部,马其顿人不是纯粹的希腊人,但与希腊人有渊源关系。马其顿人在文明发展的道路上,比南部的希腊人大大迟了一步。公元前5世纪初,波斯侵略希腊,马其顿一度受波斯统治。但马其顿王亚历山大一世(约公元前495—450年)暗通反抗波斯侵略的希腊城邦,告以波斯的军事情报。进入公元前4世纪,马其顿一跃而成为希腊北部的重要国家。马其顿国王们把希腊的先进文化引入他们的宫廷,与希腊城邦进行贸易。经济的发展使马其顿的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村庄变成村镇,佩拉成为马其顿最大的城市和王国的首都。

    马其顿王国简史

    巴尔干半岛古代国家。马其顿位于巴尔干半岛北部,境内山区称上马其顿 ,滨爱琴海地带称下马其顿。居民主要是希腊人 ( 多利安人 )、色雷斯人和伊利里亚人。约公元前700 年 ,自称为马其顿人的民族开始为人所知。他们在国王佩尔狄卡斯一世及其继承者的领导下,由在哈利亚克蒙(阿利亚克蒙)河畔向东推进。公元前 5 世纪中叶,以国王为首的奴隶占有制国家在下马其顿首先出现 。公元前495~前450年当政的亚历山大一世统一了整个下马其顿。 公元前413~前399年在位的国王阿尔赫拉奥斯进行了旨在加强王权的军事和币制改革,促进了马其顿的经济和政治发展。他把首都从阿伊格迁到更靠近海的培拉。

    腓力二世(马其顿的)最终统一了上、下马其顿。他在军事、行政和财政等方面推行一系列削弱氏族贵族和加强国王权力的改革,国势日盛,并在巩固了国内统治后积极向外扩张。当时希腊诸城邦之间纷争不已,许多城邦内亲马其顿势力增长。腓力二世巧妙地运用外交与军事等手段,使马其顿很快成为左右希腊政局的力量。公元前 338年,在喀罗尼亚战役中腓力二世战胜了希腊联军,从而成为希腊诸城邦的主宰。其子亚力山大大帝于公元前330年灭亡波斯帝国,不久建立起了一个地跨欧、亚、非 3洲的庞大帝国——马其顿亚历山大帝国。

    亚历山大死后,他的部将之间经过几十年的斗争,建立了一系列希腊化国家 ,马其顿王国仅据有巴尔干半岛一隅(见希腊化时代)。公元前 276 年,安提柯二世·贡纳特被马其顿军队拥立为王,建立安提柯王朝(前276~前168)。该王朝积极参与希腊化诸国之间争权扩地的角逐,力图控制希腊。由于阿哈伊亚同盟势力的增长,公元前229年和前228年雅典和整个伯罗奔尼撒半岛相继摆脱了马其顿的羁绊。腓力五世 (前220~前179在位) 企图重新君临整个希腊,并且在伊利里亚和小亚细亚扩张,与逐渐向地中海东部渗透的罗马发生冲突。公元前215~前205年的第一次马其顿战争,罗马与马其顿均未取得决定性胜利,以大体维持现状的和约告终 。第二次马其顿战争 (前200~前197)期间,腓力五世在库诺斯克法莱战役中败北,被迫放弃马其顿境外的所有领地。第三次马其顿战争 (前171~前168) 则以马其顿王佩尔修斯 (前179~前168在位) 在皮德纳战役中的惨败告终。佩尔修斯被俘处斩。此后,马其顿不再作为一个独立国家存在,被划分为4个彼此分离但仍保持一定自治权的地区。第四次马其顿战争 (前149~前148)期间,罗马镇压了马其顿人大规模的起义以后,又将 4个地区合并,使其和伊利里亚、帖萨利亚一起组成一个由罗马人直接治理的行省。后这一行省又称为马其顿和第二马其顿。后世称为马其顿的地区大致与古代王国的疆域一致。

    马其顿亚历山大帝国
    马其顿的兴超及其征服希腊马其顿位于希腊最北部,西部山区称上马其顿,东部沿海地区称下马其顿。马其顿的居民是由色雷斯、伊利里亚和一些与希腊人有血缘关系的部落混合而组成的。马其顿人进入文明时代较大部分希腊人晚,公元前5世纪上半叶还处在军事民主制时期。王位是世袭的,王权受军事贵族的限制。军事贵族被称为"王友",组成贵族会议。古老的民众会议战时召集。公元前5世纪后期至公元前4世纪初期,马其顿国家逐渐形成。国王阿刻劳斯(公元前419年至公元前399年)时期,马其顿国家初具规模。他文武兼修,改革军事,开辟道路,兴建城寨,发展教育,大力提倡希腊学术文化。公元前4世纪中期马其顿逐渐强盛,国王腓力二世(公元前359年至公元前336年)实行一系列改革。在政治上削除部落首领的军事力量,限制贵族会议的权力,把军政大权集中到自己手里。在经济上,实行货币改革,兼用金币和银币,两种货币按固定价格兑换。当时希腊用银币,波斯用金币,马其顿金币银币并用,既便于通商,又可以和两种货币势力抗衡。货币改革促进了马其顿商业的发展,加强了国家的经济力量。在军事上,建立常备军,组成密集而纵向深的马其顿方阵。方阵中的重装步兵主要由农民组成,重装步兵纵深达16~20排。他们都使用长矛,由贵族组成的重装骑兵,作为方阵步兵的前锋,由边远部落征集的轻装步兵及轻装骑兵作护翼。
    腓力二世依靠精悍的兵力,在很短时间内占领了马其顿、色雷斯的沿海地区,此后便把扩张的矛头直接指向希腊各城邦。腓力二世对希腊一方面实行军事威胁,另方面用外交手段和金钱收买的方法拉拢希腊各邦亲马其顿的政客。当时各国都存在亲马其顿派与反马其顿派,两派之间展开了激烈的斗争,这一斗争在雅典表现得尤为尖锐。雅典的亲马其顿派由大奴隶主组成,他们害怕内部奴隶和贫民的暴动,要求把希腊交给马其顿来统治,以便建立起强大的政权并进行对外扩张。反马其顿派由那些与海外有贸易关系的工商业者组成,他们的经济利益与马其顿的扩张有矛盾,又害怕马其顿会破坏希腊的民主传统,要求希腊各邦抗击马其顿,一般的公民都站在反马其顿派一边。
    公元前340年马其顿巩固了在北希腊的统治后,开始向中希腊伸展势力。中希腊各邦在雅典反马其顿派首领德谟斯梯尼领导下组成反马其顿联盟。不久马其顿军南下,公元前338年在喀罗尼亚,双方发生决定性战斗,结果希腊联盟军战败。公元前337年马其顿国王腓力二世在科林斯召集全希腊会议(只有斯巴达未参加)。会议决定:希腊与马其顿之间订立永久的攻守同盟,以腓力为盟主;不许没收财产,不许重新分配土地,不许废除债务,不许因政变而解放奴隶。会议还宣布由马其顿领导希腊对波斯作战。科林斯会议标志着希腊城邦时代的结束,此后各城邦仅名存而实亡了。
    亚历山大的东侵和亚历山大帝国的兴衰公元前336年腓力二世在准备东侵前夕遇刺身死。其子亚历山大(公元前336年至公元前323年)继位后,以武力压服马其顿和希腊各地的反抗,加强了专制王权。接着于公元前334年春率步兵3万,骑兵5000开始远征波斯。这次远征有深刻的社会经济根源。当时希腊城邦已经衰落,社会矛盾十分尖锐。自由民破产日益严重,破产者多靠行乞和各种零星工作糊口,或去当雇佣兵以求生路;而富有者也希望把这批使他们感到不安的社会集团打发出去。另一方面,马其顿贵族和希腊的富有者都热衷于发动战争,以便掠夺土地、财富和奴隶。此外,马其顿的统治集团深感希腊内部不稳,企图以发动对波斯的战争来转移希腊反马其顿运动的视线。
    战争的时机对亚历山大非常有利,其时波斯帝国内部矛盾重重,统治不稳。帝国西部的小亚细亚、腓尼基、埃及等地苦于波斯的压迫而准备依附希腊人,以便争取独立。帝国领域内各被征服地区反抗波斯统治的斗争从未停止过,无休止的王位之争更削弱了波斯帝国的力量。
    亚历山大率军侵入亚洲后,首先打败波斯军于小亚细亚的格拉尼库河畔。接着用外交笼络手段,使小亚细亚的一些城市不战而降。公元前333年秋,亚历山大的军队到达叙利亚,波斯皇帝大流士三世率大军十多万迎击。两军会战于伊苏,亚历山大亲自指挥军队猛袭,大流士三世大败而逃。此后亚历山大率军南下,先攻占腓尼基,然后进军埃及。公元前331年亚历山大从埃及回师东指,穿过叙利亚向美索不达米亚进发。在尼尼微附近的高加米拉与波斯军相遇,发生了一次大战。波斯军队号称百万(实际上步兵骑兵合计约三十万),而亚历山大的军队不过五六万,但由于波斯军队缺乏战斗力,加之大流士三世指挥无术,结果大败。战后亚历山大继续东进,迅速占领了波斯首都巴比伦、苏撒。接着又占领波斯旧都帕赛波里斯,掠得12万塔兰特金银,并将波斯旧都的辉煌建筑付之一炬。大流士三世于公元前330年东逃中为巴克特利亚总督伯索斯所杀。
    亚历山大于公元前329年又进兵中亚,侵入帕提亚、巴克特利亚、索格地安那,遭到当地人民的抵抗。经过激烈战斗,亚历山大军队越过奥克萨斯河,经过马拉坎达到了查克萨提河。在奥克萨斯河附近,索格地安那部落屡次打败亚历山大的军队,战斗延续两年之久。中亚人民的抵抗使亚历山大军队无法在当地控制成片领土,而只是占领了一些据点。亚历山大向北扩张遭受挫折,便转向东南方。公元前327年侵入印度河流域,利用印度河一带诸国的矛盾,各个击破,强大的波鲁国王也战败投降。之后亚历山大又妄图征服恒河流域,但士兵连年苦战,厌战情绪滋长,又受到酷暑、暴雨及热带病的袭击,迫使亚历山大不得不从印度河撤军。于公元前325年回到他的新都巴比伦,至此亚历山大东侵结束。
    亚历山大东侵给东方各族人民带来了沉重的灾难。许多城市被劫掠一空,甚至化为废墟;成千上万的人民惨遭杀戮或被卖为奴隶。但是,东侵在客观上促进了东西方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亚历山大在所征服的地区,兴建许多城堡,它们起初只不过是军事要塞,后来逐渐发展成为经济和文化的中心。亚历山大远征时有许多学者跟随他的军队来到东方各地,从事学术探险。他们沿途研究地形,搜集各种动植物标本,对于后来的地理学、动物学和植物学的发展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亚历山大东侵后,建立了一个空前庞大的帝国,其领土西起希腊,东到印度河流域,南括埃及,北抵中亚。为了统治幅员广大的领土,亚历山大继承了波斯的统治方法,保留了波斯帝国的行政制度。在地方设立行省,由总督和军事长官分别治理民政和军事,另设财政官负责本省赋税。为了缓和同被征服地区的矛盾,亚历山大把一些东方的贵族任命为地方统治者,鼓励军队将士与波斯妇女通婚。但是亚历山大并没有克服帝国的根本弱点,像波斯帝国一样,亚历山大帝国没有自己的经济基础,仍然是不巩固的军事行政联合,是一些生活方式不同、语言不同的民族和部落的混合物,内部很少联系。这种建立在武力征服基础上的帝国,其瓦解是不可避免的。
    公元前323年亚历山大病死,帝国随即分裂,亚历山大部下马其顿将领各据一方,互相混战。公元前301年伊普斯战役之后,亚历山大帝国终于分裂为几个独立王国,其中三个最大的是马其顿·希腊王国、托勒密王国和塞琉古王国。

    参考资料:http://baike.baidu.com/view/1109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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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诸城货币兑换地点资讯

    诸城农商行违法遭央行处罚 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近日公布的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潍银)罚字〔2019〕第18、19、20号)显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诸城农商行存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办理一次性金融业务,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的违法违规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对诸城农商行处以人民币20万元罚款,对2名相关责任人员共处2万元罚款。

    据2018年年报,诸城农商行的第一大股东为山东大陆置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95%;第二大股东为山东恒天阳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34%;第三大股东为诸城龙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5%。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十六条规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者为客户提供规定金额以上的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务时,应当要求客户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 客户由他人代理办理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同时对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 与客户建立人身保险、信托等业务关系,合同的受益人不是客户本人的,金融机构还应当对受益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

    金融机构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者假名账户。 金融机构对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或者完整性有疑问的,应当重新识别客户身份。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与金融机构建立业务关系或者要求金融机构为其提供一次性金融服务时,都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十八条规定:金融机构进行客户身份识别,认为必要时,可以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核实客户的有关身份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

    (二)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

    (三)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

    (四)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的;

    (五)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有关信息的;

    (六)拒绝、阻碍反洗钱检查、调查的;

    (七)拒绝提供调查材料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

    金融机构有前款行为,致使洗钱后果发生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建议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对有前两款规定情形的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建议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责令金融机构给予纪律处分,或者建议依法取消其任职资格、禁止其从事有关金融行业工作。

    以下为处罚原文: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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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马可波罗眼中的大都城真的黄金遍地吗?学者考证后得出这么个结论?

    在对意大利进行访问前夕,习近平主席在意大利《晚邮报》发表了《东西交往传佳话 中意友谊续新篇》的署名文章,其中盛赞马可·波罗为“东西方文化交流的先行者”,其游历著作——《马可·波罗游记》在西方掀起了历史上第一次“中国热”。

    13世纪末,马可·波罗在欧、亚、非三大洲进行了长达25年的探险旅行。1275年,马可·波罗随父亲尼古拉和叔叔马菲奥抵达上都(今内蒙古正蓝旗),向忽必烈递交了罗马教皇的书信。马可·波罗刚到中国时只有21岁,由于他聪明好学,勤于职守,又谙熟中国的风土人情,因此深得元世祖忽必烈的赏识和器重。

    元朝制度规定:“凡诸国朝贡使客,虽是经由行省,必须到都(指大都),于会同馆安下。除已令本馆将已起见在使客,询问本国国主姓名、土地广狭、城邑名号、至都里路、风俗衣服、贡献物件、珍禽异兽,具报本部,移关贵监,以备标录。其使客形状、衣冠令唐文质就往本馆摹写外,关请照验。”因此马可·波罗到上都不久就被带到大都(今北京),这位意大利旅行家至少在元大都度过了九年时光。

    由于马可·波罗在元大都有过这么一段不寻常的阅历,对大都相当了解和熟悉,因此在他回故乡意大利后,经他口述、别人帮助整理而成的《马可·波罗行纪》(也译作《马可·波罗游记》,以下简称《行纪》)便自然留下了他对大都城的许多美好回忆,我们今天仍能从他绘影绘声的描述中,看到元大都当年的壮丽景象。

    美善之极“汗八里”城

    在《马可·波罗行纪》一书中,元大都被称为“汗八里”,第84章《大汗太子之宫》解释道:“古昔此地有一名贵之城名称汗八里,汗八里此言‘君主城’。”关于元大都城的选址,马可·波罗解释:“大汗曾闻星者言,此城将来必背国谋叛,因是于旧城之旁,建筑此汗八里城。中间仅隔一水。”所谓旧城,指的就是北京西南部的金中都城,元初毁于战火,于是忽必烈以中都东北的大宁离宫为中心,新建了元大都,即“汗八里”城,新旧两城之间的河流,应该就是金代为方便漕运所开闸河。至于马可·波罗解释城址迁移的原因是“星者言,此城将来必背国谋叛”,不知根据所在。

    马可·波罗记载“此城之广袤,说如下方:周围有二十四哩(注:一哩约相当于1.6公里),其形正方,由是每方各有六哩。环以土墙,墙根厚十步,然愈高愈削,墙头仅厚三步,遍筑女墙,女墙色白。墙高十步,全城有十二门。”《元史·地理志》所记大都城“方六十里”,与《行纪》所载基本吻合。不过大都并非十二城门,而是只有十一城门。东面三门:光熙门、崇仁门、齐化门;南面三门:文明门、丽正门、顺承门;西面三门:平则门、和义门、肃顺门;北面仅有两座城门,为健德门、安贞门。

    对于城内街道,《行纪》记载:“街道甚直,此端可见彼端,盖其布置,使此门可由街道远望彼门也。各大街两旁,皆有种种商店屋舍。全城中划地为方形,划线整齐,建筑房舍。每方足以建筑大屋,连同庭院园囿而有余……方地周围皆是美丽道路,行人由斯往来。全城地面规划有如棋盘,其美善之极,未可言宣。”这一段与古代文献记载颇为吻合。大都城的街道,横平竖直,互相交错,都有统一的标准。相对的城门之间,都有宽广平直的大道。南北向主干大道的东西两侧,等距离地平行许多东西向的胡同。大街宽约25米左右,可容九车并行,胡同宽约6-7米。“自南以至于北谓之经,自东至西谓之纬。大街二十四步阔,小街十二步阔。”连民宅也是“定制以地八亩为一份,或其地过八亩及力不能作室者,皆不得冒据,听民作室”。

    大都城中建有一座钟楼,《行纪》记载:“城之中央有一极大宫殿,中悬大钟一口,夜间若鸣钟三下,则禁止人行。鸣钟以后,除为育儿之妇女或病人之需要外,无人敢通行道中。”这座钟楼建于至元九年二月。《日下旧闻考》《洪武北平图经志》《明一统志》均有载,其地“较今钟鼓楼台偏西,而为东西南北之中”。当时大都的确实行严格的“禁夜”,所谓“一更三点,钟声绝,禁人行”。

    光泽灿烂大汗宫廷

    《行纪》第83章《大汗之宫廷》对元代大内有着较为详细的描绘:“周围有一大方墙,宽广各有一哩。质言之,周围共有四哩。此墙广大,高有十步,周围白色,有女墙。此墙四角各有大宫一所,甚富丽。”宫城四角的角楼,上下三层,用琉璃瓦覆盖。宫城宫门丹楹藻绘,十分壮观。因此马可·波罗感叹:“君等应知此宫之大,向所未见。”对于主殿大明殿,《行纪》记载:“大殿宽广,足容六千人聚食而有余,房屋之多,可谓奇观。此宫壮丽富瞻,世人布置之良,诚无逾于此者。顶上之瓦,皆红黄绿蓝及其他诸色。上涂以釉,光泽灿烂,犹如水晶,致使远处亦见此宫光辉,应知其顶坚固,可以久存不坏。”表现了皇宫之大,殿堂之宽,建筑之美。所述宫殿顶瓦涂以彩釉,则与后来考古发掘元宫所得材料完全一致。

    《行纪》对皇宫之中园囿也有描绘:“上述两墙之间,有一极美草原,中植种种美丽果树。不少兽类,若鹿、獐、山羊、松鼠,繁殖其中。带麝之兽为数不少,其形甚美,而种类甚多,所以除往来行人所经之道外,别无余地。”这与《南村辍耕录》的“万岁山”条中所谓“山之东为灵圃,奇兽珍禽在焉”的记载颇为相符。元代大都的皇家苑林是北京皇家园林史上的开拓时期,大都苑囿的开发集中在琼华岛,也就是万寿山。

    商业繁盛之城

    《行纪》第94章《汗八里城之贸易发达户口繁盛》描述了元大都商业盛景:“外国巨价异物及百物之输入此城者,世界诸城无能与比。盖各人自各地携物而至,或以献君主,或以献宫廷,或以供此广大之城市,或以献众多之男爵骑尉,或以供屯驻附近之大军。百物输入之众,有如川流之不息。”其中“仅丝一项,每日入城者计有千车。用此丝制作不少金锦绸绢,及其他数种物品。附近之地无有亚麻质良于丝者,固有若干地域出产棉麻,然其数不足,而其价不及丝之多而贱,且亚麻及棉之质亦不如丝也”。

    北京本来就是北方重镇,北方少数民族与汉族交错汇集之地,商贸繁荣。金代海陵王迁都后成为国家都城所在,元世祖定都大都后,大规模建筑新城,人口相应增加,商业贸易亦呈现前所未有的繁荣局面。大都周围的附城汇聚了来自各地的富商大贾。《行纪》记载:“应知汗八里城内外人户繁多,有若干城门即有若干附郭。此十二大郭之中,人户较之城内更众。郭中所居者,有各地来往之外国人,或来入贡方物,或来售货宫中。所以城内外皆有华屋巨室,而数众之显贵邸舍,尚未计焉。”天下之宝物尽纳于大都,成为繁华都会,与周围的城市保持密切往来“约有城市二百,位置远近不等。每城皆有商人来此买卖货物。盖此城为商品繁盛之城也。”

    大都商贸发达的一个重要表现是纸币的流通。《行纪》第95章《大汗用树皮所造之纸币通行全国》记载了当时发行之纸币,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在此汗八里城中,有大汗之造币局,观其制设,得谓大汗专有方士之点金术。缘其制造如下所言之一种货币也。此币用树皮作之,树即蚕食其叶作丝之桑树。此树甚众,诸地皆满。人取树干及外面粗皮间之白细皮,旋以此薄如纸之皮制成黑色。”而且纸币在当时流通性颇强:“既用上述之法制造此种纸币以后,用之以作一切给付。凡州郡国土及君主所辖之地莫不通行……盖大汗国中商人所至之处,用此纸币以给费用,以购商物,以取其售物之售价,竟与纯金无别。”甚至这些纸币可与当时西方的货币兑换:“幅最小之纸,值秃儿城之钱一枚,较大者值物搦齐亚城之银钱半枚,更大者值物搦齐亚城之银钱一枚。而有值物搦齐亚银钱五枚六枚十枚者。又有值金钱一枚者,更有值二枚四枚五枚以至十枚者。此种纸币之上,钤盖君主印信,由是每年制造此种可能给付世界一切帑藏之纸币无数,而不费一钱。”

    在欧洲对远东认识史的研究中,马可·波罗是后古典时代被引用得最多的作者之一,而《马可·波罗行纪》中对汗八里的夸张描写,唤起了欧洲对东方帝都的向往,也点燃了他们向东方不断探索的热情。

    来源:北京日报副刊 王洪波

    编辑:tf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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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诸城农商行违法遭央行处罚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近日公布的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潍银)罚字〔2019〕第18、19、20号)显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诸城农商行存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办理一次性金融业务,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的违法违规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对诸城农商行处以人民币20万元罚款,对2名相关责任人员共处2万元罚款。

    据2018年年报,诸城农商行的第一大股东为山东大陆置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95%;第二大股东为山东恒天阳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34%;第三大股东为诸城龙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5%。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十六条规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者为客户提供规定金额以上的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务时,应当要求客户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 客户由他人代理办理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同时对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 与客户建立人身保险、信托等业务关系,合同的受益人不是客户本人的,金融机构还应当对受益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

    金融机构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者假名账户。 金融机构对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或者完整性有疑问的,应当重新识别客户身份。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与金融机构建立业务关系或者要求金融机构为其提供一次性金融服务时,都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十八条规定:金融机构进行客户身份识别,认为必要时,可以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核实客户的有关身份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

    (二)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

    (三)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

    (四)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的;

    (五)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有关信息的;

    (六)拒绝、阻碍反洗钱检查、调查的;

    (七)拒绝提供调查材料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

    金融机构有前款行为,致使洗钱后果发生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建议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对有前两款规定情形的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建议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责令金融机构给予纪律处分,或者建议依法取消其任职资格、禁止其从事有关金融行业工作。

    以下为处罚原文: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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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商业之国:古希腊工商业的实力以及影响?

    公元前5世纪开始,古希腊文明进入全盛阶段,与同时代的大帝国不同,希腊人并非以农为本,反而崇尚工商业,相对于向地乞食的稼樯之术,他们更喜欢遨游四海低买高卖。

    在重商主义思想的推动下,古希腊各城邦富甲地中海,经济实力笑傲群雄,当然,殷实的家底不仅让希腊人生活优渥,也给了他们充足的资源和条件去完善自己的制度,发展自己的文化,可以说,正是凭借强大的工商业实力,古希腊才创造了光耀古今的成就。

    古希腊的工商业实力

    一般来说,重商主义(mercantilism)出现于16世纪,也就是地理大发现之后,欧洲国家为了最大限度的使本国富强,对内增强生产力,发展强大的制造业;对外积极拓展贸易范围,扩大市场。然而,早在2000年前,古希腊已经做到了这一点,他们建立起强大的工商业体系,并在很多方面领先于时代。具体来说,古希腊强劲的工商业实力体现在四个方面:

    专门面向出口的种植业

    希腊多山地狭,地力贫瘠,如果土地用来种植粮食,根本不能满足希腊人的消费。于是,希腊人大胆放弃了大规模种植粮食的做法,改为种植经济作物,例如改革家梭伦就引导希腊人种植葡萄、无花果和橄榄。对他们来说,种植粮食没有多少益处,反而种植经济作物,制成葡萄酒、无花果干和橄榄油后进行对外贸易,反而能赚到更多的钱。经商获得的财富,用来购买粮食供养希腊人绰绰有余,剩下的部分还能使他们变得十分富裕。

    门类齐全的手工业

    从公元前6世纪开始,古希腊的家庭手工业蓬勃发展,无论在城市还是农村,到处都有手工作坊。后来因为手工业规模太大,分工趋于精细,专门从事某一行业的工人越来越多,于是出现了带有“工厂”性质的手工生产机构,比如木匠、青铜匠、雕刻匠、石匠、金匠、花匠、鞋匠和矿工等被集中起来,进行规模化生产。据记载,演说家吕西亚斯(Lysias)的父亲就拥有雅典最大的手工作坊,其中包含工人120名,已经达到了工业革命时一个工厂的水平。

    极度发达的商业

    希腊人发达的商业,表现在国内贸易和出口贸易两方面。

    国内贸易:希腊的国内贸易分为三种形式,分别是固定市场、临时市集,以及流动贸易。

    固定市场是最普遍的贸易形式。在这种市场,小生产者把自己制造的农产品或手工业品在市场上直接出售;专门的商人则收购有潜力的商品,集中进行售卖。雅典城的中心市场就是一个典型的固定市场。

    雅典中心市场

    临时市集跟希腊的文化密切相关。每年希腊人都会举办运动会或者庆祝特殊节日,例如在奥林匹亚、德尔斐和科林斯会举办运动会,雅典会为本城的守护神雅典娜举办庆祝典礼等,这种人流密集的时刻,正是嗅觉灵敏的希腊商人不会放弃的推销好机会。

    流动贸易比较特殊,每当希腊人外出作战,大量的商人会跟随作战的军队出征,一方面他们会向军队出售给养,另一方面,他们会低价收购军人获得的战利品。这种贸易形式虽然对于整个城邦经济影响不大,但可以看出希腊人敏锐的商业头脑,以及抓住每个逐利机会的商人心态。

    出口贸易:在整个大希腊范围内,雅典和科林斯是手工业和贸易中心。希腊境内生产的葡萄、无花果、橄榄、木材、羊毛、皮革、琥珀等商品都会集中到这里,由手工艺人进行深加工,然后希腊商人再把油料、食品、织物、武器、珠宝、艺术品等运到地中海的各个港口进行贸易。

    公元前5世纪,希腊商人的足迹早已越出地中海沿岸的殖民地,去往北非、黑海、西欧,甚至非洲西海岸,可以说,在地理大发现之前,希腊商人的探索记录冠绝欧洲。

    成熟的货币经济

    从事商业行为,不可能不使用货币,甚至可以说,货币经济与商品经济是一体两面的概念,没有成熟的货币经济,根本无法发展商品经济。

    公元前5世纪,希腊已经诞生了完备的货币体系。一开始,货币的铸造者是安纳托利亚半岛的希腊殖民地,他们使用一种叫琥珀金的金银合金硬币。后来,由于商品贸易的需要,其他城邦也都铸造自己的钱币。由于钱币种类太多,希腊诸城邦开始约定各个币种之间的兑换比率,并结成经济同盟,可以看出,此时的希腊已经有了国际贸易联盟的雏形。

    古希腊货币

    只有货币,不足以显示货币经济的完善。古希腊货币经济的高水平,体现在他们的金融业上。在雅典,出现了一批专门为货币服务的人,他们就是换钱人,也可以视作最早的银行家。这些人坐在市场上,摆一张桌子,为来自各个不同城邦的商人提供货币兑换业务。后来,换钱人的经营范围拓展,除了兑换钱币外,他们还开设存取款业务。例如,雅典银行家为顾客代管钱币,异乡人在雅典存了一笔钱,他拿着存款凭证,可以在这个银行家开在另外城邦的柜台支取现款,这其实就是现代银行业的前身。

    古希腊人因地制宜,发挥聪明才智,发展出强大的工商业实力,以现代人的眼光看,他们的种种做法不可谓不先进,甚至有超越后世的先进之处。强大的工商业,从各个方面影响了希腊人的生活,并左右了他们文明的走向。

    古希腊工商业的影响

    古希腊的工商业实力如此之强大,使得希腊不仅国家愈发强大、民主制度因此兴起,最重要的一点,借着工商业的发展,希腊人发展出了无与伦比的文化。

    强大的工商业,使得希腊诸城邦的国力攀上了顶峰。工商业不仅为雅典,而且为各个希腊城邦带来了巨额财富,他们收购廉价的初级产品,经过加工、运输、贩卖,跟周围的文明做生意,积累了大量的财富。整个地中海世界的金银纷纷流入希腊,使得希腊诸城邦繁荣强盛,武力充沛。

    仅以雅典为例,他们依靠海外贸易的巨额收入,建立起一支称霸地中海的海军,不仅数次打败如日中天的波斯人,同时在伯罗奔尼撒战争中让斯巴达人焦头烂额,虽然最终雅典输掉了战争,但他们的海军早已载入史册,成为了军事史中强大海军的代表。

    工商业的繁荣,还推进了民主政治的发展。由于各国城邦大力发展工商业,工商业主的地位日益重要。在政治上,他们原本没有任何权力,但随着工商业成为经济核心,工商业主要求提高地位,增加权力的呼声也越发高涨,他们充当平民发言人,要求与土地奴隶主和氏族贵族获得同等地位。

    贵族和奴隶主无法忽视工商业主的诉求,于是抛弃了城邦的传统,开始与工商业主共享权力。例如雅典进行改革后,建立了古希腊最为完备的民主制度,城邦权力由公民大会、五百人会议、陪审法庭和十将军等机构控制,而这些机构的决策者都是由抽签和选举产生,这就为全体雅典公民参与政治活动提供了通道和机会。

    柏拉图

    希腊强大的工商业,最伟大的贡献是促进了文化的发展。工商业使希腊诸城邦国强民富,城邦有钱开展文化活动,一般平民有余财进行文化学习和消费,于是,希腊人的思维水平和审美层次不断提升。以雅典为例,伯里克利当政时期是雅典的黄金时代,整个城邦修建了大量精美的建筑,最著名就是多利亚柱式的帕特农神庙,整间大殿外形庄严、气势雄伟,充分体现了雅典人大气的审美特点,至今我们还能从其残垣断壁中感受到其独特之美。

    除了建筑,富裕的雅典还诞生了一大批震古烁今的名家,比如哲学家三师徒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文学家索福克勒斯、阿里斯托芬;历史学家希罗多德、雕刻家米隆等等,这些名家的出现,不仅依赖工商业带来的衣食无忧的生活环境,同时,希腊商人外出探索的见闻,也开拓了他们的眼界,丰富了他们的知识,使其形成了开放的世界观,并能以较高的基础开展各种研究和创造活动。

    帕特农神庙

    古希腊工商业发展的意义

    实事求是地说,与其他古代文明相比,古希腊的天然禀赋并不算突出,比如雅典所在的阿提卡半岛,多山贫瘠,物种稀少,作为文明的诞生地并没有优势,然而,希腊人因地制宜,扬长避短,放弃了大多数文明以农业为本的思路,另辟蹊径,大力发展工商业,走出了一条属于自己的,与他人不同的发展道路。

    这种勇敢无畏、聪慧务实的开拓精神,不仅帮助希腊人建立了强大的城邦,发明了无数新的政治制度,同时还孕育了一大批影响后世的思想家和艺术家,时至今日,人类仍在分享着古希腊人创造的精神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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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智库荐读|观念的转变与中国经济改革的历程?

    “有什么样的观念,就有什么样的世界。”过去40年的中国经济改革是如何一步一步走过来的? 现在又是一种什么样的经济运行体制?当下这种经济体制的实质、优长和问题是什么?在现行经济体制安排下的经济高速增长能否持续?未来中国经济与社会将向何处去?所有这些都是整个社会没有深刻反思的问题。

    文|韦森

    一、引言

    庚子年春节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正在肆虐中华大地,并向世界部分地区蔓延。时下,全国上下都投入到对这场新型冠状病毒的阻击战之中。笔者相信,这场威胁与危害国人的生命健康、经济发展乃至财产安全和家庭幸福的病毒恶魔终将被制服,一个经历改革开放四十余年的中国,终究会回到自己正常的轨道上来。封闭在绍兴乡下的书房中,案头摆着两本新近出版的著作:一本是吴敬琏先生的《中国经济改革进程》(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18年版);一本是笔者的同事和好友张军教授的《改变中国:经济学家的改革记述》(上海人民出版社2019年版)。两本著作,都是论说当代中国经济改革史,也都包含着深刻的经济学思想。一口气读下来,均感获益良多。

    1978年以来,中国经济已经基本上完成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与世界上其他国家和经济体相比,中国政府所掌控的资源占比比世界上任何国家都高,国有部门资产的总量比世界上其他国家和经济体都大,但是中国经济的整体资源配置形式(包括公共设施的建设和政府购买)已经市场化了。经济的市场化改革,或者说经济制度的巨大变迁,已经带来了过去四十年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GDP总量已经从1978年的2119亿美元,增加到2018年的13.6万亿美元;人均GDP也从1978年的222美元,提高到2018年的9769美元。目前,中国已经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制造业总量、进出口总量等都稳居世界第一。从人均GDP来看,中国也进入了中等收入国家行列。过去四十年,经济增长率之高、社会变迁之大、人民社会福利相对提高之快,乃至人们的思想观念改变之巨,在人类社会历史上前所未有。这一切都是中国经济市场化改革的结果。

    过去四十年中国经济的市场化改革是如何一步步艰难地走过来的?对此,许多年轻人可能并不是很清楚,只是在享受着过去四十年市场化改革的成果。直接参与经济改革进程、在理论和实际操作层面作出过诸多贡献的吴敬琏先生,在2018年出版的《中国经济改革进程》,对这一过程作了全面的历史的回顾,可谓是最权威的当代中国经济改革史的研究。在中国改革开放过程中成长起来的经济学家张军教授,则刚刚出版了新著《改变中国:经济学家的改革记述》,从另一个层面对经济改革的成功经验和中国经济学人在经济改革过程中的理论贡献,作了历史的回顾和理论的反思。正如张军教授在这部著作的“修订版前言”所说:“中国的改革经验概括为已有经济理论的实验室,也被认为可以成功拓展现有经济学理论的分析范围,可对经济学的发展作出贡献。但大多数经济学家的研究都是基于对改革结果的观察,而对那些为推动改革作出贡献的主要人物和事件没有给予同等的关注。在改革经历四十年后的今天,对于那些需要深入理解中国改革的读者来说,这是一个缺憾。”

    四十年,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只是一瞬间,但对于直接参与到这场伟大的改革过程的政府领导人、经济学家、企业家和工人、农民来说,这个过程是如此漫长,如此惊心动魄,如此波澜壮阔。改革开放四十年后的今天,许多领导和参与这场改革的领导人和经济学家已经辞世,仍然在世的也都进入了耄耋之年。对于生活在当代中国的社会各界人士来说,中国经济改革艰难而辉煌的历程,无论从何种角度来说都是必须予以了解的知识。了解中国经济与社会如何从一个斯大林模式的中央计划经济体制,走到今天独特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历程,对于认识当下中国的经济制度,把握未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方向,无疑是必要的。由是,笔者将吴敬琏教授的《中国经济改革进程》和张军教授的《改变中国:经济学家的改革记述》,视作为新近出版的关于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历程的两部最为重要的经济学著作。笔者尝试以书评的形式,评述吴敬琏教授和张军教授的这两部著作,同时也通过阅读两部著作给出的资料和理论,对当代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的历程予以系统回顾。

    二、在经济改革的试错过程中不断转变观念和提高理论认识是改革的原动力

    在《通往奴役之路》这部20世纪的世界名著开篇,哈耶克就曾指出:“观念的转变和人类意志的力量,塑造了今天的世界。”今天,我们也可以说,经过四十年的经济改革所形成的中国当下的经济体制,也是四十年来——尤其是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来——政府领导人、经济学家、社会各界人士在市场化改革过程中不断转变思想观念、提高理论认识而进行资源配置方式的制度创新的结果。当下中国的经济体制,既不同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未来社会的设想,也非同于斯大林式的中央计划经济模式,当然更非同于西方任何一国的市场经济制度,而是一种独特的市场经济体制,我们今天称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如每一位经济学人在写作的过程中实际上都会创生经济学思想一样,中国的经济改革,也是参与者在不断转变观念和提高理论认识的过程中试错性地进行的。到今天,除了少数极其封闭的理论界人士之外,恐怕已经没有人会怀疑劳动分工和市场交易在人类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也没有多少人会怀疑市场经济是迄今为止人类社会所能发现的最有效率的经济制度(相比于自然经济——没有多少劳动分工与市场交换的经济形式,以及中央计划经济——以行政命令、资源调拨和配给制为主的经济形式)。然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很长一个时期,我们是把消灭市场交易、消灭货币、消灭私有制和达致一种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社会制度而作为长期发展目标的。正如1953年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制订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宣传提纲》中所指,“这条总路线的实质,就是使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成为我们国家和社会的唯一经济基础”。并且,毛泽东在1952年也提出了“我们现在就要开始用10年到15年的时间基本上完成到社会主义的过渡”。20世纪50年代中国所进行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以及1958年到1962年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都是当时的领导人为力求实现上述整体社会发展目标所推动的现实经济制度的变革。“文化大革命”期间,整个国家所实行的打击投机倒把、消灭自留地乃至“割资本主义尾巴”的经济政策,都是为了实现这种社会理想在社会经济制度层面所作努力的一种延续。

    在工商业基本消灭了私有企业和农村实行人民公社制以后,中国特色的计划经济体制就形成了。计划经济体制之所以在短期内能够迅速实现,吴敬琏教授总结了四条原因,其中两条是:“(1)从意识形态看,仿效苏联的榜样,废除私有财产和市场制度,在国有的基础上建立以高度集中的行政协调为特征的计划经济,在很长时间中曾被认为是社会主义的天经地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苏联专家’以斯大林的政治经济学对中国经济学教育进行全面改造,成为唯一通行的经济理论。按照这个理论,建立集中中央计划经济体制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情。……(4)中国长期以来是一个小农充斥的国家。‘行政权力支配社会’形成牢固的传统。”吴敬琏教授认为这是中国能够在短短几年内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和实行计划经济制度的政治基础。

    然而,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到1978年,按照《政治经济学教科书》(苏联科学院经济研究所,1955年)的教义所建立的计划经济体制,带给中国的是严重的经济后果。且不说1958-1960年的“大跃进运动”所造成的大饥荒,夺去了上千万人的性命,经历了“四清运动”和“文化大革命”,一直到1978年,这种体制运行的结果是几乎把中国经济带到了崩溃的边缘。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相关数据,到1978年,作为一个拥有9.6亿人口(占当时世界人口的四分之一)的大国,中国的GDP总量只有3678.7亿元(按当时的汇率为2119亿美元,还不到上海浦东新区GDP的一半),人均GDP只有381元(按当时的汇率为222美元)。在9.6亿人口中,97.6%的中国人生活在联合国规定的贫困线之下。实际上,正是在当时大多数中国人都吃不饱肚子且整个经济几乎到了崩溃边缘的情况下,残酷的经济现实才迫使我们开启了经济改革之路和对外开放的大门。

    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转折点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这次全会不但开启了“解放思想,事实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思想解放运动,而且明确宣布“把党的工作的重点和全国人民的注意力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随即终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以及“对党内党外资产阶级全面专政等口号”,这标志着中国共产党执政路线的历史性转变。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很大程度上解除了中国经济学界和社会科学界探索未来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方向的理论禁锢,随即也开启了经济改革的历程。但在当时占统治地位的“极左”观念体系下,中国经济学的整体理论范式也还是沿袭着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理论框架,因而改革的初始思路之一是在保持计划经济体制整体不变的情况下,引进市场调节机制,并扩大国有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一大批老一辈经济学家包括薛暮桥、孙冶方、马洪、蒋一苇、董辅礽等,均在这一时期撰写了大量文章和报告,对计划经济体制的改革进行了论证。实际上,在1978年7月至9月召开的“国务院务虚会”上,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李先念也曾明确提出要给予“各企业以必要的独立地位,使它们能够自动地而不是被动地执行经济核算制度,提高综合经济效益”,从而,在理论界和当时的政府领导人大多数意见倾向一致的情况下,“扩大企业自主权”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历史起点。但是,在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上,囿于当时的思想禁锢,经济学界还只能谈论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到后来才逐渐提出要建立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经济体制模式。比如,薛暮桥在1980年为国务院体制改革办公室起草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初步意见》中明确提出:“我国经济改革的原则和方向应当是,在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占优势的条件下,按照发展商品经济的要求,自觉运用价值规律,把单一的计划调节改为在计划指导下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到1982年,时任中共中央副主席和中央政治局常委,并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书记的国家领导人陈云,在与国家计委负责人座谈时,还是把整个社会主义时期的体制模式概括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并主张在这种模式下,国有企业享有计划允许范围内的一定程度的自主权。

    在党政领导人与一些经济学家关于改革方向的思想认识趋向一致的情况下,从1978年到1980年,首先从四川开始,进行了国有企业扩大经营自主权的试点,并在之后推向全国。到1980年6月,实行国有企业扩权的单位已经达到6600个,其“产值占全国预算内工业产值的60%,利润占全国工业企业利润的70%”,“1981年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工作,在广度和深度上都要进一步,要在全国铺开”。这说明,在那个时期,党和国家领导人、经济学家乃至社会各界,并不完全清楚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最后会走向哪里,最后会建立一个什么样的经济运行体制。

    但是,在经济改革的初始阶段,这种以扩大国有企业经营自主权为主旨的改革被历史实践证明是失败的:“在新体制下拥有某些自主权的企业不受市场竞争的约束,也不处在价格信息的引导之下,因此,企业增产增收‘积极性’的发挥往往并不有利于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社会收益的增加,因而造成了总需求失控,财政赤字剧增和经济秩序的混乱。”对此,张军从经济学理论高度分析道:“在国有企业的体制没有变化的前提下,这个自下分权的改革必然造成国家与企业之间的‘激励不兼容’,这样的放权让利到最后可能葬送改革。类似的风险在苏联和东欧的局部改革时期(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都不同程度地出现过。西方经济学家后来把这种单纯地向地方政府和企业实行分权的改革做法叫做‘改革陷阱’。”

    扩大国有企业自主权的改革失败和暂停后,经济领导部门和经济学家之间随即展开了一场关于改革大方向的新争论。有一种意见主张中国经济改革应当采取“计划取向”而不是“市场取向”,进而主张转变到完善计划和严肃计划纪律方向上去。并且,在1982年,主张“计划取向”的政治家和理论家曾一度占据上风,以薛暮桥为代表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论”遭到了批评和否定,随即党政机关发布的文件中均确认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改革方针。在这样的气氛下,中国的城市改革一时失去了方向,“实现企业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及建立商品经济体系的问题就很少有人提起了”。这一时期的改革和理论争论,充分证明了经济学理论和思想观念的冲突,也充分证明了哈耶克在20世纪70年代提出的“Every social order rests on an ideology”(每一种社会制序都建立在一种观念体系之上)这一判断。这一时期所进行的扩大国有企业经营自主权改革的试行和失败,充分说明中国的经济改革是在一个迂回曲折且不断试错过程中进行的。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扩大国有企业自主权改革的不成功和保持计划经济取向的思想理论的回潮,并没有阻止和中断经济改革的进程。已经启动的市场化改革,并没有按照这些主张回到计划取向。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的解放思想运动的背景下,经济理论界和思想界继续探讨经济改革的基本方向,随之,各级和各地政府开始了新的市场化改革道路的实际探索和尝试。在1981年初,山东省率先对国有企业实行了利润(亏损)包干的经济责任制。到1984年,国务院又批转了财政部《关于在国营企业推行“利改税”第二步改革的报告》,主张完全以税代利,将企业上缴利润全部改为上缴税收。1987年,国家经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全国总工会在北京联合召开的全面推行厂长负责制工作会议,要求全国所有大中型工业企业在1988年年底之前全面实行厂长负责制。国企改革并没有完全止步于此,但从扩大国有企业自主权,到利改税、承包经营负责制、厂长负责制的各种企业改革,并没有改善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经济学界和实务部门开始探讨现代企业制度,并随即进行了大规模的国营企业“改制”——大规模的国有企业民营化——这一今天看来不动声色但实际上是惊天动地的改革举措。与国企改革同时发生的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是,在1993年11月14日召开的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通过执政党的纲领性文件,确定了经济改革的基本方向,即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这一决定一改之前“商品经济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说法,而是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决定》还明确指出:“就全国来说,公有制在国民经济中占主体地位,有的地方、有的产业可以有所差别。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国家和集体所有的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及其对经济发展中的主导作用等方面。”“国家要为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决定》的这一精神,实际上为民营经济的成长和发展开了绿灯。

    中共中央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所释放的市场化改革的理论意见、指导方针和现实改革的政策导向,为民营经济成长、发展和崛起创造了一个历史性契机。1994年到1997年发生的国有企业(中小国有企业和亏损国有企业)的转制,与民营经济的迅速成长、发展和崛起,应该是同一个过程。1994年之后的这些改革举措,实际上为中国经济的迅速起飞,创造了制度条件。

    《决定》对于中国经济制度的这一新的解释,以及民营经济快速成长和国有企业的民营化,“引起了一些支持旧路线和旧体制的政治家、理论家的极大不满。他们在1995-1997年间,先后写了四份基本倾向一致、内容和侧重点有所不同的长篇文章(俗称‘万言书’),对改革开放以来的方针政策提出了强烈质疑。特别是在1997年初中共‘十五大’召开前夕,为了进一步表达对改革开放方针的质疑,他们发表了‘第三份万言书’《关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若干理论和政策问题》。这份‘万言书’认为,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对‘公有制为主体’的新阐释‘相当普遍地被接受’,‘是一个不幸的事实’。同时,全面论证了自己的社会主义观念,即‘社会主义把全民所有制(即国有制)作为公有制的高级形式和必须追求的目标’”。这份“万言书”还声称,“如果集政权与所有权于一身的社会主义国家不能用政权的力量保卫国有企业,就无异于在执行一种‘戈尔巴乔夫式的错误路线’”。

    在苏联已经解体和东欧国家普遍转制后,党内外有些政治家和理论家仍然停留在“斯大林模式”和新中国成立初期执政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认识水平和理论信念上。抵制经济改革进程和反对市场经济观念的声音,遭到了坚持市场化改革的经济学家的反驳。时任深圳市委书记的厉有为在中共中央党校学习班上的一次讲话中就提出,要把全民所有制与国家所有制区别开来。他指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社会占有生产资料的全民所有制是一种理想化的、不切实际的占有形式。因为国有企业职工以外的人民群众并没有任何处置权和收益权;而国家所有制则是以统治阶级的国家为代表的占有形态。国有制与其他形式的公有制和私有制可以同时并存,互为条件、互相依存、公平竞争。随后,由吴敬琏、张军扩、刘世锦等经济学家组成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有经济的战略性改组”课题组也随即撰文,对反对市场化改革的“万言书”给予正面回应。他们指出,所谓“社会主义把国有制作为公有制的高级形式和必须追求的目标,无非是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关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特征的旧调重弹。这些观点已成为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的主要障碍”。他们主张,“十分有必要摆脱苏联模式和《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束缚,对社会主义作出更明确的定义,贯彻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思想。不能把国家所有制看成是公有制的最高形式和社会主义必须追求的目标”。主张市场化改革的经济学家的这些观点和主张,得到了国家领导人的认可。1997年召开的中共“十五大”对这场争论作出了明确的结论。江泽民总书记在“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把“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把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让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确定为经济改革的基本目标。

    正是在这种理论互动中,全社会在经济改革的过程中不断变革理论观念,逐步确立起了国有部门和私营部门共同发展这一基本经济制度。之后,才有了21世纪以来民营经济的迅猛发展和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统计,截至2017年底,中国民营企业超过2700万家,个体工商户超过6500万户,注册资本超过165万亿元。目前民营经济所创造GDP的比重已经超过60%。且65%的专利、75%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是由民营企业完成的。从吸纳就业方面看,民营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生力军,是就业的主要承载主体。按照全国工商联新近统计,在城镇就业中,民营经济占比超过了80%,而非公经济(包括外资)企业对新增就业贡献率超过了90%。另外,在2018年GDP份额中,外资企业和私人农户GDP占比应在16.9%左右,如果内资私营工商企业的比重在60%以上,那么私营部门的总比重应该在76.9%以上,剩余的23.1%才是国有部门创造的份额。这说明,民营经济、私人农户和外资企业,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的主体,而国有部门对GDP的贡献,连四分之一都还不到(引自国家发改委主任何立峰2019年3月7日答记者问)。不仅如此,自1989年中国证券市场开始试行以来,大部分国有企业已经上市变成股份制企业,因此目前国有企业在性质上已经与原来的国有国营企业完全不同了,实际上变成了由国资委控股的上市公共企业(public corporation)。这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制度的实质。正是这种基本经济制度在经济改革过程中的逐步形成和发展,促成了过去四十年经济高速增长的奇迹。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市场化改革才是中国经济过去四十年高速增长的根本原因,尽管市场经济才是被世界历史尤其是当代世界各国经济史所证明的、唯一能带来经济增长和人民福祉增加的资源配置方式;尽管2013年召开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已经明确指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以区别于之前党的文件中所说的“基础性作用”),但实际上在今天的中国经济学界以及理论界,对计划体制抱有幻想者仍大有人在,或者说时至今日还有一些理论家实际上仍持有各种形式的中央计划经济优越的理论信念。尤其是在改革开放后,社会收入分配拉大,一些在市场化改革中收入没有多少增加或相对增加比较少的人,仍然怀念计划经济时期大家都比较贫穷但收入相对平均的那种体制与格局。不仅在中国,在转制后的俄罗斯也有一些人和阶层仍持有这样的信念。但是,就全社会而言,持计划经济优越这一观念和信念的人已经很少了。社会观念体系的这一转变,正是过去四十年中国经济改革的动因和动力。正如张军所说:“中国的改革过程和推动改革的社会力量的形成无疑是中国在改革之初所具有的制度遗产及政治条件的产物。不了解这个背景和初始条件,我们无法知道中国的改革为什么是渐进的、增量式的和分步走的,为什么中国在改革中总是形成双轨体制,并可以做到‘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正是这些制度遗产和政治条件使中国在改革方式和对改革方案的选择上变得不那么激进。”“一旦我们把视野转入中国改革进程中的‘投入’侧而不是‘产出’侧,你就会发现中国改革的精彩之处在于改革如何从党内的思想斗争和政治较量中形成主流;在于改革如何在关键时候由政治领导人的智慧与眼光所推动;在于改革成为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的互动过程;在于改革成为能让更多人参与其中的社会过程;在于改革是一个基于局部经验推广和试错法的社会实验;更在于改革成为一个关于技术和制度的学习与扩散过程。”张军对中国经济改革过程的这段评论和总结,不但精彩绝伦、全面深刻,而且道出了20世纪后半叶到21世纪之初,中国社会历史发展史乃至当代世界历史上这场伟大的经济改革的实质。

    三、中国经济改革既是自发社会秩序的成长和扩展过程,也是整个社会在市场化改革过程中不断转变观念的基础上进行的制度创新

    按照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的理论发现,人类有喜好交易与交换的天生禀赋,这种天赋禀性的发挥,会导致市场分工的自发演进和市场秩序的不断扩展。在任何文明社会中,市场交易总会自发产生其成长和不断扩展的内在动力。事实上,早在两千多年前,司马迁就提出了与斯密在18世纪、哈耶克在20世纪所提出的市场秩序自发运行和扩展的理论。在《史记货殖列传》中,司马迁就明确提出:“富者,人之情性,所不学而俱欲者也”;“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故物贱之征贵,贵之征贱,各劝其业,乐其事,若水之趋下,日夜无休时,不召而自来,不求而民出之。岂非道之所符,而自然之验邪?”从这些话中可以看出,司马迁几乎表达了与斯密“看不见的手”的著名原理同样的思想。更为可贵的是,司马迁不仅阐明了市场自发运行和自发成长的基本原理,还明确告诉君主和政府,不要过多地干预市场运行,尤其是不要与民争利。他说:人们出于本能在市场交易中自发追求自己的利益,要赚钱发财,“故善者因之,其次利道之,其次教诲之,其次整齐之,最下者与之争”。司马迁和亚当斯密所讲的这些道理,并不是中国古代社会遥远的故事和18世纪英国的情形,而应该是人类社会运行的基本法则。如果人们没有追求财富的利己之心,没有经过劳动和社会分工所导致的市场交易,没有市场经济的快速成长,哪里会有西方世界的兴起?哪里会有1978年改革开放后中国经济四十多年的高速增长?今天中国近百万亿元的GDP,工业化、城市化、高速公路、高铁、现代化的机场、码头、地铁、商业中心,以及平均每人几十平方米的城市住房和人均超过1万美元的GDP,所有这一切都是在改革过程中市场经济成长的结果。

    然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按照斯大林主义经济模式的理论信念,我们一段时间所追求的最终目标是建立一个消灭私有制、消灭货币、消灭市场交易,转而靠行政命令来组织人们生产和生活的理想社会。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共中央在全国范围内组织进行的对农业、资本主义工商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际上就是为逐步实现这一理想社会目标而推动的快速制度变革。单从农业生产制度来看,从1951年12月开始,中共中央颁布了一系列决议,规定了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到1956年底,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在经历了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三阶段后基本完成,全国加入高级合作社的农户已经达到96.3%。1958年5月5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大会正式通过了中共中央根据毛泽东的倡议而提出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接着,整个社会刮起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共产风”。当时所建立的人民公社,其特点是“一大二公”,即规模大(一般为两千户左右)、公有化程度高。权力过分集中,农户和基层生产单位没有自主权,生产中没有责任制,分配上实行平均主义,这种农业生产组织形式极大地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导致了1959-1961年粮食供给严重困难的“三年大饥荒”,使整个国家和社会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吴敬琏先生的《当代中国经济改革》第3章、《中国经济改革进程》第3章和张军教授的《改变中国》第1章,都详细回顾了这一历史过程。

    从经济学原理上来说,任何经济制度和经济组织均是要解决劳动及社会分工中的激励与信息的应用问题。在主要依靠人力和畜力耕作的小农自然经济中,以私人家庭农户为主要生产单位显然是最合宜的生产组织形式。这也就是吴敬琏先生所说:“农业是一个适合于家庭经营的生产部门。”经济学家林毅夫、蔡昉和李周也认为:“农业因具有内部规模不显著、劳动的监督和度量都极其困难的特点,而成为一个适宜家庭经营的产业。”即使到了机械化的现代社会,如果采取像斯大林时代那样的集体农庄制,仍然不能解决农业生产的激励(即所谓的“生产积极性”)问题,因而苏联的集体农庄和在中国运行近二十年的“人民公社”,均是一种无效率的农业生产制度形式。根据笔者1978年上大学前在鲁西南的一个农村当生产队长的现实观察和思考,在1992年到1995年在悉尼大学所做的经济学博士论文中,笔者就论证了在缺乏明确理想的没有产权的社会联合体中,无论采取“按劳分配”“按需分配”,还是采取二者的结合形式(如五五分成、三七开),这个生产者联合体均没有最优解。因为这种生产制度和组织形式必定是无效率和不可行的。笔者那篇文章的理论结论是:“在一个产权非个人化而又实行按劳分配的生产者联合体中,每个成员向总劳动投入自己的个人劳动而占取自己的劳动报酬。个人的劳动投入量由两个方面来决定:一是劳动时间;二是工作努力程度。然而,由于测度工作努力程度常常是很困难的,劳动时间往往成了度量每个成员的劳动投入量的唯一尺度。在此情况下,如果每个成员都没有较高的社会觉悟(即不是自利的),他们会倾向于通过在工作时间内的偷懒来达到个人努力效用的最大化。这是生产者联合体内部X负效率(X inefficiencies)存在的主要原因。”由此,笔者得出的结论是,依靠行政命令来组织生产和人们生活的经济体制肯定是低效率和不可行的。并且,笔者还明确指出:“本文的抽象理论分析,既适用于行政控制国家改革前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包括前苏联的集体农庄Kolkhoz和中国农村改革前的生产队),亦适用于前南斯拉夫的工人自治企业,以及以色列的基布兹(Kibbutz)生产者联合体。”应该说,笔者那篇文章的理论结论,与其说是出于纯理论推理,毋宁说是基于笔者作为一个曾经的农村生产队队长的亲身经历和现实观察而作出的理论反思。

    事实上,在中国“大跃进”时期所建立的“人民公社制”是带有很大空想成分且低效的一种制度实验,是造成1959年之后中国三年大饥荒乃至改革开放之前经济发展的灾难性后果的根本原因。对此今天应该没有人持怀疑态度了。但是,要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却需要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尽管在1962年中共中央的决定对公社“一大二公”体制进行了调整,将生产小队改为生产队(同时将原来的生产队改为生产大队),并将其改为人民公社之下的基本核算单位,但20世纪60年代所实行的人民公社制的“三级核算、队为基础”的农业生产组织形式,仍然是没有效率的。按照美国著名的中国经济问题专家尼古拉斯拉迪(Nicholas R. Lardy)所提供的数据,张军指出,“在1958-1965年间,中国农民的消费尚未达到1957年的水平,农民的收入在70年代几乎陷入停滞状态。整个70年代中国农民的粮食人均消费量只相当于20年前的水平,而食用油的消费量则一直低于50年代。农村的贫困十分严重。1977年,中国2100个县当中有1/4的人均收入低于50元(人民币)的贫困线水平”。另外,按照吴敬琏先生的数据以及陈锡文的研究,在1957-1978年的21年间,农民年收入由73元增加到133.6元,平均每年只增加2.9元,扣除物价提高因素,实际纯收入平均每年只增加1元;“到1978年还有约2.5亿即全体农村居民的30.7%处于赤贫状态”。中国自1950年中期到1979年这二十多年间所推行的从“初级社”“高级社”到“人民公社制”的强制集体化经营的历史,用铁的事实证明,它们是违反经济运行基本法则的、人为强制建构的、不可行的和低效率的经济组织形式。因此,实际上从1957年起,在浙江温州、安徽芜湖和四川成都等地区,就有地方自发地实行了“包产到户”的生产组织方式。1959年“大跃进”运动的高峰期,一些农村也出现了包产到户的生产组织形式,但很快被当作“右倾机会主义”压制下去。1959-1961年,由于快速的人民公社化所造成的粮食减产和大饥荒,“一些地区的农民饥寒交迫,非正常死亡大量发生,农业集体经济已经没有力量维持社员的基本生存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安徽省曾经也是头脑发热的领导开始冷静下来,采取了‘定产到田、责任到人’的办法,希望通过这种办法能恢复农业生产和维持农民的生计。到1961年3月,试行‘责任田’的农村人民公社生产队,已经占安徽农村生产队总数的39.3%”。但是,在1962年1月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毛泽东批评了中共安徽省委负责人支持农民搞责任田的做法。在1962年8月的北戴河会议和随后召开的中共八届十中全会的讲话中,毛泽东严厉批评了所谓的“复辟资本主义”的“单干风”和“翻案风”,提出阶级斗争要“年年讲、月月讲”,从而把基层政府组织和农民自发出现的第三次“包产到户”硬生生地给扼杀了。

    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粉碎“四人帮”、十年“文革”结束之后。从1977年开始,安徽各地(如肥西县山南公社社员和凤阳县小岗村)又开始自发地、偷偷地实行“包产到组”“包产到户”的生产组织形式了。但是,由于当时的领导人还是坚持“两个凡是”,自然就不允许在全国范围实行毛泽东生前所反对的“包产到户”,以致到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所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议(草案)》,仍然规定“不许分田单干”和“不许包产到户”。由于当时整个社会的主流思想观念仍然认为,只有人民公社的按劳分配制度才是社会主义的,分田单干则属资本主义性质,因此,在安徽乃至全国所进行的分散经营方式,初时还是“包产到组”。“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在当时还是私下里自发实行和扩展,只是借助于时任中共安徽省委第一书记万里的支持,在安徽凤阳县和肥西县才实行起来。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两个凡是”的方针被否定,“但在各级党政机关仍有不少人坚持反对‘包产到户’,认为这‘无异于背弃社会主义道路’”。1980年,胡耀邦新任中共中央总书记,支持包产到户的万里调任国务院副总理和国家农业委员会主任,到此时,主张农田承包制的意见在中央高层才占了上风。1980年5月31日,邓小平在同中央负责人谈话中热情赞扬在安徽肥西和凤阳进行的“包产到户”和“大包干”的实验后,这一状况才有了根本性的转变。1980年9月5月《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下达后,各种形式的农业承包责任制在全国各地迅速扩展开来。直到1982年1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第一个“一号文件”出台后,农业联产承包的经营方式才获得了最终的合法性。到1982年末,实行“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的生产队已经占93%,其中大部分是“包干到户”。1983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之后,原来的三级集体经济组织已不存在上下级的行政隶属关系,也不存在生产资料的占有由生产队向生产大队、再向公社逐级过渡的关系,在中国实行了二十多年的人民公社制终于退出了历史舞台。在1986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之后又经历四次修订)和199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后于2002年和2012年两次修订)后,形成了农村土地、农民的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家庭承包经营这种独特的农业经济制度。这种由个人和农户经营的家庭承包经营制,极大地推动了农业的发展。中国的粮食产量从1978年的30,477万吨,增加到1984年的40,731万吨(1990年达到44,624万吨,2010年达到54,641万吨),比1978年增长了33.6%,年平均增速为4.95%;棉花产量从1978年的217万吨增加到1984年的625.8万吨,年平均增长19.3%;油料总产量从522万吨增加到1191万吨,年平均增长14.7%;水产品从1978年的466万吨增加到1985年的705万吨,增长了1.51倍,到2010年,水产品产量已经达到5366万吨,比1978年翻了11.51倍。按照张军的计算,从1978年到1985年,中国农业总产值的年平均增长率为8.2%。农村居民家庭总收入从1978年的152元提高到1985年的547元,翻了3.6倍。到2010年则达到8120元,翻了53.4倍。按照林毅夫教授的测算,1978-1984年,由农村改革带来的产出增长贡献率总和为48.64%。其中,承包经营责任制的贡献率为46.89%。

    由1978年开始的改制所带来的农业生产巨大增长,基本上解决了国人的吃饭问题。这不但为之后城市和工商企业的改革提供了制度变迁的成功参照,也为后来的城市和工商业改革提供了空间和可能(改变了全国粮食短缺的局面)。农业经营制度从互助组、合作社到“一大二公”的农村人民公社的集体化,再到1978年之后从土地集体所有向农户家庭“承包”(单干化)经营制的转变,实际上为整个中国社会从建立一种空想的消灭私有制的计划经济的理想,逐步转变为建立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市场经济,提供了制度变迁的成功的实践经验。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民营工商业经济自发性产生和成长,以至于到今天成为中国经济的主体,土地的家庭承包经营制无疑起到了先行和带动作用。换句话说,1978年之后农业家庭承包经营制的普遍实行,实际上为中国民营经济的成长提供了一个并不为人们所意识的制度模板。用吴敬琏先生的话来说:“‘包产到户’改革的更加重要的意义,使中国找到了一种有别于苏东社会主义国家以国企改革为重点改革的战略。这种改革战略的特点,是不在国有经济中采取重大的改革步骤,而是把改革的重点放到非国有即民营企业,因而被称之为‘体制外先行战略’,或‘增量改革战略’。”在《当代中国经济改革》一书中,吴敬琏先生也曾说:“‘包产到户’还有一个重大影响,就是促成了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大大加快了中国的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用今天的话来说,1978年到1980年代中期农村家庭经营承包制的制度变革,打开了民营经济成长和发展的契机,加快了中国的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这才是中国经济改革中最伟大也是最为根本的制度变革。

    “20世纪70年代末期改革开放开始以后,突破意识形态禁锢、引入市场机制成为改革的中心任务。为了绕开来自意识形态的巨大障碍,邓小平等领导人采取了‘不争论’的策略,着重在经济活动中逐步松动国有经济的统治。在政府方面,一开始采取了一些变通的政策,使民间创业行为有更大的活动空间;在民间方面,利用这种新出现的机会,人们主动设法去开展创业活动。”随后,各种形式的民营经济开始在中国大地“小心翼翼”地出现。但是,由于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仍在国家的法律和意识形态禁止之列,雇工超过7人就变成“私营企业”(雇工7人以下被定性为“个体企业”),私营企业的发展还受到很大限制。甚至在1983年的中共中央“一号文件”中,对个体企业主雇工超过7人的,还实行“不宜提倡、不要公开宣传,也不要急于‘取缔’的‘三不政策’”。尽管有了些许松动,“但在中央领导机关中还有些人坚持要求开除那些雇工超过7人的小业主的共产党党籍”。在这种情况下,邓小平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不争论”,“放两年再看看”。在当时理论观念的限制和政府政策约束的环境中,民营经济发展首先采取的是乡镇企业的方式。因为乡镇企业从形式上讲还是集体企业,是被允许的。因此,乡镇企业就在当时的理论框框和制度禁锢中发展起来,于是就有了当时的江苏苏南地区的乡镇企业的发展,这在后来被称作“苏南模式”。甚至浙江温州和台州这些私营企业迅速发展起来的地区,开始也是采取个体工商业或乡镇企业的形式:“浙江温州、台州乡镇企业也很发达,它们主要是由农民、手工业者等私人创立的个体商户发展起来的,虽然这种‘温州模式’的乡镇企业往往由于要寻求保护而挂靠到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名义下(俗称‘戴红帽子’),但实际上仍是私营企业。”另外,珠三角地区的“乡镇企业的特点是由港澳台投资者(包括内地在港澳开设的企业,即所谓‘假洋鬼子’)拥有,其业务也多为外向型的”。

    1987年,中共“十三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发展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的方针。1988年4月,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第11条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正式在宪法上承认了私营经济的合法性。自此,中国的民营经济才从无到有,迅速成长起来。“到20世纪80年代后期,民营经济无论在工业生产还是在整个国民经济中,都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在工业生产中,民营经济产值已达1/3左右;在商业零售业,民营经济成分增长得更快。与此同时,严格意义上的私营经济(包括外资经济)也开始崭露头角。”1993年11月,中共中央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一般小型国有企业,有的可以实行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有的可以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也可以出售给集体或个人。”接着从山东的诸城和广东的顺德开始“放小”,即小型国有企业改制和民营化。1997年中共“十五大”报告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把非公有制经济确定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后,“抓大放小”的中小型国有企业民营化(包括私有化)才在全国范围内铺开。

    在私有民营企业从无到有的成长(“温州模式”或“浙江模式”)和中小国有企业民营化的同时,所谓的“苏南模式”的乡镇企业也在逐渐改制。在改革初期出现的“乡镇企业”,实际上是在当时党的文件和宪法还不允许“私有企业”的情况下被逼出来的一种企业经营形式,它是“在乡和乡以上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建立的,原来大部分由基层政府全资拥有。在改革初期,这种企业形式由于能够得到基层政府的保护和有比较好的融资条件,曾经表现得很有生气”。这一现象引起了国际上许多经济学家的研究。“但是当改革深化、企业日渐做大以后,它们和国有企业相似的缺点就日益显现,20世纪90年代以来部分乡镇企业增长率下降,困难户大幅增加,说明这一部分企业也迫切需要进行改制。”到9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党的文件和政府政策允许私营企业的发展,苏南地区和全国的乡镇企业摘下了“集体经济”的帽子,纷纷改制成为私人企业或产权明晰的股份制企业。

    回顾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中共“十八大”召开这一段时间经济改革的过程,可以看出,这一历史时期的经济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主要是通过党的文件和决定,不断放开国家对非公经济的限制而整体推进。除了“十三大”报告、1988年的宪法修正案、1993年中共中央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50条)允许私有企业的发展,“十五大”报告也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经济共同发展”确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外,2003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也明确规定,要“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消除体制性障碍。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非公有制企业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到2007年,中共“十七大”报告重申“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正是因为在改革过程中,通过中共中央的报告和决定不断放宽对私有经济的禁止、管制及压制,以及相关法律的允许、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才逐渐得到发展和成长,而90年代进行的中小国有企业的大规模的改制和全国乡镇企业转制和消亡,则是同一个过程。

    四、中国经济改革是在对外开放中向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和地区学习,不断进行制度创新的过程

    在《改变中国:经济学家的改革记述》的修订版序言中,张军教授指出:“作为后来者,即使在全球看,中国也毫无疑问是过去40年间向先行国家和地区学习技术和制度最快的国家。这一点让我深信不疑。”张军对中国经济改革过程的这种判断非常深刻,也符合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史实。这一点到今天却往往被人们所忽视或者说遗忘了。中国在国内进行市场化改革的同时,也对外开放。这种对外开放,并不仅仅只是增加对外出口和贸易以及引进外资,实际上是向“先行国家和地区”学习科学技术、现代企业组织形式、公司制度和管理方式、现代金融制度乃至宏观经济管理方式,并同时进行制度学习和创新的过程。正如周雪光所言:“开放所引起的全球化交流给中国社会造成了震动,带来了压力,激发了活力,也给中国社会内部的改革提供了持续的推动力。没有‘开放’这个前提,就无法想像和理解中国社会变化的深度和广度。在这个意义上,对外开放是中国社会内部持续改革的动力源。”

    从1978年启动市场化改革和对外开放以来的历程来看,中国之所以在十年“文化大革命”结束两年后就开启了经济改革,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经过28年的中央计划经济体制的实验和十年“文革”,国民经济处于崩溃的边缘,因而从中共党内高层到社会各界,人人思变,人人求变;另一个方面,今天却往往被人们所忽视,这就是当时世界上其他几个社会主义国家已经并正在进行各种各样的经济改革,各自探寻着本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道路。这两个方面的原因促使我们全面反思过去28年的计划经济和社会主义建设,从而开始了经济改革的进程。实际上,迄今为止,新中国一直进行着经济制度的变革。只不过从1978年起,这一经济制度变革进程改变了方向。

    从现代世界历史来看,1917年,在布尔什维克的领导下,建立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中央计划经济国家后,经过了“战时共产主义”的短暂实验和“新经济政策”的调整,斯大林领导俄共(布)靠国家政权的强制力量,加速开展苏联农业全盘集体化和社会主义工业化运动,形成了后来所说的“斯大林模式”。之后苏联经济尤其是重工业经历过一段时间的高速增长。但是,尽管苏联的农业实现了机械化,集体农庄体制和政策的失误使得苏联农业产值严重下降。“到20世纪50年代,战后的恢复时期已经结束,计划经济体制的缺陷日益显露,苏联、东欧国家增长率不断降低,效率下降,各国先后提出改革原有经济体制的问题。”首先,在赫鲁晓夫的领导下,苏联在1954年就开始农业改革,1957年开始了向地方政府放权的分权制改革,接着在1965年进行放松计划控制、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改革。但是这些改革均没有成功,反而使苏联从20世纪70年代起进入近二十年的“停滞时期”。南斯拉夫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也进行了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改革,六七十年代实行了基于“自治企业制度”的市场经济。匈牙利从1968年1月1日起开始了建立“新经济机制”的改革,用政府对企业的间接控制代替了直接干预,并逐步放宽了对非国有小企业的限制,同时允许在有限的范围内成立小型私有企业(但大的私营企业仍然不允许建立)。波兰也在1957-1958年开始了向企业放权让利的改革。而捷克斯洛伐克在1962年开始了较匈牙利更为彻底的市场化改革,但引发了“布拉格之春”(在共产党领导人亚历山大杜布切克的领导下捷克斯洛伐克国内发生的一场政治民主化运动),随后在1968年8月20日,苏联及华约成员国武装干涉,使捷克斯洛伐克亚的经济改革半途夭折。正是在那样的一个国际环境中,“文化大革命”结束后,邓小平和当时的党政领导人还是开始了经济改革,且也像苏联和东欧各国一样,首先进行的是扩大国有企业自主权的改革。这实际上是在向苏联和东欧国家的经济改革学习。在经济理论界,也存在着到底向匈牙利模式学习,还是向南斯拉夫工人自治的市场社会主义模式学习的理论讨论。也因此,邀请了许多东欧经济学家来华做报告和交流,包括捷克著名政治家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奥塔锡克(Ota Sik,1919-2004),波兰经济学家、市场社会主义学派传人布鲁斯(Wlodzimierz Brus,1921-2007),以及匈牙利经济学家亚诺什科尔内(Janos Kornai,1928-),等等。

    “随着20世纪80年代初期对改革研究的日益深入和对外部发展经验的更多汲取,中国改革理论的研究逐渐超越了70年代末期着重讨论调动积极性的具体措施的水平,进而研究应当用什么样的经济体制来取代计划经济旧体制的问题。在政界、经济界和学术界,当时提出了三种可供借鉴的体制模式。”按照吴敬琏先生的回忆,当时理论界讨论的这三种模式,一是市场社会主义模式(“苏联、东欧模式”),即在计划经济框架下给予企业更大自主权;二是政府主导的市场经济模式(“东亚模式”),即日本、韩国、新加坡所采取的权威主义政府和市场相结合的体制(“像邓小平本人就十分欣赏‘四小龙’,特别是新加坡的许多做法”);三是自由市场模式(“欧美模式”),即“政府的基本职能是提供公共物品,而不是在市场上提供私用物品”的自由市场经济体制。

    在改革开放初期,整个国家想从斯大林那种以国有经济为主、集体经济为辅和基本上消灭私有制与民营经济的高度集权的经济模式中走出来,开始学习匈牙利模式或南斯拉夫模式,但这些模式在20世纪80年代后均被证明是不可行的。在此背景下,中国开启了自己独立的改革探索之路。随着农业家庭经营制的普遍实行、城市大规模国有企业的民营化、民营经济的崛起和外资的进入,中国实际上开始向西方国家学习现代市场经济制度,开启了向现代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改革进程。除了本文上述两小节讨论的农业改革、国企改革和民营经济的崛起外,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现代金融体系

    (1)重建现代银行体系。1978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从财政部分离出来。1983年9月17日,国务院作出决定,从1984年1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开始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到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至此,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以法律形式被确定下来。与此同步,在1984年把中国人民银行的信贷业务和储蓄业务分离出来,成立了中国工商银行,并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了分支机构。1979年中国农业银行恢复成立。同年8月,中国建设银行从财政部独立出来。从2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开始,大型商业银行、各种地方银行、政策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中小商业银行恢复和建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于1986年恢复开办,外资银行也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进入和回到中国。各种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和货币经纪公司也在之后发展起来。

    (2)保险业迅速恢复和发展。1979年国务院要求开展保险业务。1980年底,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逐步恢复了除西藏以外的全国省级分支机构。1988年成立了中国平安保险公司,1991年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成立。到1992年,全国已经有6家保险公司。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1995年6月30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之后保险业迅速发展。到1999年,全国共有28家保险公司,其中国有独资公司4家,股份制保险公司9家,中外合资保险公司4家,外资保险公司分公司11家。到今天,中国已是世界第二大保险市场。近十年来,每年超过20的年均增速,也使得保险业成为中国增长最快的行业之一。

    (3)货币市场开始建立和发展。“1980年至1984年期间,各种专业银行开展商业票据贴现业务;从1982年开始,首先在上海试点开办同城票据承兑贴现业务,1985年中国人民银行允许银行间办理转贴现业务;1981年财政部恢复发行国债,1987年至1988年,开发企业债券和国库券交易市场,1987年先开放银行间市场,银行间债券回购市场和银行票据贴现也逐步出现。截至2009年8月,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参与者包括银行、证券公司、财务公司、农联社、信用社、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2093家。同业拆借利率于2007年推出,中国目前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统一货币市场。”

    (4)外汇市场的设立与发展。“在计划经济时代,中国实行统收统支的外汇管理体制,一切外汇收入必须按照官定汇率出售给国家,一切外汇支出都要由国家计划安排,因此中国外汇市场是在改革开放以后从无到有建立起来的。”1980年10月,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中国银行在北京、上海等12个大中型城市办理外汇调剂业务,1985年底在深圳设立了外汇调剂中心;1988年允许地方政府外汇留成。同年在北京设立了全国外汇调剂中心,形成全国统一的外汇调剂市场。1991年12月1日起,允许境内中国公民和定居在境内的外国居民进行外汇调剂。1994年4月在上海设立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提供银行间外汇交易、人民币同业拆借、债券交易系统并组织市场交易,办理外汇交易的资金清算、交割,提供人民币同业拆借及债券交易的清算提示服务,以及开展经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5)开设证券交易市场。这个过程值得专门回顾。1984年7月,北京天桥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1984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股份制也由此开始进入了正式试点阶段。1986年9月26日,中国第一个证券交易柜台——静安证券业务部——的开张,标志着新中国从此有了股票交易。1990年3月,政府允许上海、深圳两地试点公开发行股票,两地分别颁布了有关股票发行和交易的管理办法。1990年11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同年12月29日正式营业;1990年12月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试营业,1991年7月3日正式开业。之后中国股市在跌宕起伏中不断发展。在两大证券交易所正式营业后,各种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和信托公司也涌现出来。

    (6)期货市场开始发展起来。1990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以现货交易为基础,引入期货交易机制,作为我国第一个商品期货市场正式启动。1992-1993年,中国期货市场出现了盲目发展的混乱局面。“1993年初,全国只有7家期货交易所。到年底已经有33家鸣锣开业。……1994年以后又有几家交易所开业。当时全世界商品交易所才有四十多家,而我国期货市场刚刚起步,不到两年时间,就相继成立了四十多家交易所,政府部门组建的期货经纪公司达三百多家,以交易所会员身份从事期货代理的现货企业达一千多家。”到目前为止,中国的期货市场不断完善和发展,商品期货、金属期货、能源期货、金融期货、黄金现货和期货乃至股指期货都在21世纪后发展起来了。各种租赁公司、贷款担保公司也涌现出来。到目前为止,应该说中国金融市场体系已经基本建立起来,凡国际上已有的交易形式我们都已具备。但是,也许有人还没有意识到,从20世纪90年代起在改革过程中所逐步建立和完善的金融市场体系,是向发达国家进行制度学习的结果。从当代世界史的变迁来看,到20世纪90年代之后,中国已经不动声色地、大规模地乃至全面地向西方发达国家进行市场制度的学习,且朝着建立现代市场经济体系开始了自己的探索和制度建构进程。

    (二)向西方国家学习政府对现代市场经济进行宏观管理的手段、机制和方法

    在改革初期,整个国家的经济体制基本上还是一个变异了的斯大林计划经济模式。由于市场不发达,政府管理机构仍是管理计划经济的思维,连我们的经济学家们,整体上也还缺乏现代宏观经济运行的知识。但是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在从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的整体过渡中,中国政府也在摸索经济运行的宏观管理的机制和方法。吴敬琏先生和张军教授都提到1984年在浙江召开的“莫干山会议”,以及会议所提出的“价格双轨制”及其配套改革。从所提交的价格改革意见和建议中可以看出,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之于宏观经济的管理体系、方法和手段还没有完全形成,主要还是用计划经济的、行政命令和控制的办法来管理经济。当时,中国人民银行的央行地位还没有完全确立,金融系统还不发达,乃至国企利润上缴及留成多少也还在摸索之中。民营企业还非常弱小,外资也没有大举进入。在那样一种过渡性体制中,政府实际上还不懂得用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来调节宏观经济,政府官员和经济学界主要关心和思考的是如何激励企业增加生产,如何激励农民多生产粮、棉、油,如何实现经济快速增长,以及如何管控通货膨胀。到1985年的“巴山轮会议”,情况开始有了一些改变,许多老中青经济学家以及国际上的一些宏观经济学家和转型经济学家参加了这次会议。中方除了薛暮桥、安志文、马洪、高尚全、刘国光等体制内官员和老一代经济学家,还有戴元晨、陈吉元、周叔莲、杨启先、吴敬琏、赵人伟、张卓元等中年经济学家,以及项怀诚、洪虎、楼继伟、李克木、田源、郭树清等青年经济学家。参会的国外经济学家包括美国宏观经济学家和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詹姆斯托宾(James Tobin),英国经济学家艾德里安伍德(Adrian Wood)、亚历山大凯恩克劳斯(Alexander Cairn-cross),日本经济学家小林实,世界银行驻华办事处林重庚,以及东欧经济学家布鲁斯、锡克和科尔内等。1985年9月在游轮上召开的这一为期六天的国际会议的主题,就是“宏观经济管理和改革”。会议结束后,形成了七大专题报告:“目标模式和过渡步骤”“财政政策与宏观管理”“货币政策和金融体制的改革”“收入政策与宏观管理”“经济增长与投资问题”“通货膨胀和价格问题”,以及“实现宏观经济间接控制目标的一个重要前提”。这说明,到这个时期,中外经济学家们已经开始考虑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经济管理机制和手段问题。实际上,从那时开始,随着经济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包括央行的建立、国有企业利改税、民营企业的崛起,以及税收制度的改革和现代金融体系的生成与成长,中国已开始向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学习宏观经济管理机制、方法和手段。另一个往往被人们所忽视的事实是,改革过程中的一个重大转变,是国民经济总量的核算体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从1952年到1993年,中国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还是引自苏联、东欧计划经济体制的物质产品平衡表体系,简称MPS,其核心指标是“社会总产值”,主要覆盖农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和商业饮食业五大类行业的产值。到20世纪8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和国民经济的发展,继续采用MPS进行国民经济核算,已经不能满足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了。在这种情况下,国家统计局遂着手研究西方成熟市场经济体制国家的国民账户体系,简称SNA核算。到1985年,已经开始使用SNA体系的国内生产总值核算。“1992年1月,国务院组织有关方面专家进行论证,并通过了这一方案。同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实施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分步实施这一体系。”接着,从1993年起,国家统计局“以取消国民收入指标为标志,GDP成为了中国国民经济核算的核心指标”,从而与国际上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接轨。今天大家也许还没有意识到,这些均是中国在经济改革过程中向西方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制度学习的过程。

    政府在宏观经济管理上与国际接轨的另一个重要的方面是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按照吴敬琏先生的研究,从1956年到1979年,中国的财税体制是政府公共财政与企业财务合一而组成国家财政系统。在这种体制下,政府运用自己的定价权和国有企业垄断权,通过税收以外的方式组织大部分政府预算收入。“属于中央的固定收入有关税、盐税、烟酒专卖收入,以及中央管理的企业、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属于地方的固定收入有印花税等七种地方税,以及地方国营企业、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按照杨之刚和马骏的研究,从1958年至1978年之间,中国的税制极为简单,仅包含工商税、农业税和关税等十种税收,且税收收入占政府财政收入的比重从1950年的78.8%降至1978年的45.9%。经济改革启动之后,1980-1993年,中国政府施行的是以财政承包制为中心的财税改革。1994年的财税体制改革则是以分税制改革为主要特征。“税制改革的基本要求是,按照‘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的原则,规范税制,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税收制度。”后来几经调整和改革,才形成了独特的以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关税、船舶吨税、环境保护税等18个税种,以及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地方政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为主要财政收入的体系。这其中有向国外学习的地方,也有中国政府的创新。

    从经济改革的整个历史过程来看,随着央行的建立和1994年财政税收制度的改革,中国政府机构也作了一些调整。到20世纪末,已经建立起基本与国际接轨的宏观经济管理体系。但是,由于自身独特的政治与经济制度,中国的宏观管理体系也有很多与国际上不同的地方,那就是,中国还有个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央行缺乏独立性,且政府财政预算收支实际上还没有立法机构的约束和制衡。但整体而论,一个现代市场经济国家的宏观管理体系和方式,在中国已经形成。

    (三)向西方国家学习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制度

    在《改变中国》第七章,张军教授说:“1993年总是被国外经济学界看成是中国经济改革的一个分水岭,标志性的事件是在这一年的11月14日,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之前是商品经济或者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说法,改为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对国有企业而言,这更像是一个加速而激进的改革战略的开端。”接着作者指出,“1994年8月23-26日,由吴敬琏、周小川和荣敬本、楼继伟分别牵头的两个课题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设计’及‘中国税制体系和公共财政的综合分析与改革设计’联合国家经贸委,共同在北京的京伦饭店召开了一个国际会议,主题为‘中国经济体制的下一步改革’,也就是后来所说的‘京伦会议’”。张军还认为,如果说1985年的“巴山轮会议”重点讨论了宏观经济管理问题,“京伦会议”讨论的显然就属于微观范畴的问题了。张军的这个细微观察非常重要,也非常深刻。回顾中国经济改革历史上的三次重要会议,可以认为,1984年的“莫干山会议”,标志着当时经济学界和政府领导人还在摸索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调控物价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合适手段;到“巴山轮会议”召开之际,已经开始面向现代市场经济考虑宏观经济管理了;到了“京伦会议”时刻,随着国有中小企业和亏损企业大规模的民营化及民营企业的崛起、央行的成立和证券市场的建立,中国的改革已经进展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阶段。正如张军所言:“是的,在1994年,我们的理论界和企业界还不清楚什么是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控制权(control rights)、信托责任(fiduciary)、持股人(shareholder)和利益相关人(stakeholder)以及股东代表大会,对董事会、监事会等这些治理制度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也还不甚了了。对CEO、CFO、MD(Marketing Director,即“营销总监”——引者注)等这些在西方公司里流行的称呼同样比较陌生。京伦会议毫无疑问开拓了中国经济学家的视野,让我们看到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企业改革的方向,那就是公司化或法人化,其核心是在企业内部建立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这些概念和讨论无疑影响了1994年之后的企业改革的政策方向。”

    中央政府在1994年11月出台了《选取一批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的方案》和《深化企业改革,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规范意见》等文件,开启了“抓大放小”改革战略和大型国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可是,就在中央政府明确国有企业改革的新方向的同时,大中型国有企业的基本面却在进一步恶化。……1997年底,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的16,874家大中型工业企业中亏损者达6599家,亏损额为665.9亿元。另外,国有企业改革导致下岗职工人数激增,1996-1997年,下岗职工总数已经达到1500万人。”正是在此背景下,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在1997年提出著名的“三年国企脱困”改革策略。

    “2002年11月,中共‘十六大’报告提出,对于国有资产管理的问题,应实行‘国家所有,中央政府和地方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的管理模式”,随后在2003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成立了新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即“国资委”。到“2003年10月14日,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时,股份制成为国有企业改组改制的主要形式”。张军这里没有进一步往下讲,根据《东方财富网》2017年提供的数据,到2016年年底,沪深两市3118家上市公司中,国企上市公司共计1095家。到目前为止,全国97家大型央企全部(或通过旗下公司)上市。现在看来,不管是央企、地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合资企业,一旦上市,无疑都是按照现代公司制度来运作。即使还没有上市的各种类型的大中型企业,尽管各有各的问题,但大部分企业也都是按照现代企业公司制度进行运作。到今天,也许我们并没有认识到,在过去四十年的经济改革过程中,我们实际上已经向市场经济国家进行全面的现代企业制度学习,并在学习过程中进行了独特的制度创新。尤其是国企和国有控股企业,通过对于先进企业制度形式的借鉴,形成了中国独有的“现代企业制度”。

    (四)对外开放和自主制度创新

    在《中国经济改革进程》一书第6章,吴敬琏先生指出:“1978年十二月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决定‘把全党工作重点和全国人民的注意力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同时指出:为了实现现代化,必须‘采取一系列新的重大的经济措施,对经济管理体制和经济管理方法,着手认真地改革,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平等互利的经济合作’。这一方针后来被概括为‘对内改革、对外开放’,并成为中国的基本国策。”“改革以后经济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在于对内改革和对外开放,也就是市场取向改革和对世界市场开放同时进行和相互促进。”正如所言,过去四十年中国经济改革总体由两翼构成:一是对内进行市场化改革;二是对外开放。如果说国内的市场化经济改革,是市场秩序的自发成长和对外学习的过程,对外开放在很大程度上则是中国的制度创新。

    1978年以来中国的对外开放,实际上包括三个方面:

    1. 从“进口替代”转向“出口导向”

    尽管国内市场化改革和对外开放被视作中国经济改革的两翼,但单从进出口贸易来看,中国的对外开放应该说比国内的市场化改革还要早。按照吴敬琏先生的研究,从1949年到1971年,实际上实行的是闭关自守的发展战略。在1958年“大跃进”尤其是20世纪60年代中苏关系恶化后,中国领导人愈发强调“自力更生”,在对外关系上采取了闭关自守的国策。这不仅导致了整个国家的贫穷落后,而且使得对外贸易总额占世界贸易总额的比重不断下降。在1949年中国的人口为5.4亿,进出口贸易占全球的1.5%。到1970年,对外贸易总量只占全球的0.7%了。到1977年,中国的人口已经达到9.4亿人,占全世界42亿人口的差不多1/4,外贸总额占世界贸易总额的比重却下降到0.6%。实际上,到20世纪70年代初,“中国领导人已经开始意识到长期闭关锁国的危险性,并且随着与美国关系的松动和中日关系正常化”,开始与西方国家发展贸易关系,主要是进口了许多套大型工矿设备。粉碎“四人帮”之后,从1979到1994年,基本上是采取进口替代的发展策略。但是到了1994年后,尤其是在2001年底加入WTO之后,中国则采取了全面出口导向的发展策略。单从外贸依存度(进出口贸易占GDP的比重)来看,1978年中国的外贸依存度为9.5%;到2012年,已经达到47%;到2016年,竟然高达65.17%(2018年下降到33.7%)。1978年,中国的进出口贸易总额只有97.5亿美元,1994年达到1210.1亿美元,2012年更是达到20,489.4亿美元。2016年,中国进出口贸易占世界贸易的比重达到14%。近两年有所下降,但2018年仍高达11.75%,高于美国的10.87%。

    2. 外商直接投资

    在《当代中国经济改革》中,吴敬琏先生说:“中国营建对外开放基地的核心任务,在引进国外资金,引进先进技术,获得国外企业在成长发展中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及世界市场的营销渠道。所有这些,都可以通过外商直接投资(FDI)较快地实现,因此,中国政府从一开始就把吸收外商直接投资作为对外开放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世纪70年代起,中国各级和各地政府不断采取一系列优惠政策,大力吸引外资,外资投资逐年增长。从1979年到1982年,进入中国的外资计17.69亿美元;到1994年,就达到了337.67亿美元。2001年年底加入WTO之后,中国对外开放的大门进一步打开。到2002年,实际利用外资达到527.43亿美元,超过美国成为世界上利用外资最多的国家。到2012年,则达到1117.2亿美元;到2018年,实际利用外资继续增加,更是达到1349.7亿美元,这个数字还未包含银行、证券、保险领域使用外资的数据。到21世纪初,全球500家最大的非金融公司绝大多数已经在中国拥有投资项目。按照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2019年10月发布的《跨国公司投资中国40年》报告,截至2018年底,中国累计设立外商投资企业96.1万家,实际利用外资2.1万亿美元。外资的大规模进入,也直接贡献了中国的经济增长。按照美国经济学家恩斯特(Micheal J. Enright)根据中国统计数字的估计,“当我们把投资的直接影响以及外资的营运活动、供应链和员工的消费支出都包含在内,则1995-2013年期间,外资和外资企业对中国GDP的贡献率约为16%-34%,对中国就业的贡献约为11%-29%。而且,外资的影响力并没有随时间递增而有明显下降,因为在我们分析数据的截止年份(2013年),外资和外资企业占中国GDP的比重是33%,占中国就业总人口的比重则为27%”。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外资的大量进入,不仅带来了资金、技术、管理经验、国际市场网络、国际定价体系及其贸易规则,实际上也整体性地提升了中国经济的发展水平,促使中国融入了经济的全球化。除此之外,吴敬琏先生还发现,20世纪80年代之后外国直接投资企业的发展,对中国市场体系的形成和市场制度的完善,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外资企业在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经营,对于良好经营环境有较强的诉求。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初期,各级政府主要靠对外企实行优惠政策来回应这种诉求。但是,只对外商实行优惠政策,一方面意味着把本土企业视为二等公民,在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上对本土企业产生‘挤出效应’;另一方面也不符合外商企业建立透明的竞争规则和法治的经营环境的要求,内外企业的这种要求,也成为促进中国进行经济政治改革的重要推动力量。”吴敬琏先生也发现,外商直接投资促进了中国本土企业竞争力的加强,并通过强化市场竞争力提高了经济效率:“本土企业竞争力的提升主要来自于:(1)完善企业管理体制和激励机制,增强对人才的吸引力;(2)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以便充分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过程中技术和管理的‘溢出’效应;(3)提高战略管理能力,逐步形成全球竞争视野,等等。”今天看来,市场化改革中的国企改制、民营企业的成长与外商直接投资的互动,共同推动了国内市场的形成和与国际市场的接轨,才有了中国过去四十年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

    3. 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高科技园区和自贸区的建设与发展

    在《改变中国》第四章,张军教授说:“40年来中国经济的改革应该解读为一场大规模的社会实验和制度变迁过程。这话听起来是很震撼人心的。但是,对于40年前的中国领导人而言,制度变革并不是一个可以事先设计得当的试验,没有人对此有足够的知识准备。”这一观察和判断十分深刻。我这里要补充的是,从改革开放过程来看,如果说1987年对外开放的两翼(1)外资的进入以及(2)出口导向的经济发展战略是一种制度学习过程的话,那么,开办经济特区,以及后来在许多城市建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科技园区,以及“保税区”“自由贸易区”等等,却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自己的制度创新和实验。就连邓小平本人在1985年8月1日会见日本客人时也曾说:“前不久我对一位外国客人说,深圳是个试验,外面就有人议论,说什么中国的政策是不是又要改变,是不是我否定了原来关于经济特区的判断。所以,现在我要肯定两句话:第一句话是,建立经济特区的政策是正确的;第二句话是,经济特区还是一个试验。这两句话不矛盾。我们的整个开放政策也是一个试验,从世界的角度来讲,也是一个大试验。”

    对于深圳,国内已经有许多专著进行研究。在《改变中国》一书中,张军专门用了一章“特区实验场”来回顾深圳的辉煌发展历程,并在2019年出版的一本专著《深圳奇迹》中,全面回顾和探讨了深圳初建的坎坷经历及其之后的崛起过程,故这里我们就不再复述了。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深圳确实如同被施了法术一般,在短短四十年的时间里,从一个默默无闻的边陲小镇,到拥有2000万人口、GDP总量超过2.7万亿元(2019年数字)的现代化都市。到目前为止,深圳位居世界城市经济竞争力排行榜前列。1979年,深圳GDP仅1.97亿元(人民币,下同),人均GDP仅606元;2017年,深圳GDP2.24万亿元,人均GDP18.31万元,GDP年均增速达23%,创造了世界罕见的“深圳速度”。今天,我们更应该反思的是,深圳从1979年撤宝安县建市及1980年设经济特区,其在中国经济改革、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作用是什么。

    首先,从制度变迁的角度来看,深圳和其他经济特区(包括珠海、汕头、厦门)的开办,无疑是邓小平和其他领导人李先念、习仲勋、吴南生、叶剑英、谷牧等一致同意下的一项重大制度实验和创新。这说明,在“文革”刚结束不久,老一辈革命家的思想还是相当开放的。其次,我们回顾深圳从20世纪80年代初诞生并迅速崛起,所关注的并不在于其经济总量已经位列中国城市的第三位并成为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中国三大金融中心之一的辉煌成长史,而在于其在中国经济改革过程中制度创新与扩大开放的实验和示范作用。正如张军所见:“40年来尽管风雨坎坷,深圳作为中国的第一个经济特区,也确实是名副其实的试验场。它有1979年第一个引进香港‘外资’兴办的来料加工企业;它有1981年在蛇口第一个采用的建筑工程招标制度;它有1983年向社会公开发行(IPO)的全国第一张宝安联合投资公司的股票;它有1985年成立的第一个外汇交易中心;它有1987年第一个土地使用权的拍卖会;它有全国第一个劳动力市场和工资制度的改革;它还有1990年探索出的国有资产三级授权经营的模式;它是建立劳动服务公司和实行劳动就业合同制的第一个尝试者,是最早进行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区域,也是实行政企分离、废除干部职务终身制和引进招聘上岗制度的先锋。”回头来看,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在深圳实行的一些制度创新与改革的成功经验,到后来基本上都在全国铺开实行了。

    20世纪80年代深圳经济特区(以及珠海、汕头和厦门经济特区,这些特区显然没有深圳那样成功)开发的成功,坚定了中央决策层更进一步开放的信心。“1984年5月,[中央]决定进一步开放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上海、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包括防城港)等14个沿海港口城市,给予外资企业与经济特区相类似的待遇。”“1985年2月,又把长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闽南的厦、漳、泉三角洲地区,以及胶东半岛,辽东半岛列为经济开发区。”“1988年4月,决定兴办海南经济特区。”对各种各样的经济特区而言,开始只是改革的试验区,主要是吸引外资和内部制度创新。当它们的改革实验成功了,其经验和做法再推向全国。因此,从整个国家来看,建立经济特区本身就是中国式改革的一种制度创新。正如张军在新近出版的另一本书《深圳奇迹》一书所言:“在我看来,‘特区’这两个字给深圳做了一道防火墙,确保了深圳在20世纪80年代不受计划体制的干扰。”“从几十年的历史来看,今天就是因为在一开头特区被给予了屏障,挡住了无数的有形之手,这使得深圳能够营造出让企业说了算、让市场说了算的制度,这种环境在国内的其他地方是非常少见的。”张军的这一判断,确实道出了深圳奇迹的最深层原因。今天,我们又可以说,深圳从80年代开始崛起到21世纪初迅速成长,在深圳实行的市场制度,逐渐透过了特区的“防火墙”,扩展到整个中国大陆,才有了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奇迹。

    除了设立深圳等经济特区这种改革开放的试验区外,在中国改革历史上最为辉煌的一章就是浦东开发。张军在《改变中国》一书中专门讲述了这一历程。由于深圳的经济改革如火如荼,邓小平1990年来上海过春节期间,就与时任上海市委书记、市长朱镕基谈到了浦东开发,即在上海搞深圳式的特区。回到北京,邓小平就同政治局的同志商讨浦东开发事宜。“就这样,在邓小平的敦促之下,1990年4月10日,中共中央终于召开了政治局会议,通过了浦东开发开放的决定。4月18日李鹏总理亲自到上海宣布这一决定,中央同意浦东实行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某些特区的政策。4月18日就成了浦东开发的纪念日。”“1990年5月3日下午,在浦东的浦东大道141号,上海人民政府浦东开发办公室和浦东开发规划研究设计院正式挂牌,时任中共上海市委书记、上海市市长的朱镕基出席挂牌仪式。”张军接着还记述道:“1991年2月18日,农历大年初四,邓小平一家登上了上海的新锦江大酒店41层的旋转餐厅眺望上海市区的面貌,邓小平回头跟身旁的朱镕基说:‘我们说上海开发晚了,要努力干啊!’朱镕基向邓小平讲了浦东‘金融先行’的一些想法和做法。邓小平回应说:‘金融很重要,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搞好了,一着棋活,全盘皆活。上海过去是金融中心,是货币自由兑换的地方,今后也要这样搞。中国在金融方面取得国际地位,首先要靠上海。那要好多年以后,但现在就要做起。’也就是在这个场合,邓小平说了那个著名的‘三个一点’的话:希望上海人民思想更解放一点,胆子更大一点,步子更快一点。”现在读到这些话,是多么激动人心!这些在中国改革开放进程中实际发生的故事,现在又有多少人知道?今天又有多少人知道,在世界上摩天大楼最密集的浦东新区的成长和崛起背后,有这么多真实而感人的故事?今天,在邓小平逝世二十三年之后,有多少人会想到,GDP已过万亿元的浦东新区的崛起,原来竟萌生于邓小平的一念之间。这难道不应该记入中国乃至世界历史?

    在比较详细地回顾了中央给予浦东开发十项优惠措施及浦东发展的辉煌历史后,张军教授最后说:“浦东宣布开发已经28年了。这28年也是上海这个昔日的远东大都会和计划经济时期的制造业重镇华丽转身的28年。今天,上海不仅产出了将近3万亿人民币GDP的经济总量,而且毫无疑问已经成为中国最为国际化的超级大都市。也正是由于浦东的开发和上海经济的转型,以上海为龙头的长三角地区才得以成为中国与全球生产链紧密衔接的制造业中心,与南方的广东珠江三角洲地区相得益彰。据统计显示,1979-2016年,接近3/4的外资集中于中国的沿海地区,尤其以长三角和珠三角为主。”

    确如张军所言,浦东和上海在20世纪90年代之后的快速增长,带动了长三角地区的改革、开放和经济的迅速崛起。临近上海的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1994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同年5月启动。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区划面积278平方公里,是中国和新加坡两国政府间的重要合作项目,被誉为“中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和“国际合作的成功范例”。苏州工业园区率先开展“开放创新”的综合试验,成为全国首个开放创新综合试验区。到2018年,苏州工业园区共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570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50亿元,进出口总额1035.7亿美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93.7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7.1万元。2006年,经江苏省政府批准,江苏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正式成立;2010年9月,昆山经国务院批准成为设在县级市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到2018年,昆山市的GDP已经达到3832.06亿元。接着,各种各样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科技园区、工业园区在全国各地发展起来。据统计,至2012年底,国家级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已经达到171个,其中东部84家,中部49家,西部38家,遍及全国各个省市区(实际上,各省许多经济技术开发区在20世纪80年代就已经开设,甚至比浦东开发还要早),成为所在地区重要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增长极。正是这样由点到面,遍地开花,从深圳、珠海、汕头、厦门的经济特区开始,再到浦东和其他各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设立和发展,构成了过去四十年中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增长的主旋律。

    概言之,过去四十年中国的经济改革,先从扩大国有企业经营自主权试水,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变革的突破,再到国企改制(“抓大放小”和大规模国有企业民营化)与民营经济崛起,伴随着对外开放、经济特区设立和金融体系的重建与发展,宛如一部宏大的历史交响曲,如此波澜壮阔,声震寰宇。中国经济社会在过去四十年就是这样一路走来,实际上经历了一场伟大的渐进性乃至革命性的制度变迁,从而造就了中国经济增长的奇迹。

    五、观念的变迁与深化改革:中国的市场经济将会走向何方?

    在1974年出版的《组织的极限》一书中,美国经济学家肯尼斯阿罗说过:“我以为,正是这样一种思维方式导致了历史上的诸多大灾难。这种对过去某一个目标的追求(commitment to a past purpose),在经验表明应该被废弃(reversed)的时候,反而强化了原初一致认同的目标。”接着,这位当代社会选择理论大师又告诫我们:“理性和前瞻真的能够带来延迟和怀疑;同样,人们的良知、对他人的尊重,以及我们应当担心的对遥远和不可预见结果的模糊意识也会如此。真实信仰者在社会行动中往往更有效率。至于这种行动对与错,那是另外的问题。……这里并没有简单的结论,我也不想给出任何结论。在历史上有许多时刻,我们只是简单地必须行动。我们完全知道我们对诸多可能结果的无知,但是为了保持我们完全的理性,我们必须承担并不一定确定如此的行动的后果。我们须得总是在认识过去的错误和变化过程的可能性上保持开放的心态。”经历了四十年改革开放,在中国经济社会转型的关节点上,重读当代经济学泰斗的这句话,意味深长。回顾中国四十年改革开放的历程,我们会发现以下两点:

    第一,经过四十年的经济改革,中国的经济运行体制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型,已经从斯大林式高度集中的中央计划经济(或言基本上排斥市场交换的行政命令经济),转向了具有现代金融体系的、对外开放的市场经济体系。在此过程之中,社会各界的思想观念也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甚至一些目前仍然持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理论范式和知识框架的经济学人,也对市场经济的认识发生了很大转变。在市场化改革的辉煌成就面前,在经济学界乃至社会各界,恐怕几乎无人会否认通过市场交易来组织社会分工在人类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合理性了。在过去四十年的经济改革过程中,每一个人的思想和观念都在变,每个人都在不断“提高理论认识”。每个经济学家若回头看自己的文章和著作,也许都会惊讶地发现自己的理论认识在过去几十年间竟然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甚至也有许多经济学家完全从一个“计划派”走向了“市场派”。就连中共“十三大”之后的历届全会报告,尤其是“十四大”之后的历届大会报告,乃至中共中央关于经济改革的几次重大决定,无论是理论观点、现实政策主张和理论表述,都在发生变化,越来越强调市场经济的作用。譬如,在1992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四大”,大会报告中的提法还是“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在2007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七大”,大会报告则提出“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到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则明确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就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在2019年10月31日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也进一步明确指出:“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探索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由此可以认为,过去四十年中国经济改革的辉煌历程,以及经济的高速增长,与全社会对市场经济的思想观念和理论认识的转变是同步发生的。这即是说,自1978年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发出“解放思想”号召以来,在中国的农业、工业、商业、金融和外贸体制的改革过程中,通过不断的试错,不断转变观念和认识,慢慢认识到人类社会经济运行的法则,并在经济改革的实践中不断修正和提高自己的思想观念;反过来也在观念转变过程中不断地进行制度创新,最后在世纪之交,才慢慢形成了目前正在运行、同时也在不断改变着的中国特色市场经济体系。

    第二,经过四十年的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中国的经济体制实际上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到目前为止,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已经形成。中国独特的市场经济制度的基本特征是: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包括政府购买,政府基建投资的招投标和建设以及水、电、煤气的供给)已经市场化,且民营经济已经成为GDP创造的主体;但政府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份额,相比世界上其他国家已经很高,乃至政府调控和驾驭经济的能力比任何国家及经济体都强大。另一个被人忽视的现实是,尽管经过了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抓大放小”的国企改制,但国企部门的资产不是在萎缩,而是还在急剧扩张和增长。按照2019年10月23日财政部部长刘昆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提交的《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2018年,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210.4万亿元(人民币,下同),负债总额135.0万亿元,国有资本权益总额58.7万亿元。其中,中央国有企业资产(非金融)总额80.8万亿元,负债总额54.7万亿元,国有资本权益总额16.7万亿元;地方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29.6万亿元、负债总额80.3万亿元、国有资本权益总额42.0万亿元。在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方面,2018年,全国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264.3万亿元,负债总额237.8万亿元,形成国有资产17.2万亿元。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方面,汇总中央和地方情况,2018年,全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33.5万亿元,负债总额9.9万亿元,净资产23.6万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10.1万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23.4万亿元。这样,按照财政部长所提供的官方数据,目前的国有资产总额为508.2万亿元。如果去掉政府行政性资产33.5万亿元不计,全国国企的总资产高达474.7万亿元。目前,我们还无法估计民营企业的总资产是多少(有估计为165万亿元),以及中国境内外资的资产总额是多少,但是显然二者无法与国有资本相比。经过四十年的经济改革,人们会惊讶地发现,国有资本一直是、且仍然是中国经济的主体。尤其是从金融体系来看,商业银行主要是国有银行,而地方股份制银行、民营股份制商业银行所占比例很小。另外,尽管中国目前开设了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外汇交易市场、货币市场和保险市场等,但120家证券公司几乎全是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各省市大都有属于自己的证券公司,且每个国家部委和省市政府都有自己的金融投资公司。在实体部门中,举凡铁路、高速公路、航空、电力、航运、矿山、石油、钢铁、煤炭、汽车制造,乃至大型房地产企业,大部分是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经过40年的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中国完全形成了一种非同于英美、欧洲大陆、日本、东亚“四小龙”乃至“金砖国家”的独特市场经济体制。尽管从形式上来看,我们有现代公司制度,有股票市场、期货市场、外汇市场、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这些现代金融机构和制度,但是因为市场的玩者(players)和庄家主要是一些国有独资、国有控股集团与公司,这就与西方国家基本上以私有制为主的市场经济制度完全不同。然而,一个毋庸置疑的历史事实是,在过去四十年,这种独特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过程,却孕育了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

    当然,目前已经形成的以国有资本为主体的市场经济体制,也带来一些经济与社会问题:(1)国有资本的整体效率不高。按照国家发改委主任何立峰的说法,2018年中国经济所创造的GDP,60%以上来自民营企业,16%以上来自外资。这样倒推下来,目前中国所有国有部门所创造的GDP大致不会超过中国GDP总量的24%。一个有着近475万亿元资产的国有部门所创造的GDP占比不超过24%,这一现象和格局本身就说明我们的国有部门还是低效率,因而应该进一步改革的。(2)以国有资本为主体的银行和金融系统成了目前中国最盈利的行业和部门,政府和国有机构的垄断定价(包括利率)导致银行与金融部门的高利率;而实体制造业企业(主要是民营企业)融资成本过高,利润率很低,甚至出现大面积亏损。从这个意义上来看,与其说是以国有资本为主体的银行和金融机构在为实体部门的发展进行融资,倒不如把这个庞大的、以国有资本为主体的金融体系看成是实体制造业的食利者。另外,尽管民营经济已经成为了GDP创造的主体,但由于主流思想观念的滞后以及法律制度的不健全,近几年来民营企业家信心不足,民营企业的投资在下降,从而民营经济成长趋缓。(3)目前以国有资本为主的市场经济体制,实际上为掌握权力和资源的政府官员与国有企业高管的腐败寻租提供了巨大的空间和可能,这就导致某些政府官员和国企高管寻租式腐败的大面积发生,而这又是改革开放后中国社会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重要原因。由于存在上述种种问题,在这样一个历经四十年改革而形成的现行经济制度格局中,一个以国有资本为主体的市场经济秩序,目前看来仍然是人类社会经济制度的一场试验。也是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的经济改革仍然是现在进行时。

    (2020年2月26日初识于沪上,3月15日改定。在此感谢林毅夫、张军、陈诗一、盛松成、王振营诸位教授的评论。特别感谢林毅夫教授,他不但详细阅读了此稿,还提出了许多深层次的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和思考。我的学生张志华教授、李秀辉副教授,席天扬、孙梁博士以及陶丽君、苏映雪等都提出了许多修改意见和建议。也特别感谢上海三联书店匡志宏女士,她是吴敬琏老师诸多著作的编辑者,不但对本文的文字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也对这篇文章的内容和历史记述方面的纰漏提出了许多有益的修改意见。最后,特别感谢复旦大学出版社谷雨女士。作为我的诸多著作和译著的编辑者,谷雨非常熟悉我的思想和语言风格,多次修改了这篇文章的文字和表达方式,几乎每段都有改动,她的修改意见也全都被接收到定稿之中。当然,文中所有观点均由作者负责。)

    作者为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文章来源:《文史哲》杂志2020年第4期

    图片取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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